台灣的國際處境
The
International Predicament of Taiwan
台灣(福爾摩沙)全球志工團 陳世雄博士
被壓抑的台灣國家意識
在中原被中國共產黨打敗的蔣介石(1949)陸續將中國國民黨的黨政軍民約200萬從中國大陸撤退到台灣。1949年5月台灣開始實施軍事戒嚴,直到1987年7月才解除戒嚴。及至1992年5月修改刑法第100條,台灣才有政治言論自由。近代台灣住民受到迫害並壓抑建國意識,始於蔣介石的中國國民黨軍隊1945年佔領台灣,及隨後1947年的228事件、清鄉屠殺與白色恐怖。然而為什麼解嚴及修改刑法第100條之後,認清歷史事實而排斥中國國民黨的人不多?此因早期資訊封鎖,七十幾年來強制性的政治洗腦使得台灣人迷失自我,陷入幫助加害者去殘害其他更多人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永劫輪迴。(1971)蔣介石的代表被聯合國驅逐出去,ROC的邦交國越來越少。(1979)美國與ROC中止外交關係,但美國制定她的國內公法《台灣關係法》以維護台灣及台灣住民的安全與和平。
台灣取代中華民國
《台灣關係法》(TRA)四次提及「中華民國」(ROC),首見於「第二條:1.
由於美國總統已終止美國和「臺灣統治當局」(1979/01/01前美國承認其為中華民國)間的政府關係,美國國會認為有必要制訂本法。」而TRA裡提及「台灣」有50多次。自此之後,ROC不再出現於美國與台灣統治當局(Taiwan)有關的文件上。依TRA而言,Taiwan承續聯合國體制外的ROC統治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及南海諸島。現在統治這些島嶼的Taiwan,其所承續的ROC外交狀況為僅剩15個邦交國。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09/25)修訂《台北法案》--主動維護並增加台灣國際盟友法案(Taiwan
Allies International Protection and Enhancement Initiative (TAIPEI) Act of 2019)。值得推敲的是為什麼美國與Taiwan中止外交關係,卻又不希望Taiwan失去所有的邦交國。
構成國家的要件
《台北法案》的第二節
(a)國會研考見解 (3)台灣是一個兩千三百萬人自由、民主、繁榮的國家(nation),並且是全世界和平與穩定的重要貢獻者。美國已經將取代中華民國的Taiwan以國家看待,這有沒有違反國際法或國際慣例?參考(1933)《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規定的國家構成的充要條件包括:1.「長住的居民」、2.「定界的領域」、3.「政府」、4.「(自)主權」或「有資格與他國締結關係或協約」。第4條件強調一個政府若沒有自主權就沒有資格與他國締結關係或協約,而許多人誤解為「邦交國」,但邦交國是因符合四項條件後,進行建交才會存在。Taiwan符合四項條件,即使沒有邦交國,仍符合構成國家的四要件,即台灣有國格。現在台灣承續ROC的15個邦國,有朝一日若Taiwan失去所有的邦交國,依蒙特維多公約,仍然可視為國家。
台灣需要改進的事項
《台北法案》的第三節「支持台灣加強印-太區域及全世界國家的官方外交關係及非官方夥伴關係。」因為台灣承續 ROC,台灣有這些國家的外交關係,可表示台灣國格的行事結果。《台北法案》的第四節提出要適當的倡導台灣能成為國家地位並非必要條件,而美國參與其中的國際組織的會員及觀察員的地位。這第四節顯示除了美國之外,台灣要成為國際認可的國家以取代 ROC 的地位仍有許多需要改進的事項,此因蒙特維多公約僅為美國及十幾個中南美洲國家所簽署,其他國家不一定認可。美國「一中一台」的政策以台灣取代 ROC,然而中國國民黨(1949-1950)捧著 ROC 這塊招牌流亡台灣,結合統派急欲與中國合併來形成一國兩制的局面,但解嚴至今只有不到兩成的台灣住民支持統一。台灣執政當局需要改進的事項主要在於正名制憲,並且讓台灣住民及國際知道台灣是可以取代 ROC 名義的國家。
台灣邦交國歸零的結果
以蒙特維多公約的規定及美國TRA的觀點,以ROC名義選出的總統及立法委員可就是台灣的總統及立法委員。比照外交是內政的延長,ROC的邦交國就是台灣的邦交國。最近民調顯示超過五成的台灣住民對於Taiwan逐漸失去邦交國並不以為意。有一些人認為,當 ROC 邦交國歸零之際,就是台灣獨立走向國際的時候;其實以承續的觀點,台灣已經是國家並且走向全世界。也有人認為在ROC零邦交後,中國人民解放軍可以對台進行武統,可是只要台灣的中央政府仍存在,台灣政府仍持有自主權可與他國締結關係或協約,並不會失去國格。況且武統為國際所禁止,參見《聯合國憲章》第二條 四、各會員國在其國際關係上不得使用威脅或武力,或以與聯合國宗旨不符之任何其他方法,侵害「會員國」或「國家」之領土完整或政治獨立。
主張實現統一與進行一邊一國
一邊一國的局面由(1990-2000)立法委員及總統普選奠定基礎。近年來美國有感於中國擴張全球的野心,反對一中原則,改變兩岸的政策為「一中一台」,在法案裡只出現Taiwan不見 ROC。而今中國國民黨的 ROC 流亡旗幟在台灣到處招搖,急欲奪回台灣的政權並與PRC簽訂和平條約實現統一,此中國國民黨的主張寫在黨章裡「第一條 …實現統一。」若讓其得逞,這將永遠消滅Taiwan的國格並扼殺台灣的國際生機。《台北法案》(TAIPEI
Act of 2019)提醒我們「台灣是自由、民主、繁榮的國家(nation),並且是全世界和平與穩定的重要貢獻者。」這個國家將在2020年舉行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看見香港住民今日艱難困苦對抗專制中國的處境,我們絕對不可以讓一國兩制的情況在台灣發生。泛台派一定要盡力協調並團結,打贏這場選戰,才有機會繼續推動一邊一國的歷史大業,將名實相符的國家推上國際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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