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應瞭解台灣真正的地位
台灣國臨時政府總召集人 沈建德
像老一代,年輕人也認為台灣地位未定,這是錯的。台灣是被中華民國竊據,認真瞭解台灣真正的地位,台灣才有前途。
「台澎法理主權未定,住民自決」、「台澎法理主權就是未定,主權歸屬落到台灣人手上,聯合國憲章裡面的住民自決」、「台澎主權歸屬懸而未決,等台灣人自決」。
這是舊金山和約生效64週年,在網路上看到,清一色的年輕人的反應,表示沒進步,看了很傷心。因這是一些台獨的老論調,有人用它當政治敲門磚,「兩國」改為「兩岸」。
台灣真正的法律地位是獨立,不是未定。依舊金山和約日本遵守聯合國憲章放棄台灣、澎湖,依照聯合國憲章第77及76條,台澎託管、自治、獨立。
住民自決是聯合國處理2次大戰「戰勝國」殖民地的規定。而自治、獨立,是處理「戰敗國」殖民地的指針,條件更好,無須自決,可直接獨立,寫在聯合國憲章第77及76條,而且有先例。
例如,對「戰敗國」義大利的巴黎和約(1947.2.10)規定,義大利放棄殖民地利比亞及索馬利蘭,再由聯合國#289決議 (1949.11.21) ,利比亞應於1952年1月1日不經託管、自治,直接獨立。索馬利蘭則由義大利託管10年,到期獨立。兩國都已如期獨立。
舊金山和約(1951.9.8)第2條2款:日本也是「放棄」台灣、澎湖。台灣從日本分離,適用聯合國憲章第76和77條,託管、自治、獨立,如利比亞及索馬利蘭。
可是在聯合國憲章簽了字的中華民國,以開羅謊言竊據台灣,1947年發動228事件殺光台灣精英,所以1951年舊金山和約雖然簽了字,1988年至今3任「總統」由台灣人做,台灣還是沒有建國,反說台灣就是中華民國。台灣的政治很好混。
圖:1945年8月30日盟軍統帥麥克阿瑟,在日本厚木海軍機場走下飛機,第一腳踏上他將統治5年多的日本土地。他離職時,舊金山和約已大致定稿,但簽約時未獲邀請,杜魯門因此被譏心胸狹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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