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具有 2014-10-23 台灣守護周刊第145期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2014-10-23 台灣守護周刊第145期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14年10月23日 星期四

台灣論壇 從頂新三重的那塊地 談黑金復辟的成果

從頂新三重的那塊地 談黑金復辟的成果

季閔

20141017

你知道嗎?國民黨重返執政之後,最亮眼的政績,就是全力把台灣的房價炒翻天,讓台北成為了全世界房價最貴的地方。現在台灣每戶房屋平均成交價是603萬。若你目前貸款500萬來買6百多萬的房子,貸款所要繳的費用若以第一年利率1.5%來算,每個月要繳24127元;第二年利率利率3%,每個月要繳27553元;未來18年利率4%的話,每個月要繳29872元;20年合計光要繳給銀行的利息就超過200萬。 

記得馬英九當市長的時候,帝寶一坪天價90萬。今天蘋果日報公告的最新價格,一坪來到了300萬,光是房價不含房子折舊的折損還整整漲了3.3倍。馬政府執政破敗,百業蕭條,國人平均薪資倒退了16年。但近年來油價、物價、食品乃至各式生活消費卻急遽攀升,每個人真正可支配的實質所得,遠比想像中還要少。

40歲以下的年輕人,8成以上薪資收入根本無法負擔得起現在的房價。別說想要買房子、買車子、生養兒子,數以百萬計的台灣青年,光是租個像樣的房子來生活都無力負擔。很多人只能選擇待在原生家庭生活來節省開銷。但那些離鄉背井到都市工作賺錢的人,就沒有那麼幸運了。這個世代的年輕人,恐怕到老都存不到買房子的錢。未來老了,沒有賺錢的能力時,很多人會連落腳居住的地方都沒有。

中華民國憲法明文規定,地價應該漲價歸公,但實際上,國民黨全面炒房的龐大獲利,卻不知去向。究竟這些錢都那裡去了?

《憲法》第142條規定:「國民經濟應以民生主義為基本原則。實施平均地權,節制資本,以謀國計民生之均足。」平均地權土地政策四大政策:規定地價、照價 徵稅、照價收買及漲價歸公,也在《憲法》143條明文規定,其中漲價歸公規定「土地價值非因施以勞力資本增加者,應由國家徵收土地增值稅,歸人民共享之。」 

以頂新三重180億聯貸案為例,2011年魏應交以101.6億元刷新工業區土地拍賣新高價,買下味全在三重重新路旁的老廠區。這塊原為工業區的地,頂新與國民黨朱立倫在神不知鬼不覺中,將它變為更住宅用地。頂新預計打造一個1500戶的高級社區,並向銀行團提出180億的聯貸案。我來幫大家試算,這一塊地皮朱立倫大筆一揮之後,頂新轉手可以賺多少錢。

頂新當初買地花了101.6億,加上蓋房子所需約莫60億工程款,頂新等於可以拿回當初買地的錢,手邊還多賺19億。機場捷運預計明年底完工,可想而知,屆時鄰近雙捷運的這塊黃金寶地推出預售屋時,必定盛況空前。 

1500戶高級社區可以賣多少錢?若以一戶單位平均實際使用坪數22坪,加上一個6坪的車位,以及3成的偏低公設比,再用較偏遠的新莊副都心新建案目前實價登錄一坪60萬來計算,平均一戶住宅連車位含公設要價2184萬。1500戶完售將可以拿回327.6億。扣掉當初他們買地花的101.6億,頂新四年的時間光這塊地就足足賺了226億。這就是國民黨推動炒房政策下的黑金獲利。

 想想

國民黨馬主席光賤賣中影差價70億給郭台強,都知道要跟郭台強簽署兩年內漲價分三成的密約。幫頂新變更土地這麼龐大的利益,朱立倫難道會不知道嗎?六年來傾全黨之力炒樓,一再爆發所屬官員公然向建商索賄的國民黨,會沒分到好處嗎? 

