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5日 星期四

聯合國文憲明白說明:台灣不屬於中國

聯合國文憲明白說明:台灣不屬於中國

台灣小留學生家長協進會秘書長 黃育旗 (Johnny Y.C. Huang)

以下這一段歷史內容,我們的歷史教科書似乎都沒教!台灣不屬於中國,19501130日聯合國安理會正式否決案已清楚說明。況且當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指派出席聯合國的辯論人員有名有姓,又有日期,這是不爭的事實。

19491001日:中華人民國共和國誕生(以下簡稱中國)。中國誕生時,台灣和澎湖的領土主權,仍然屬於日本。迄今從未經過或有任何國際條約證明日本向美國投降後,將台灣和澎湖的領土歸還給中國共產黨,或是中國國民黨。

19500627日:美國前總統杜魯門發表台灣地位未定論,引發1949101日才誕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任總理周恩來向聯合國安理會表達抗議,謂中華人民共和國握有大量證據,足以證明台灣的主權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當時的聯合國安理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的中華民國亦未表示反對,於是聯合國安理會開會一致通過,同意中華民共和國派人攜帶所謂的大量證據,到聯合國進行辯論。

195011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派出以伍修權為首,喬冠華為顧問,龔普生、安東、陳翹、浦山、周硯、孫彪和王乃靜等九人代表團,在聯合國進行為期二星期的辯論。以所謂手中擁有大量證據,證明台灣、澎湖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向安理會提出三項要求:
() 譴責和制裁美國侵占臺灣與干涉朝鮮罪行。
() 美國軍隊撤出臺灣。
() 美國與其他國家軍隊撤出朝鮮。

19501128日:辯論終結。

19501130日:辯論終結後,聯合國安理會正式函文回覆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和澎湖的主權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聯合國安理會也正式「否決」中華人民共和國所要求,美軍必須自臺灣與朝鮮撤軍的提議,自此明顯確定「臺灣地位未定」,證實臺灣不是中國的一部份。以上歷史事實,可參考伍修權發表於1990628日「人民日報」之自述「40年前的聯合國之行」。

另外、蔣經國在「風雨中的寧靜」一書中曾說:「…計謀由我交還美國管理…」,文中又說:「余必死守台灣,絕不能交歸盟國,…。」事實證明,蔣介石父子早知台灣真正的國際定位,為了自己的私利,而欺騙台灣人。


1950726日英國外交部官員 Kenneth Younger發表書面聲明:「英國政府在法律上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之合法政府 ………… 臺灣在法律上仍為日本領土,故無所謂臺灣政府。日本投降後當時之中國政府,經其餘盟國之同意,取得臺灣之臨時治理權,但仍須等和約對其地位作最後之決定。」(倫敦時報,1950728日)可見,當年沒有任何國家同意中國併吞臺灣。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