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5日 星期四

談談柯文哲

談談柯文哲

郭長豐

1999年下半年,面臨即將到來的2000年總統大選,當時的台大外科主任張金堅教授擔任醫界後援會的總召,柯文哲是他的學生。有一天,柯文哲跑到我服務的醫院找我,告訴我張教授希望我們醫院也能成立「扁友會」,這是我第一次認識柯文哲。我當然是義不容辭地接下這個任務,從此也沒有再與柯文哲有接觸。 

2000年陳水扁當選總統後,印象中柯文哲就不曾出現在綠營的造勢活動,只有在昭姿當北社社長時的募款餐會,會收到柯文哲一兩千元的小額捐款,但也從未出席。2008年陳水扁總統卸任立即落難後,我們一路辦活動聲援陳總統,也未見柯文哲的蹤影,那段時間,他應該是專研在台大醫院的白色巨塔內,扮演專職優秀的醫師。

2012年3月,陳總統病情惡化,法務部拒絕保外就醫訴求,昭姿等人發起對陳總統的「特赦連署」,並到處請名人簽署,包括紀政、南方朔與許信良都參與連署。當時柯文哲在醫界已經小有名氣,且因為身為「重症專家」,媒體曝光度很高。昭姿打電話給柯文哲請他同意連署,然而卻被柯P拒絕,他說他主張「公平審判」。通常遇到被拒的情況,昭姿就會請對方去探視陳總統,希望對方去為陳總統打氣。他當下同意,但幾分鐘後,回電給昭姿說,病歷呢?昭姿沒想到柯P以為是要他探監當醫師,順著他心意請致中送陳總統的病歷到台大醫院給他。由於陳總統八年任內都在台大做健康檢查,認真的柯醫師真的去比對前後的病歷,然後告訴昭姿,陳總統身體真的有問題。他同時問了昭姿一句我們從未想過的事:你們怎麼沒有為陳總統組「醫療小組」?昭姿立刻同意,但隨即問柯P,誰要當召集人呢?柯P建議我來擔任,顯然昭姿並不滿意這個建議,隨即問柯P,你的媒體關注度較高,可不可以擔任召集人?據昭姿回顧,柯文哲一口就答應。昭姿問他其他成員呢?柯P對昭姿說,妳去處理就好了,於是2012年4月【陳總統民間醫療小組】就這樣誕生了。

從此,醫療小組每周二晚上都在扁辦開會,柯文哲都會騎腳踏車來開,從不缺席,直到有一天必須與律師談話。2012年8月監察院針對前一年爆發國內首宗的誤植愛滋器官案,通過對柯文哲彈劾,且全案只有他一人受罰。移送公懲會後,更對柯文哲做出「降2級改敘」的懲處。事實上,柯P曾主動將某些資料給昭姿看過,我們都知道他是在替台大醫院揹黑鍋。

2013年1月爆發「教授研究費案」,全國涉案教授數百人,全台大醫院只有柯文哲的辦公室被搜索,而且是兩次。5月10日他被檢調約談,當晚參加扁辦餐會時,他告訴我們,他掉了眼淚,覺得很丟臉,但隨後很堅定的說,不會有下一次了,I will fight back!(我將反擊)。沒有多久以後,醫療小組成員比任何人都早已知道,柯P決定參與台北市長選舉,而且連競選口號都想好了。 

一開始,我還很擔心柯P政治素養不足,然而,「318太陽花學運」掀起了「白色的力量」,也掀起了「柯文哲旋風」,柯P不但在初選中逼退民進黨,更在大選中打垮原先大家認為「提名一隻豬或一隻狗」躺著選都會贏的中國黨。選舉過程中,他一再強調「政治並非如此困難,就是重新找回良知,並且做對的事」,還說「從現在開始,由我來重新定義何謂政治人物」。柯文哲認為,整個國家被他激勵起來,他只是做他自己,因為我們社會沒有人敢做自己。他也認為,「做對的事」比「把事做對」來得重要。因為台灣政治環境有太多謊言和虛假。如今,他很自傲的對媒體說:我已實現! 