今天媒體踢爆國民黨隱匿未申報頂新給予國民黨的政治獻金。政治獻金沒有申報,那就不叫政治獻金,而是黑金贓款。我們合理懷疑,目前的房價屢屢創新高,就是六年來馬政府全力炒房,官商勾結、黑金復辟的成果。而馬政權刻意操作,放任地價狂飆飛漲的獲利,很可能就像中影回扣密約案一樣,國民黨與建商之間有一種我們看不見的管道,讓黑金回到國民黨黨產。

阿扁沒有海角七億,但國民黨卻坐擁黨產超過6千億還有幾百筆土地

七年多來,國民黨利用紅藍媒體造謠抹黑,說陳水扁貪污,有海角七億甚至更多。但他們舉全國全黨之力追查下來,事實證明,陳水扁的總財產,根本連海角七億都沒有。但國民黨因為抹黑陳水扁而取得政權。取得政權這六年來,光是炒作房地產,除了像劉憶如們這種炒房官員,個人可能就有幾千萬的炒房獲利入袋。光是國民黨旗下侵佔自台灣人,為數800筆以上,拒絕歸還給台灣人的土地物業黨產,至少就能讓他們賺進幾千億的市值。

國民黨掏空台灣經濟,再用這些錢來收買地方派系、補助選舉沒有道德良知的政黨提名候選人,來贏得選舉。然後繼續掏空這片土地,奴役台灣人,甚至以各種有利於中國與台灣人口流動的政策,引來中國資金大舉收購台灣的土地、大樓、品牌、技術、人才與產業鍊。台灣產業、物業不停的失血,大筆大筆的炒房獲利進了私人的口袋。國家失去競爭力,人民失去生命力。再這樣下去,最後台灣人賺不到錢,買不起房,只能到外地工作,甚至移民到生活消費相對便宜的中國。他們的政策會持續鬆綁,台灣會有越來越多的土地流入中國人的手裡。 


有地方住,吃得安心,是基本人權,也是國家政府必須滿足百姓生活所需的最優先條件  

昨日香港,今日台灣。香港的房價,被中國人炒到一戶25坪的房子,平均要價3600萬。很多窮人租不起房,只能住在形同狗籠的籠屋。中國用這樣的方式讓香港人移居深圳、廣州。現在,國共也用相同的方式對待我們。別以為這樣的事台灣不會發生。2007年初的統計數據,扁政府執政時期,台灣貧窮線以下低收入戶只有8 9,902 戶、218,151人。中國國民黨返貪腐執政這六年多來,如今貧窮線底下的台灣人已經瀕臨70萬人大關。台灣在國民黨一手策劃下,正一步一步朝香港化的方向前進。台灣人,你到底醒了沒?

這幾天爆發食安事件,國人才赫然發現,從去年1119日國民黨王育敏委員於程序委員會違法阻擋在野黨食安修法的議案排入三天後的院會議程。至今國民黨不僅傾全力擋下了民進黨提案建立食安基金法源的民進黨版「食管法修法」,也擋下了民進黨及台聯提案的設立『賠償信託基金』決議案。 

選前五十幾天爆發的這場「食安政治風暴」是上天悲憐台灣人,幫我們掀開馬政權黑金體制的馬桶蓋,讓更多台灣人能看見國民黨人官商勾結聯手殘害台灣、掏空台灣的醜惡真相。感謝天佑台灣!


「國民黨不倒,台灣不會好。票票不投藍,世代保平安。」

 台灣人加油!



令人尊崇的台灣學者與作家們

令人尊崇的台灣學者與作家們

台灣聯合國協進會秘書長 羅榮光

在台灣國內,長年來充斥許多欠缺良知與愛國心或是冷漠不願為正義出聲的學者與作家。還好有些令人尊崇、有良知也有愛國心的學者與作家發表的論述使我們能擺脫中國封建思惟的洗腦與灌輸,可以明白真理以服務我們共同的國家台灣。

有位令人尊崇、滿有良知與愛國心的學者,即長期研究台灣228大屠殺歷史的張炎憲教授,最近在美國從事228口述歷史過程中因急性心肌梗塞突然病倒。雖經緊急手術,卻不幸於103日清晨辭世,令人哀痛。張炎憲曾任國史館館長,著重以台灣主體史料之搜集與研究,乃台灣史學泰斗。他曾任台灣教授協會會長,現任台灣社社長。熱心推展台灣公民運動,令人感佩。

