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5日 星期四

臺灣民主國

臺灣民主國

楊上民

「臺灣民主國」是由一群滿清時期既得利益者之紳士,也就是「政治買辦掮客」們,臨時起意的兒戲團體。

從其塑造一隻跑步又回頭望的老虎國旗,可推知該「臺灣民主國」很快就會消失,因為老虎打獵時的頭都向前,祇有在玩耍時才會回頭。「臺灣民主國」之成立,是要悍衛被滿清割讓給日本的臺灣,等事平之後當再請命中國,作何辦理?意即臺灣最終仍然再恢復為滿清的版圖,則一群與日本衝擊的臺灣志士,到底是空忙一場!

從「臺灣民主國」對海外各國的布告文,得知他們只圖維護私利,完全不顧人民的權利;只求外國公同衛助阻止滿清將臺灣割讓給日本,承認臺灣自立,就要出賣臺灣金鑛、煤鑛,以及可墾田建屋之地,一概租與外國開闢。在此前提下的「臺灣民主國」,屬於臨時政府組織。

「臺灣民主國」布告說:「臺民惟有自主,推擁賢者,權攝臺政。事平之後當再請命中國,作何辦理?」。

這麼無自主國格,隸屬於滿清政府管轄的「臺灣民主國」,簡直是兒戲團體。因為這些「政治買辦掮客」們,包括大總統唐景崧、劉永福,兵部主事邱逢甲、禮部主事李秉瑞、刑部主事俞明震、副將陳季同、道員姚文棟;林維源議長(按,當時林維源為清廷太僕寺正卿),拔貢陳雲林、廩生洪文光、街董白其祥等人。

他們在「無天可籲,無人懇援」求助無門的情況,籌組「臺灣民主國」。他們主張臺灣土地政令,非他人所能干預。設以干戈從事,臺民惟集萬眾禦之。願人人戰死而失臺,決不願拱手而讓臺。


說得多麼地正氣凜然!可是當日本進逼基隆時,「臺灣民主國」這群「政治買辦掮客」們,除了劉永福之外,都未戰先逃的避居廈門、嘉應等地過舒適的生活。

六祖與盧勝彥都不是正統的佛教

六祖與盧勝彥都不是正統的佛教

楊上民

慧能(638~713)與其大師兄神秀(約606~706)一般,剛進弘忍(602~675)師門時,都是以提水打柴等雜役作起,神秀少覽經史,博學多聞,擁有相當學識才到蘄州雙峰山東來寺見弘忍,也是服辛苦勞動六年才得到弘忍的器重,認為山東之法盡在神秀,遂命為上座;而慧能是一個不識字的農夫,二十三歲(661)到黃梅見弘忍,當時被弘忍視為不學無術的「獦獠」人而拒絕,之後勉強派他去槽廠兼破柴工作,只不過八個多月,弘忍怎能為神秀所題「身是菩提樹、心如明鏡臺、時時勤拂拭、勿使惹塵埃」與慧能所唱「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臺、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之偈,就草率從事的否定自己先前對神秀的器重(當時神秀年已57歲,而慧能才24歲),竟破五戒中的二個重戒「盜與妄」,偷偷的將嗣法衣缽暗中交給優婆塞(近事男)尚未成沙彌的慧能,然後要慧能將衣缽藏匿逃跑呢?這樣不合佛教當和尚成規又見不得人且犯盜戒、妄戒的嗣法程序,佛教竟然不知羞恥!

上民推測,不是弘忍否定自己先前對神秀的器重,應該是慧能不懂佛教當和尚一些必要的過程,當時還在帶髮學習的皆段,縱然弘忍很賞識他的表現,在時機尚未成熟的階段,絕不會犯戒傳衣缽給優婆塞,於是慧能偷了嗣法衣缽逃跑到嶺南混迹了十五年,於儀鳳元年(676)在南海法性寺遇到「印宗法師」,才得以落髮,由智光律師臨壇授滿分戒(註),這時慧能才成為比丘,因此,慧能不能算是弘忍的弟子,慧能落髮當正式和尚之後,才回韶州(今廣東韶興)曹溪寶林寺弘揚「頓悟」,與神秀在北方倡行的「漸悟」相對,史稱「南頓北漸」,或稱「南能北秀」。