柯文哲在選戰過程中,由於高舉「在野大聯盟」的旗幟,對於「國家定位」模糊不清,一度讓獨派的人很不爽,甚至要杯葛他。醫療小組成員由於跟他長期相處過,了解他的思維,都願意幫他背書,希望獨派,尤其是陳總統的支持者,能夠堅定支持他。 

選後的柯文哲市長,不但快速有效率的做他認為「對的事」,拆除忠孝西路的大違建,以及沒用而妨礙市容的陸橋,更進一步對16年來中國黨圖利財團的案件成立「廉政透明委員會」從新檢視,甚至對大財團不假辭色的嗆聲,讓台灣社會掀起一片叫好聲,也讓民進黨新執政的縣市效尤跟進。

許多人曾經質疑的「國家定位」,柯文哲日前接受美國媒體《外交政策》期刊(Foreign Policy)專訪,直接拋出『兩國一制』的主張。這個主張與陳水扁總統所發表「台灣、中國,一邊一國」論,足堪比擬。相對於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提出的「和而不同」,前者清晰明瞭,後者含混不清,無法相提並論。

柯文哲,這位曾經深居白色巨塔內的素人醫師,只因為基於醫師立場而接受邀請參與救援陳水扁總統的醫療人權與健康狀況而被中國黨追殺,進而被逼上梁山參選首都市長,沒想到因而改變了台灣的政治氛圍。絕頂聰明的柯市長,學習能力超強,就像一塊海綿,不斷的吸收新知,並以他的特質讓台北市帶動全台灣的進步。或許有一天,「上醫醫國」這句話將會成為事實。






外交禮儀

外交禮儀

劉曜境

外交禮儀?這係啥咪碗糕?

這種碗糕,就像放拜拜桌上的供品。看是一桌飛禽走獸,耍的都是雞同鴨講,拆穿了,全是黃豆香精混充的技倆,鮮少有人拿它來吃下肚。香灰飄裊之際,聊表心意之餘,僅供參考就好......

外交的真諦在國力擴張和利益的掠奪,其它的,都是鼻屎般的小事。一直拿外交禮儀修理他,會不會太無聊了??

在這個自卑感處處橫流而不自覺的國度裏,送禮的人和收禮的人己經肯定彼此誠意,並互相表示歉意了,我們國內這些拿著雞毛當令劍的小囉囉還一直在嚷嚷他丟臉丟到外國去....,這是什麼樣的心理因素?

這讓我想起當年,我正忙著補習托福,在南陽街口,遇見國中時代的國文老師。他得知我有出國念書的計畫,點頭讚許的同時,接著又叮嚀我,別忘了去學習幾招國術….

「學國術?都己經是帶刀帶槍的時代了,拳腳功夫還派得上用場嗎?」我問道。

「不是啦,你堂堂一個中國人到人家國家去,萬一洋人要你表演幾招中國功夫,你連個屁都不會,那豈不是太失禮,太丟臉了???」

從國文老師殷切的神情裏,我可以理解他是真心替我設想,身在異國如何圓融處事的方法。但是,我不是中國人,誠懇踏實做人處事就好,「堂堂」,是什麼意思?又有什麼必要?

「呵,我倒是想要將來的洋同學,跳西部牛仔舞給我欣賞咧!」

老師聽我這般回嘴,無奈地搖頭,直嘟噥,這臉會丟到國外去………

出社會後,我一直在外商公司服務。我深刻地了解,那些白人,母語是英文的人,甚至只是中文講得洋腔洋調的人,在我們這個自己號稱是已開發國家裏面,占了多少出乎他們意料之外的便宜與優勢…

歪國人才蹦出一句:「泥好罵?」接話的人就迫不及待地讚歎:「哇,你中文說得好好喔!」我若在場,肯定補上一句:「喂,那不是中文,那只是打屁!」

看看那些我們每天不得不看到的媒體在論處某些議題,隨口就有這種邏輯:「這口味道地,用料實在,連老外都說好喔……...」

高級人都說好棒,那我們這些土人還猶豫什麼?

「路面挖了又補,補了又挖,連老外都看不下去了….」

嘖嘖,我們跌到吐血,自己回去塗牛屎,老外說了,才算數嗎?

