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稅金真的有比較低嗎?
台灣小留學生家長協進會秘書長 黃育旗 (Johnny Y.C. Huang)
自從1949年「中華民國」逃到台灣以後,經過近70年的愚民洗腦教育,讓台灣人一生當中日常生活的「費」和「稅」分不清楚,有非常多的不該支出的「費」,其實就是「稅」,只是台灣人經過逾一甲子被洗腦和愚民教育之後,不但分不清楚是「費」,還是「稅」,都會很認命,也很心甘情願的逆來順受,如果台灣是一個自由民主國家?全世界絕對沒有這麼順民的國家。
觀諸歐美許多文明先進國家都沒有的「費」,台灣都有,譬如:每一個人從出生到高中畢業12年的學雜費,家長會費,班費,校園維修費,電腦耗材費,補習費,評量的費用,參考書費用,歐洲許多的國家甚至讓每一個人從出生到博士畢業,家長和學生都不用支付一分一毫的教育費,就連外國人到歐洲很多的國家留學,也都不用支付學費,請大家用計算機算一算,就會知道我們一生的教育費用花了多少錢?
歐美文明先進國家的人一輩子到醫院或到私人診所看病,除了須要支付買藥的錢以外,也沒有所謂的掛號「費」,包括住院開刀動手術也都完全免「費」,就連住院期間的三餐,點心和宵夜(如果你吃得下),全都不用付「費」,萬一動手術住院期間,也不必額外支付每天24小時的看護「費」用,病患住院期間,家人除了醫院規定的探病時間可以進到病房探視以外,其它的時間都不能留在醫院的病房陪伴病人,因為、病人進到醫院後,診斷病情和治癒病患的病是專業醫生的責任,照顧住院病患的工作是護士(南丁格爾)的責任。
反觀台灣,每遇有親人住院,不僅一家人忙翻天,所有的家人作息起居全都被打亂,有的人是由家人24小時在醫院陪伴,大部份的人都必須額外花錢請看護24小時在醫院陪伴,依目前的行情是每一天的看護「費」,大約是新台幣2,000元,假設一個病人住院一星期,你就會多花「費」新台幣14,000元,這種不該支付的額外「費」用,在歐美文明先進國家都沒有,試想我們一輩子比人家多花費多少不該花的「費」用?你若將之換算成「稅」,就不難計算出到底誰的稅比較高?畢竟數字是會說話的,不須要強辯。
因此、縱觀上述我們日常生活中很多的「費」用支出?其實都是「稅」,只是經由主政者的精心設計的愚民和洗腦教育下,被刻意扭曲和誤導,一般民眾不經意的就分不清楚到底是「稅」,還是「費」。
全民納稅的目的就是由全體納稅人所繳交的稅金,共同聘僱公共僕人(Public servant),為全體納稅人提供最優質的公共服務(Public service),這是對民主國家最基本的認知,所以、在美國連寄信都不用出門,也不用跑去郵局,全美國家家戶戶門口的郵筒內,幾乎都有一支活動的鐵製美國小國旗,如果你有信件須要寄出,只要把想要寄出的信件貼上郵票,將信件放進自家門口的郵筒,
郵差每天送信經過各個社區,只要看到你家門口郵筒有恕起的美國小國旗,就會主動幫您拿去寄,這就是主政者必須提供的公共服務,更是納稅的目的。
以下我只是簡單列舉文明先進國家極少部份的例子,您就比較瞭解到底是歐美國家的稅金高?還是台灣的稅金比較高?讓證據說話是最科學的。
台灣:在台灣購買房子都必須負擔至少30%以上公共設施(Public Construction)費用,全世界只有台灣和中國的購屋者被這樣剝削,其它國家,包括以華人為主的新加坡,您買到的房子都是實際的坪數。若是以一坪新台幣50萬元計算,假使您一輩子買過二間房子,每一間房子平均40坪,每間房子平均都必須負擔大約30%的公共設施,假設二間房子總共80坪作計算,您就必須負擔大約24坪公共設施的費用,若以每坪新台幣50萬計算,您就必須支付大約新台幣1,200萬元的公共設施「費」用,這還不包括買房子時的地價稅,房屋稅,過戶手續費。
加拿大:買到的都是實際坪數,所謂公共設施,譬如公家機關的辦公場所、學校、公園、道路、巷、弄,沒有說買房子人還要負擔公共設施。至少省掉新台幣1,000萬一坪新台幣40萬元計算,假使您一輩子買過二間房子,每一間房子平均40坪,每間房子都必須負擔33%的公共設施,二間房子共80坪,若被扣掉33%公共設施,您就必須負擔26.4 坪公共設施的費用,若以每坪新台幣40萬計算,您就必須支付約新台幣1,056萬元,這還不包括買房子時的地價稅,房屋稅,過戶手續費。
台灣:由於治安不好,幾乎家家戶戶都必須裝設鐵窗、鐵門,每一個人的一生當中少說亦要花個新台幣50萬元。另外、像台灣的社區24小時監視器、警察巡邏箱、守望相助亭、社區巡守隊、私人保全等,些一般人民看不見的錢,其實亦都來自納稅人的血汗錢,這些其實是非常可觀的。
加拿大:由於治安良好,沒有人裝鐵窗、鐵門,必須向政府提出申請,縱使提出申請亦不一定會准,加拿大的政府認為治安是警察的工作,如果有民眾感覺須要裝設鐵窗、鐵門,加拿大政府會覺得愧對納稅人,這起碼又省掉新台幣50萬元。
台灣:以停車位來講:以現代的社會,在台灣買個新房子,必須同時另外再買一個、甚至二個停車位,尤其在台北市買個車位,少說也要新台幣250萬元,若是買二個車位,起碼就要多花新台幣500萬元。
加拿大:買房子時都至少有一個到二個免費的停車位。這起碼又省下新台幣500萬元。包括新加坡,歐美等先進國家,買房子時,都至少有二個免費停車位,包括住戶及來訪客人用的停車位,這都是買房子時的基本權利,否則、您幹麻納稅?