沒有袈裟傳信

胡適文存第四集卷二「道信與弘忍」說:「在那時候,並沒有袈裟傳信的法統說,也沒有神秀與慧能作偈明心,而弘忍半夜傳衣法與慧能之說」。

「楞伽宗的被打倒」章說:「但普寂將死之前的五年(734),忽然在滑臺大雲寺的無遮大會上,有一個南方和尚,名叫神會,出來攻擊這個譜系。他承認這個譜系的前五代是不錯的,但第六代得法的弟子可不是荊州的神秀,乃是韶州的慧能。神會說:達摩傳一領袈裟以為法信,授與慧可,慧可傳僧璨,僧璨傳道信,道信傳弘忍,弘忍傳慧能,六代相承,連綿不絕。

這是新創的「袈裟傳法」說,自道宣以來,從沒有人提起過這個傳法的方式。」;我們這篇考證,只是要證明神秀碑文內所記的世系,是有歷史根據的楞伽宗的僧粲一支的道信一派的世系,在我們現在所能得到的可靠史料裏,我們沒有尋到一毫證據可以證明從達摩到神秀的二百年中,這一個宗派有傳袈裟為傳法符信的制度。所以我們的第一個結論是:袈裟傳法說完全是神會捏造出來的假歷史。

楊上民所知的盧勝彥

盧勝彥在台中市東區的測量學校工作,離職後住台中縣霧峰鄉的萊園中學附近,為生活曾在台中市中華路及公園路一帶的夜市場當算命郎中,這時候他接觸到「三山九侯先生」的法術,如果他真的學會「三山九侯先生」的法術,真的可以幫助他人消災解厄、化窮成富。只是這種法術僅能用於極特殊情況,否則必遭天嘖。據悉,盧勝彥當時奉祀「三山九侯先生」為本師,但對「三山九侯先生」的認識並不深入,學了法術後就配合命相學及堪輿學,賺取生活費,由於所學不精,曾經使一些求助於他的人幾乎成了精神成病。

幾十年後,我從台北市忠孝東路經過,偶然發現盧勝彥在靠近紹興北街的忠孝東路上發表演講,因此趨前一窺究竟,當時有一群人圍在人行道上,聽一位自稱盧勝彥的護法的金剛上師,為在屋內演講的盧勝彥宣傳法門,這位金剛上師在說法一段時間,突然問我認為他的說法對或不對,我微笑以報,彼說法又經過一段時間,又問我認為他的說法對或不對,我仍報以微笑,彼說法再經過一段時間,又再次問我認為他的說法對或不對,此時我反問他說:「那麼多人為什麼只問我?而且你已經連問了三次,我若再不回答未免有些失禮,現在請問,你是要我回答真的還是回答假的?」他立即說要我回答真的,我說:「既然要我回答真的,那你所說的都是假的,如果要我回答假的,則你所說的都是真的」。

這位自稱金剛上師的一聽頓然楞住,隨後轉向群眾說:「你們不要聽魔鬼說的話,現在這個人已經被魔鬼附身了,魔鬼借用他的嘴巴說的話,你們不能相信」。一般人在乍聽金剛上師危言聳聽詛咒我被魔鬼附身了,必然驚慌不已,但我却極為冷靜地問他是誰被魔鬼附身了?他手指我說是我被魔鬼附身了,我再問他是被什麼樣的魔鬼附身了?他竟自對群眾說我被魔鬼附身了,卻不回答我的問話。於是我也對群眾說我沒有被魔鬼附身,所說的都是我自己的意思,我手指著自稱金剛上師說:「是他被魔鬼附身了」。自稱金剛上師的責問說:「你怎麼說我被魔鬼附身了!」我說那你怎麼說我被魔鬼附身了?他說是他從我身上看見的,我說也是我從他身上看見的,我進一步要他證明,他說這怎麼能證明呢?我說那麼讓我來證明給大家看,群眾都凝神靜看我如何證明。

我叫對方把手伸出來給大家看,對方把手伸出却不停地顫抖,我告訴群眾說,看哪!他那顫抖的手若無法控制不抖,就是魔鬼附身才不能自已,於是我伸出自己的手,表演發抖與不發抖的動作讓群眾檢驗,對方却無法作到;我再叫對方與我握手,我問對方感覺我的手是冷或是熱的?對方回答是熱的,而我告訴群眾說對方的手是冷的,這已經充分證明這位自稱金剛上師已經被魔鬼附身了!就在此時,出來一位自稱是盧勝彥的首席護法之金剛上師,從中圓滑替其師弟化解尷尬的場面。