我所知道的老外,本來就沒有這種天外飛來的優越感。我的認知,這都不是什麼國民外交。這只是長期對自己沒信心之後的心理投射,一旦逮到機會,再用它來羞辱異己。但很不幸,繼續這樣誇張下去,羞辱到的,常常都是自己…….。

你們如果這麼懂外交,地球上一共有兩百多個國家,中華民國建國,也已經104年了,你們怎麼只有二十二個邦交國?還全都是一些烏漆抹黑,專制獨裁,吃相難看的黑黑小人國咧!

連外交,也在鏡子裏找朋友嗎?我哩咧......................



陳俊銘死亡案之疑點及檢察官應負瀆職罪

陳俊銘死亡案之疑點及檢察官應負瀆職罪

楊上民

陳俊銘生前於101年4月24日12時14分寄簡訊父母「爸媽保重」,却於101年4月24日13時55分在成功嶺營區發生身中13道刀傷倒臥在血泊中。經營區派駐醫師劉永輝現場急救,並送至彰化基督教醫院仍不治。

其給父母請安之簡訊與事發時間相差1小時41分。這請安之簡訊却被法醫師蕭開平解釋作「最後遺言」,而認定陳俊銘係「自為」,即「自殺」,實在是很不合邏輯的說法。

民國101年5月1日14時30分許,彰化市立殯儀館解剖室,在檢察官葉建成確認無誤下,實施解剖工作。

101年5月1日在彰化市立殯儀館解剖室解剖。但法醫師蕭開平却遲至101年7月10日具結謹本所知必為公正誠實之鑑定,距離陳俊銘死亡時間(101年4月24日14時許),已經過77天。

依法醫師蕭開平解剖及組織病理學切片觀察結果及解剖結果,發現左脘有至少4道猶疑性淺嘗試平行切割傷,及6道較深之平行切割傷,傷口排列精緻密集狀。以上均非致命傷,其在右頸部有「z」型3道幾乎連續之深切割傷,其深度達頸部血管損傷,大量出血致出血性休克死亡。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由法醫師蕭開平於101年7月10日開給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的《鑑定報告書》中「死亡經過研判」記載:「(二)外傷證據:1.右側頸有刺傷,Z字型呈斷裂連續性,分別為9公分、3公分、7公分,深達頸動脈,靜脈有深層組織切割傷,深達4公分。2.左手腕近腕關節2.5公分處有平行的深淺切割傷6道深達2.5公分,另有4道淺猶疑傷」。

楊上民對陳俊銘傷口分析:

從法醫師蕭開平的鑑定報告書所記載,陳俊銘是先用右手持刀刃猶疑地切割左手腕近腕關節2.5公分6道傷口,再用左手持刀刃刺傷右側頸3刀。如陳俊銘先割右側頸3刀,則不可能再有餘力割左手腕近腕關節2.5公分處有平行的深淺切割傷6道深達2.5公分,另有4道淺猶疑傷」。

照說人一旦有自殺的意念,其在頸部有「z」型3道幾乎連續之深切割傷,這時人已經完全無知覺意識,不可能再舉刀連殺10道割傷。就算陳俊銘先舉刀連殺10道割傷,這時自殺的感情意志已經遭傷痛所喚醒,不可能再在頸部有「z」型3道幾乎連續之深切割傷。所以陳俊銘之刀傷純粹是外力所造成,不是自殺。

一個無刀柄的5公分刀片、要深切4公分、然後手掌無傷痕、要如何握刀片?要從那個角度?傷口的切痕方向可判定右手或左手握刀?然而,先傷左手後再傷右手,試問在左手傷後手掌手指不會沾血嗎?沾血後濕滑的手掌手指如何握穩無刀柄的刀片由左手的手掌、手指去傷害右頸?這是完全說不通的事。

試想,陳俊銘蓋着棉被做此自殺動作,不覺得礙手礙腳嗎?陳俊銘他棉被蓋到脖子、肩膀處,其血跡還能噴射到離他睡的地方往外數第四個床位的牆壁上嗎?本案的關鍵,陳俊銘根本不是自殺。