台灣:根據人本教育基金會在2003年的一項問卷調查報告顯示,在台灣生個小孩,若培養到大學畢業,至少得花上新台幣1,300萬元。在文明先進的國家,沒有所謂的學費、補習費、參考書、評量、考卷、班費、學生制服、家長會費,安親班、才藝班、上下學交通費等。
加拿大:加拿大的小孩生下來就可以享受12年完全免費的國民義務教育。這又省下了新台幣1,300萬元。而且加拿大的小孩從出生的那一刻起,到成年屆滿19歲以前,除了讀書完全不用錢以外,每一個月都還有政府給付的營養費,每一個小孩每一個月平均可以領到折合新台幣大約5,000元,一年大約新台幣六萬元,19年大約可以領到新台幣114萬元,因為而童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怎能讓其受凍挨餓。這裡又多省下114萬元。
在先進國家的高速公路萬一開到一半遇上汽車沒油,就會有高速公路修護巡邏車隨時出現,它們會免費幫您加個至少四公升的油,讓您可以開到在下一個交流道再去加滿油箱,您會不想繳這樣的稅嗎?
在先進國家高速公路或一般公路遇到汽車拋錨,只要打一通在路邊所架設的免費公共電話,馬上就會有道路修護巡邏車來幫您免費拖吊到附近的汽車修護廠。
反觀台灣高速公路的巡邏警察,或是在高速公路來回巡邏的拖吊車,都是勾結高速公路沿途的汽車修護廠,只要您在高速公路上遇到汽車拋錨,它們就藉機大大的敲你一筆原本就不該支出的額外「費」用,把你當冤大頭,讓您氣死驗無傷,請問:納稅若享受不到應有的公共服務,納「稅」的目的又何在?
包括為什麼會有那麼多的人寧願花「費」額外的「費」用雇黑道解決問題,因為納稅人感受不到政府有能力幫它們解決問題。
先不談世界諸多文明先進國家的社會福利,不知比台灣優渥多少倍,光是以上這些文明先進
國家都沒有的「費」用,台灣人卻永遠繳不完,這些簡單列舉的費用,就超過新台幣兩千多萬元。
其它還有很多您看不到、亦可能沒有察覺到的不該支出「費」用,其實都是來自您的納稅錢,譬如:社區24小時閉路監視器,每一個月的維修費、每一台的監視器裝的錄影帶都是以少報多,目的都是在圖利各地區的里長,作為選舉時綁樁的「柱子腳」,這些都是您我辛苦繳的稅金,治安是警察的工作,因為台灣警察太懶,所以、就以假藉加強治安為目的,行巧立名目浮濫增加預算之實,這些都是不該浪費的「稅」。
還有全台灣為什麼會有到處林立的警察巡邏箱,就是因為警察太過懶惰,如同一般的公務員不敬業,加上小偷猖獗,竊盜、搶劫、殺人案件頻傳,由於小偷竊盜不是重罪,加上沒有誘人的破案獎金,所以、雖然民眾屢屢報案,警察卻愛理不理,甚至吃案,這股民怨是一般民眾對警察評價不高的原因之一,幸運一點的,偶而遇上達官顯要和社會名流家中遭竊遭搶,再經媒體大量報導披露之後,警政首長被罵到臭頭,顏面無光,自然就援例紛紛在各地設置警察巡邏箱,這些本不該額外支出的「費」用,其實都是你我所繳納的「稅」金。
基層的派出所主管無奈之餘,為了有效掌控基層員警是否認真執行例行性巡邏勤務,遂想出比照各達官顯要、社會名流的特別治安規格,於重大竊盜案受害人家門口,依例釘上警察巡邏箱,從此、只要有權勢或社會名流人士的家中,無論是遭小偷,或是遭搶後報案,隔天附近的派出所就會到名人家門口再加釘一個巡邏箱,日復一日,年復一年,越來越多的名人和達官顯要家中遭竊,巡邏箱自然亦越釘越多,這些不斷增加的巡邏箱「費」用,都是納「稅」人買單,那些號稱為民喉舌,幫民眾看緊荷包的民意代表,有誰關注過這些以治安為名,巧立名目行增加預算之實,持續讓納稅人口袋永遠有花不完的「費」用,這種猶如請鬼拿藥單的警察巡邏箱費用,每年編列的龐大預算,國外都沒有,當然就減少了您我有繳不完的「稅」,這就是惡性循環的效應。
我們不僅幾乎家家都有裝設鐵窗、鐵門、24小時社區監視器,還有警察巡邏箱、守望相助亭、社區巡守隊、私人保全等,層層的治安防護網「費」用,理論上,台灣的治安應該是全世界最好的,有嗎?