225 期活動訊息


用愛穿透黑闇,公義還諸台灣
「霧夜或許終將消散,但曦光不會從天降臨,沉默與割裂無法驅走黑暗及仇恨,唯有溫柔的關愛能夠打破銬鐐,唯有光明的真相能夠粉碎迫害,唯有鍥而不捨的平反才能夠真正團結這個國家。」

《凱達格蘭基金會11週年感恩募款餐會》
董事長 陳唐山 
執行長 陳致中 敬邀 · 感謝
201664(週六)晚上630入席
典華飯店-大直旗艦會館
六樓花田盛事廳(台北市中山區植福路8)
1. 餐券每張NT$5,000元,認購一桌NT$50,000元;如未能出席可純贊助餐會,金額不拘,餐券則委由基金會處理。
2. 認購餐券或贊助之金額可由基金會開立正式捐款收據,依法供抵稅用途。

郵政劃撥帳號:50004207;戶名:財團法人凱達格蘭基金會
《聯絡專線》02-3322-3818666777;吳秋玲小姐 0921-868-118





508全國媽媽革命消滅恐龍司法!救司法人權
邀請熱心人士、愛台灣、愛子孫的好朋友來參與
地點:立法院青島東路
時間:下午2-5點(星期日)
主旨:命!總統!還給全國冤案母親一個公道!
目的:社會冤案者和冤案家屬!集體申冤!
抗議:司法是【禍國殃民】的主嫌,司改是【欺矇詐騙】的元兇!

活動說明:當天下的母親,都在慶祝佳節的同時!有多少母親的骨肉無辜枉死、有的含冤入獄,為求一個公道,不但散盡家產、鍥而不捨的奔走、求助,還要接受司法無情的煎熬和摧殘,到頭來!因【事不關己】哭訴無門,【司法救濟】形同虛設。司法積弊之深全民皆知,司改不改就要【革命】

活動訴求:透過立法【釜底抽薪】改革司法
一、法院開庭 網路上直播
二、消滅司法法恐龍民選司法院長, 檢察總長,建立【陪審團制度】
三、司法院必須監督審判程序 落實當事人進行主義
四、廢除國法陪第13條,建立司法人員問責仼。
五、嚴遵當事人進行主義,未依九十二條制,判決應準再審。
六、刑事告訴人應為當事人,均可閱覽全卷及詰問權。
七、辯護,代理人應由當事人自由指定之。
活動時間:10558日(星期日)母親節下午2點至5點
活動地點:青島東路立法院前面
主辦單位:媽媽團結聯盟邀請全國各司改、社運、婦女團體、共同主辦或協辦。
執行策劃:會長、司革基金會、法官檢察官評鑑委員會、獄政評鑑委員會、法庭觀察委員會、萬民申冤委員會、各地區執行長、法服部、督察室、暨各社團領導等共襄盛舉。



台灣國520(我愛您)行動記者會採訪通知
一、時間 : 56日(五) 下午228
二、地點 : 景福門前 (台北賓館側)
三、主辦 : 台灣國520行動聯盟
四、聯合主辦單位 : 台灣聯誼會、台灣國辦公室、陸一特北區聯誼會、台灣民族同盟、March For Taiwan楊明昊、媽媽團結聯盟、台灣民族黨、南方快報、風雲網路電台、台灣建國黨、台灣團結聯盟、台灣新客家黨(陸續加入中)
五、訴求:迎接台灣國, 告別"中華民國"
六、出席 : 王獻極(台灣國辦公室創辦人)、尤瑞敏(媽媽團結聯盟總召)、古文發(台灣新客家黨黨主席)李震華(臺灣聯誼會執行長)、李東星、巫清潭(臺灣聯誼會會長)、周倪安(前立委)、周東霖董事長、林進國(保台聯盟總召)、林清彬(陸一特北區聯誼會召集人)、陳尹絨(臺灣聯誼會召集人)、陳峻涵(台灣國辦公室主任)、黃國華(台灣建國黨黨主席)、曹濟平(綠色和平主持人)、曾保羅牧師、楊武男(南方快報公民記者)、劉重義(台灣民族同盟總召)、劉丁妹(風雲網路電台台長)、蔡金龍(台灣民族黨黨主席)、蔡茂雄(按姓氏筆劃排列)
七、說明 : 呼籲台灣及國際社會,正視台灣不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不是台灣。
2016520是台灣人終結四百多年外來統治,真正當家作主的歷史翻轉時刻,我們以歡欣鼓舞的心情祝賀 蔡英文女士就職成為台灣新總統,在此重要時刻我們要向蔡總統,傳達台灣人內心深刻的期盼,雖然台灣擁有主權,但莫忘國家尚未實質建國,台灣離正常國家還差最後一哩路,我們衷心期盼在蔡總統帶領下團結2300萬台灣人民,努力建立一個新而獨立且被全世界認同,屬於台灣人的台灣國。
記者會流程 :
1. 介紹來賓
2. 來賓致詞
3. 高舉台灣旗呼籲蔡總統領導台灣人向全世界宣誓建立台灣國的決心
4. 呼口號:台灣國520(我愛您)、迎接台灣國,告別中華民國
※誠摯歡迎臺灣國公民及社團、民代和政黨能踴躍出席參加記者會及同心合力動員分工、報名加入臺灣520(我愛您)活動,共同為臺灣發聲,為小英加油。
敬邀媒體記者蒞臨採訪
媒體聯絡人: 林進國 0922-277-290
聯絡人:
巫清潭 0932-233-213
陳尹絨 0932-615-400
陳峻涵 0983-739-622