顯然陳俊銘不是自殺。首先推定,陳俊銘起床時,是兇手在1點40分,拿帶把之美工刀刺殺陳俊銘,被陳俊銘以左手擋掉八次,才造成左手腕近腕關節2.5公分處有平行的深淺切割傷6道深達2.5公分,另有4道淺猶疑傷。然後兇手再持刀砍向陳俊銘之右頸部3刀,血跡噴射到離陳俊銘睡的地方往外數第四個床位的牆壁上。兇手見陳俊銘倒在床舖上,於是把刀柄與刀刃分離,留刀刃在床上,並蓋上棉被後,迅速衝進樓梯轉角處逃離。


檢察官洪瑞君及鄭智文涉嫌觸犯瀆職罪

臺中地檢署洪瑞君檢察官及彰化地檢署鄭智文檢察官不起訴處分,顯然涉嫌觸犯刑法瀆職罪。

瀆職罪條文
刑法第124條:
有審判職務之公務員或仲裁人,為枉法之裁判或仲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125條:
有追訴或處罰犯罪職務之公務員,為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濫用職權為逮捕或羈押者。
二、意圖取供而施強暴脅迫者。
三、明知為無罪之人,而使其受追訴或處罰,或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不使其受追訴或處罰者。

檢察官涉嫌觸犯刑法第124條「有審判職務之公務員或仲裁人,為枉法之裁判或仲裁者」及刑法第125條第1項第3款後段「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不使其受追訴或處罰者」。

因為陳俊銘自殺之刀刃,鑑驗無陳俊銘指紋,故陳俊銘沒有持美工刀刃自殺。該刀刃係兇手在殺害陳俊銘之後把刀柄取走,留下刀刃,才鑑驗無陳俊銘指紋。而檢察官依自殺處分,致使兇手無故不使其受追訴或處罰。檢察官顯然涉嫌觸犯刑法瀆職罪。




法醫師鑑定受到干擾

法醫師鑑定受到干擾

楊上民

法醫師鑑定僅止於屍體解剖之鑑定,不受死者生前個人生活因素干擾。如今法醫師蕭開平對陳俊銘之死亡鑑定,却在經過77天的蒐集訊息研判,受其生前打簡訊給父母之干擾,與陳媽媽對軍中人權協會黃媽媽的陳述:「死亡前兩週陳媽媽帶他去恩主公廟拜拜,抽籤後,解籤的說他慢慢的會比較順利,解籤的人問他會不會自殘,他說不會」。而判斷是自殘因素,實屬主觀上之偏見。又加之隨著在死者覆蓋棉被發現一支約7公分長之美工刀刃,遂牽扯到以此美工刀刃自殘,並且發表牽強的邏輯謂:「由刀片之長度深刺、切割即可達頸部血管之深度吻合為刀片自殘之結果」。

事實上此美工刀刃並非陳俊銘所有,也鑑驗無陳俊銘指紋,故陳俊銘沒有持美工刀刃自殺。

法醫師蕭開平並不是在兇殺案現場,無從理解事發經過,但必須把留在現場之兇刀,做傷口比對,看是否刀刃與傷口吻合,法醫師蕭開平並未做此比對,僅憑陳俊銘生前給父母請安之簡訊,就斷定陳俊銘是「自為」,超出法醫對屍體鑑定之範疇,而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101年度相字第351號之偵查,竟然採信此超出法醫對屍體鑑定之範疇之報告,而認定陳俊銘是「自為」,實在有違檢察官偵辦調查之職責。因此,陳俊銘是「被殺」之事實,檢察官葉建成應該從新偵辦,以昭雪陳俊銘之冤魂。


為何我要支持蔡丁貴教授催生明確主張台灣獨立建國政黨?

為何我要支持蔡丁貴教授催生明確主張台灣獨立建國政黨?

台灣獨立革命軍/TIRA發起人兼101大旗隊隊長 郭建國

台灣需要"解殖抗侵、公義維新"~解放殖民,住民自決,建立主權國,加入聯合國,以抵抗中國外來的侵略。經濟、社會與文化層面,我們主張實踐社會公義,照顧社會弱勢,以防衛性的台灣民族主義凝聚台灣共識,以對抗中華民族主義的洗腦與侵略。我們主張法治維新,建立民主體制的運作。

簡言之就是:政治/國家認同上要獨立建國,經濟/社會/司法上要公平正義!