反觀歐美,日本等先進國家,都沒有鐵窗、鐵門、隨處可見的24小時社區監視器、警察巡箱、守望相助亭、社區巡守隊等「費」用,諸多疊床架屋的治安防護網,人家的治安有比台灣差嗎?
尤其這些到處林立擺在原本就很狹隘的各個社區巷道的所謂守望相助亭,嚴重影響巷道內的交通進出,而且是明顯的違章建築,所有的民意代表,或是政府官員都視若無睹,完全把納稅人當傻瓜,包括設立守望相助亭的「費」用,以及夜間輪流看守社區安全,由全體住戶自雇的警衛每一個月的薪資「費」用,這些原本就不該再額外支付的防護治安費用,卻仍然不知不覺形成每一戶社區民眾自行支付的額外負擔,我們辛苦納稅養了十多萬警察的目的何在?這不也是另一個以加強治安為名,行巧立名目增加預算之實的相同模式嗎?您有沒有想過?台灣人真的是有夠歹命,我們還能這樣認命任人宰割嗎?
社區巡守隊是最近幾年才出現的,亦是假藉以加強治安為藉口達到增列和消化預算之目的,讓納稅人不斷支付不該支出的「費」用,真不知警察的功能在那裡,不禁讓我們懷疑我們還須要警察嗎?何不乾脆把那些稅金拿來自聘保全員更實際,重點是世界文明國家都沒有這麼畸型的治安,治安本就是警察的工作,怎麼都淪為納稅人自行負責,自求多福呢?如果把這些的「費」用拿來作為救濟貧困家庭的社會福利,該有多好。
指揮交通是警察的工作,可是現在的台灣,每逢上下班尖峰時間,各大城市的十字路口都有穿著義交制服,大都以計程車駕駛員為主的交通指揮人員,以比警察更具專業,更有功能幫忙著指揮交通,這些每天、每小時的額外「費」用,也都是來自納稅人繳納的「稅」金,可憐的台灣納稅人就是這樣不斷的被剝削,所得不但沒有增加,開銷卻越來越多,您的生活怎麼可能會好過。
以上只是筆者隨便舉例,其它更細膩的諸多項目,實難以估算,總之、納稅不能光看表面,台灣過去的近七十多年來,在國民黨以極高明的障眼法,以及極齷齪卑鄙的手段,讓台灣人民有「拔一支哀哀叫,抓(ㄇ一ㄝ)一把(ㄇ一ㄝ)不知痛」的錯覺,來自台灣諸多移民加拿大的人,告訴我在加拿大光是聞不到路邊到處是臭味,以及每天都能呼吸非常新鮮的空氣,省掉很多的疾病,縱使生病住院開刀亦都不用錢,住滿十年就有優渥的老人年金,比您賺數億的財產還值得,他說:當他移居到加拿大後,他就感覺人生足矣!
註:
由上述的實例,即不難看出中華民國政府的各級官員,各級民意代表每年都是假「考察之名」,行觀光之實,中飽私囊,我們不禁要問,為何職司風憲的監察院(參照1995年6月24日自由時報第3版,監察委員出國考察開羅的肚皮舞,連柏台諸公亦都仿效廣受爭議的地方政府行禮如儀,浪費公帑,上下一起來,不知廉恥為何物,壞事幹盡,這樣的政府我們還能默默不出聲嗎?個人想問的是,世界各國有哪一個國家的官員和民意代表,敢任意拿人民的血汗錢,假藉考察之名,行出國觀光之實,如果有,請舉證,若是沒有,就請拿出點良心,給社會一些正面的教化功能),包括負責執行國家法律,整斥官諍的司法單位的檢察官,司法院的法官,調查局,警政單位等,不但都從不進行查察?竟亦都是一丘之貉。
《本文已刊登於2013-04-18第66期台灣守護週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