05/28 台獨啟蒙者廖文毅揭碑典禮暨追思大會


(廖文毅照片取材自網路)
時間:20160528日(六)15:00-17:00(歡迎鄉親提早到聖山,參加1330的聖山導覽)
地點:台灣聖山-生態教育園區(南投縣草屯鎮坪頂里股坑巷3057號,舊名匏仔寮,近南開科技大學)
電話:04-23723710(大地)、049-2569645(聖山)
主辦: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新聞稿】
半世紀以來,國民黨政府一直將廖文毅的回台(1965年),形容為台獨運動的重大挫敗,廖文毅家族早年轟轟烈烈的台獨志業,也彷彿短暫絢麗的焰火,成為過往雲煙,塵封在台灣歷史的深處,逐漸被台灣人淡忘。解開歷史的封印,重新審視廖文毅其人其事,有助於台灣歷史真相的還原,亦能作為當今台獨運動戰略與走向的借鏡。

廖文毅(廖溫義,19101986),雲林西螺人,廖家從廖文毅的父親廖承丕開始發跡,廖承丕善長理財並買賣土地,遂成為台南州的大地主,重視教育,兩代之間出了六位博士,是西螺望族。廖文毅是家中的第三位男孩,求學歷程有台灣淡水中學、日本同志社中學、中國金陵大學理工科、美國密西根大學碩士及俄亥俄州立大學化學工程博士,具有日本、中國、美國經驗,過程與二哥廖文奎(廖溫魁,19051952,美國芝加哥大學哲學博士)雷同,兩人為民主自由主義者,常探索知識、交換思想,影響後來台灣意識的形成。

19468月廖文毅參加所謂台灣參政員選舉,提「聯省自治」而被作票,由當選變落選。同年9月廖文奎與廖文毅創辦《前鋒》雜誌,內容時常批評陳儀政府的貪汙腐敗、胡作非為、欺壓台灣人民,並提倡政治改革。《前鋒》雜誌指出麥克阿瑟第一號命令軍事佔領台灣的事實,而確立台灣國際地位未定的主張,對台灣前途走向提出三種可能,其中一條路是獨立建國。同年10月廖文毅又參選制憲國大,遭刻意排擠而落選。如果說廖文奎是台獨運動的理論家,廖文毅就是理論的傳播者與執行者。

1947228事件爆發前幾日,廖文奎、廖文毅兄弟與家族成員到上海,31日才從《大公報》得知台灣發生228事件,隨即聯合台灣同鄉團體,呼籲正視台灣問題、撤換陳儀、自治等言論。荒謬的是,418日陳儀發布的「228事件首謀叛亂犯在逃主犯名冊」,竟將事發之時不在台灣的廖氏兄弟列入,羅織「幕後策動,指示野心家實行事變策略」的罪名,視他們為叛亂通緝犯。同年6月廖文奎、廖文毅、林本土(林木土)、陳炳煌、王麗明五人在上海,成立「台灣再解放聯盟」,7月該聯盟向美國特使魏德邁遞交一份「處理台灣意見書」,主張台灣的歸屬問題要由台灣人民投票表決。隨後轉往香港發展,並擴大台灣獨立的主張和行動。