怎樣才能做到能呢?

我們必須選擇直接面對挑戰流亡政府殖民體制,不再陷入現有政黨誤導的統獨、藍綠之爭的泥淖中。

首先必須取得"發聲管道",因為「存在的條件在表述,沒有表述即不存在」!我們無需好高騖遠,夢想一夕變天。衡量自己實力,幾經思量後蔡教授認為最為可行的一條路就是~擁有一個由三席不分區立委組成的立法院黨團就能將台獨聲音帶進立法院,進而向國際發聲!用旗幟鮮明的台獨之表述來構築台灣共和國建國之路!

達成這個目的不二法門就是~~~「組黨」!

目前選舉辦法的立委兩票制規定選民可以投兩張票,一張選區域立委,另一張選不分區立委。只要朝向爭取10%的政黨票支持,即可取得2016年至少三席不分區立委,組成一個正港台獨的立法院黨團,在國會發揮杆桿效應。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說一丈,不如做一尺!

以下是怎麼做:

第一步:徵求各地的支持志工,也就是建立群眾基礎!我們成立這網路平台就是執行該階段之工作,志工分(1)「隱性靜態志工」~網軍:負責網路宣傳工作;及(2)「顯性動態志工」~即透過參與「台灣獨立革命軍TIRA的101大旗隊」之活動來參與組黨實際之活動,欲加入者請參考:TIRA官網及粉專:

第二步:徵求不分區立委的推薦 (隨時注意官網公告)

第三步:徵求有號召力的黨主席 (隨時注意官網公告)

台獨左派要守護台灣不應淪為空談,決不可再寄望不可靠的既有政黨!非要成立一個堅決主張台獨的政黨以便左牽制賣台腐敗的國民黨,右制衡矯情墮落的民進黨不可!做關鍵少數,發揮樞紐功能,在重要時刻發揮臨門一腳將台灣推向獨立建國大道!

我志願擔任「顯性動態的志工」~組黨志工兼101大旗隊隊員,妳呢?你呢?


160 期活動訊息

座談會:「亮票有罪?議會自律或妨礙秘密」
時間:2月7日(六)0930-1200
地點:台大校總區法律學院霖澤館1302教室(復興南路與辛亥路口,近科技大
      樓站)
主持:張政雄(律師、前中選會主委)
與談:徐永明(東吳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
   張宏林(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
   黃帝穎(律師、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委員)
   顧立雄(律師、永社理事)
   顏大和(檢察總長)(邀請中)
主辦:永社、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正副議長選舉亮票到底有沒有違法?這是議會自律的範疇,或是構成刑法洩密罪?目前台灣高等法院、高等法院台中分院、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三個確定判決,一致認定議長選舉「亮票無罪」,但最高檢察署卻大聲疾呼亮票違法,這明顯與法院見解分歧,人民應該相信法院,還是檢察官?
  從世界民主國家代議士的議事主席推選,到刑法洩密罪的理論及現行地方制度法第44條規範面向,永社及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特別邀請專家學者舉辦座談會,以2014年縣市正副議長選舉為例,探討議長選舉亮票的法律問題,結合學界及實務界的不同觀點,期能為台灣民主憲政的永續發展建構基礎論述。




 ~ 頂八煙、金山生態一日遊 ~
集合時間:3月7日(六) 7:20am
集合地點:士林捷運站2號出口
費用 : 同好者950元,會員每人850元;含車資、午餐、保險、導覽及八煙溫泉(大眾裸湯)、每人一罐礦泉水;請自備雨具、防曬
繳費帳號 : 台北市原貌文化協會 郵局代號 700帳號00017390814041
出發->冷水坑->擎天崗(冷擎步道)->頂八煙(午餐、溫泉)->八煙聚落導覽->金山老街->北海觀浪(雙燭台)->台北
歡迎來電報名(02)2883-6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