19489月,廖文毅與姪子廖史豪在香港印製給聯合國的請願書,表達台灣獨立願望的英文備忘錄,寄給聯合國會員國,是228事件後台灣人首次向世界宣示獨立主張的開始。194912月,廖文毅再轉往日本發展。1950年成立「台灣民主獨立黨」,這是海外第一個向全世界宣示台灣要獨立建國的政黨。

世界聯邦舉行的亞細亞會議,1952年與1954年的11月,分別在廣島與東京召開,廖文毅皆率團參加,提出「讓台灣人民投票決定前途」的訴求。1955 4月在印尼萬隆進行的亞非會議,廖文毅透過印尼首相,表達蔣政權非法佔領台灣實行獨裁統治,只有台灣獨立,亞洲才有和平的論點。

1956228日,228事件九週年之際,「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於東京成立,選出廖文毅任大統領、吳振南為副大統領,繼續向國際社會宣傳台獨主張。19578月,廖文毅以大統領身分受邀參加馬來亞聯邦獨立慶典,與各國元首並列,此熱門新聞促使更多台灣人加入臨時政府。海外台獨運動消息,被有心人傳回台灣,刺激島內台獨意識的萌芽。

家族成員在島內亦有所作為。廖蔡綉鸞,清水人,是台灣社會運動領袖蔡惠如、楊肇嘉親戚,丈夫廖溫仁(廖文毅大哥)。她具強烈台獨意識,運用自己廣大的政商人脈關係,吸收同志與傳播台獨思想。廖史豪,廖蔡綉鸞之子,台灣獨立運動參與者,於《前鋒》雜誌工作時翻譯「聯省自治」「台灣地位未定」的主張到英文周刊,亦是無法回台的廖文毅兄弟在台灣的台獨運動代言人。

然而1960年之後,組織內部問題浮現,國民黨趁機分化。加上時任日本首相的岸信介、美國參院外交委員會主席的傅爾布萊特,都勸廖文毅回台,等待情勢有變適時發揮作用,做台灣共和國的催生者。而國民黨允諾廖文毅回台的條件是:一、無條件釋放所有與台獨有關的政治犯;二、歸還被沒收的財產;三、政府給予相當的地位,如省府重要職務。

除廖文奎、文毅兄弟成黑名單外,家族涉及台獨政治犯者,還有廖文毅大嫂廖蔡綉鸞、廖家長孫廖史豪、廖文毅大姊許廖春葉、族親許朝卿、五弟廖溫進、堂弟林奉恩,「台獨政治犯家族」皆被政治迫害。國民黨以「人質威脅」手段,將廖文毅的親人及台獨同志判以死刑或入獄監禁,並運用老母廖陳明鏡喚兒回台的錄音帶脅迫返台。

廖文毅幾經考量終於在1965514日被迫返台,受到國民黨刻意塑造的樣板式歡迎。只不過,承諾之事只歸還財產和安排不重要的曾文水庫副主委職位,其餘並未履行,一一跳票。廖文毅形同長期遭特務監控與軟禁。雖受監控,然台獨心志依然不變,憂鬱而死。

1961年蘇東啟案,1970年泰源烈士案再現風雲,壯烈犧牲,彼此互有因緣;乃廖案之後的實踐英雄。廖文毅的歸台使台獨運動受挫,但年輕留學生反而接棒傳播台獨思想,廖文奎、廖文毅曾發揮的播種與前鋒作用有啟蒙教育之效,壯志未成,功不可沒。

台灣聖山特立此「台獨啟蒙者──廖文毅追思碑」,乃肯定廖文毅家族及其同志對台灣獨立運動的犧牲與付出,作為追思及教育之用。
新聞聯絡人: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發言人廖建超04-237237100988-607574
活動網址:http://goo.gl/1Lo1SK


2016年4月29日 星期五

台灣論壇 推動藍綠和解 馬英九應該特赦阿扁

推動藍綠和解 馬英九應該特赦阿扁

立法委員 高志鵬




前陣子高雄市與台南市議會接連決議,建議馬英九特赦陳前總統,以達藍綠和解與減緩社會對立之效,扁案再度獲得社會關注,柯文哲市長與謝長廷前院長也紛紛表達看法,認為若是由馬英九特赦,將會比蔡英文上任後特赦更合適。

針對各界呼應特赦,扁家除感謝以外,陳致中也表示:「除了感謝之外,怎樣去恢復父親名譽、健康和自由,當然也是家屬最關心的事情。」

很多喊出平反扁案、阿扁無罪的訴求的人們,並不是單出自於對陳水扁總統的個人崇拜或盲信盲從,只是當藍營與媒體們說「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時,我想問的是:

「不要跟黨證的人比好了,馬政府真的給過陳前總統,與一般民眾同樣、正常標準的司法嗎?」

為什麼法院可以未經判決定讞就先羈押陳前總統?一羈押就這麼久?

為什麼原本一案可以拆解成數案,只為了給特定的法官抽中審判?

為什麼同一案原法官判無罪,可以違憲更換法官後,改判有罪?

為什麼法律上「無罪推定」的鐵則,在陳前總統身上就轉彎?

為什麼特偵組檢察官可以在未經司法判決前,先開記者會一字排開聲明:「辦不出扁案我們就下台」?

為什麼當法官判決扁案無罪時,馬英九總統立即宴請司法院長與大法官,共同發表:「司法不能違背人民的期待」,然後情況馬上大逆轉?

為什麼最高法院可以無視以往的「法定職權說」原則,自創法條改以「實質影響力說」,無限擴大法官自為判決的權力,因此將龍潭案、龍潭案洗錢部分、陳敏薰案、元大併復華案此四案的因果強制連結,終而定罪阿扁?

為什麼上述陳列各項,倘若發生在任何民主法治國家時皆屬違憲,發生在中華民國一般民眾身上時皆屬違憲,唯獨發生在陳前總統身上時就變成合憲合法?

這不是政治迫害?什麼才是政治迫害?

回到正題,現在,馬政府依然不改與民意做對的風格,傳出高等法院將於513日再度開庭審理國務機要費案,前台北市長郝龍斌更認為:「違法拿錢,不管有再偉大的理由,人民也不會認同。」

扁案律師鄭文龍表示,此案為國務機要費一案,但一審時被判無期徒刑、後來改判無罪,之後最高法院又發回重審,此案已停審12年。扁案「政治性」濃厚,在這個時刻突然啟動審理,難免有政治性揣測。另外,醫界方面也認為陳前總統的身體不太適合再度出庭。

說到這邊,我們來整理一下扁案的各項進度:
一、機密外交案,2011428日駁回上訴,無罪定讞。
二、教唆幕僚偽證案,20120818日高院改判,逆轉改判扁無罪。
三、海外洗錢案,2014806日,特偵組查無不法實據,全案簽結。
四、侵占機密案,2014829日,特偵組查無犯罪事證,全案簽結。

另,定讞服刑的案子,目前總計四案,分別是:龍潭案貪汙部分、龍潭案洗錢部分、陳敏薰買官案、元大併復華案等四案。上述四案皆為「實質影響力說」才牽扯到陳前總統身上。意思就是,如果不是最高法院自創這個理論,而是用正常的「法定職權說」,那陳前總統本來就是無罪的。

前一陣子,北檢對辜成允所涉龍潭案洗錢不起訴,因為本案「沒有不法所得」;接著竹科告的龍潭案民事官司,二審維持一審見解,陳前總統勝訴,因為本案金錢「沒有對價關係」。

當初被藍營與媒體抹黑的多數案件皆已無罪或簽結不起訴,而定讞服刑的四案當中,龍潭兩案目前看來也極有可能是冤案,我們不禁要問:「這個社會是否該平反扁案,還其公道?」

然而,扁案更嚴重的問題在於,「程序正義」嚴重被侵害、以及最高法院自創「實質影響力說」,兩者任一條皆屬違憲,所以當初洪英花法官堅持認為:扁案判決,自始無效!

再來我們來討論,何為平反?平反扁案的含意為何?我個人看法是這樣:
1. 恢復陳前總統自由之身,與卸任總統待遇
2. 還其清白與公道、冤獄及精神損害賠償

前者在於恢復陳前總統法律上本該擁有的權利,後者在於否定法律上對陳前總統的制裁,以及認定司法誤判與政治迫害的事實。

平反的意義,在於先了解該案為冤屈與不公不義!如同江國慶案,因為大眾瞭解到是冤案,才有為其平反的民意基礎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