我們台灣聯合國協進會在三年前即2011820日出刊的第37期通訊中曾刊登張炎憲教授手著的一篇文章「舊金山和約與台灣國家的建構」,使我們明白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於195198日世界各國代表所簽訂的「舊金山對日和約」並未把台灣歸屬於中國。此和約第二條第二項規定日本放棄「對台灣及澎湖群島的一切權利、名義與要求」。放棄對象沒有明確交代,留下一個空白,也留給台灣一個生機,即台灣人民可以自已決定自已的國家定位與前途。並不是國共內戰敗亡來台佔據統治的國民黨蔣介石政權一再謊稱的依據「開羅宣言」台灣歸屬於中國,因為「開羅宣言」祇是一紙新聞公報的性質,並非正式簽訂的國際條約。張炎憲教授此一正確歷史事實的論述,使不少台灣國人真正覺醒過來,明白台灣絕對不是屬於中國。

長年來,我個人常喜愛閱讀有良知與愛國心的其他著名學者與作家所發表的文章與論述,如李筱峰、李鴻禧、林玉体、鍾肇政、李喬、李敏勇、陳隆志、陳儀深、金恒煒、陳師孟、林保華、王美琇、黃天麟、鄭欽仁、戴寶村、李永熾等,深化我的台灣主體意識並提升我的台灣國家定位與認同。我相信有許多台灣國民也深受這些可敬的學者與作家的啟發與影響,使我們也有良知與愛國心,能夠真正明白真理與真實,為台灣國家的前途共同打拼到底。

值此台灣危機重重的時刻,期盼更多有良知與愛國心的學者與作家站出來,藉著寫作與論述,使台灣國人普遍的覺醒過來,一起救自己的國家。(20141016)


超越藍綠才有公義公平嗎?

超越藍綠才有公義公平嗎

北美政治評論家 廖東慶

台灣是全世界唯一用地溝餿水油製成食用油來烹飪食物的地區。雖然中國在過去也發生過地溝油事件如果以時間來看的話台灣人民食用地溝餿水油是比中國的地溝油事件還要來得早。馬英九在2008520上任就開始推動「鮭魚返鄉」的計劃。馬英九不但對所有台商返台表示歡迎而且單單對頂新集團特別有優待最特別的是頂新集團的人竟然可以進入總統府來和馬英九見面商議事項。至今在面對他人質疑的時候馬英九卻不敢說岀和頂新集團的人商議事項的內容因為這其中有「鬼」。在2012年台灣總統選舉的時侯頂新集團對馬英九捐岀數十億元台幣的政治獻金也因此才能拿到台灣農產品對中國地區進出口的特權馬英九能隨便讓頂新集團拿到統包兩岸農產進出口的這塊大餅嗎這獲利至少也有數百億元台幣如果没有對等的價值相差的話這根本就輪不到頂新。

頂新董事長魏應充在20141016日接受彰化地檢署偵訊然後被聲押關入看守所。這會是一場戲中戲嗎馬英九收了魏家數十億元台幣的政治獻金難道他敢重判魏應充,而不怕魏家爆料岀馬收受政治獻金的醜陋的事嗎今天雖然魏應充已經被關入看守所了但是我們可以向各位保證只要一過112991選舉日一過魏應充就會被低調地保釋外出。就像遠傳集團總裁趙藤雄還有林益世及賴素如一樣在外逍遙法外。尤其賴素如還能岀馬以無黨籍的身份來競選台北市議員。以上這些人都可以算是馬英九身邊的紅人或是大金主了法院是國民黨開的自古以來這句話真的是一點也不假檢調單位拼命搜索不法證據然後拼命起訴到了法院之後才是真正的「眉角」。一審判決有罪二審卻是無罪三審回家吃豬腳麵線外行人看熱閙內行人看門道。

為什麼財大氣粗的財團總是喜歡和國民黨來交往及雙手奉上不計其數的政治獻金呢因為他們算定了只要對國民黨投資1塊錢就能有710元的投資回報率而且在司法體系方面也能得到絕對的保護作用頂新集團至今對黑心油事件仍然没有提岀如何賠償事宜他們絕對不敢也不會提。相對的,馬英九政府當然更不會向頂新集團提岀了。頂新從國外進口了那麽多年的黑心飼料用油及工業用油來充作食用油岀售給台灣兩千三百萬人來食用。以最保守的估計來算的話就算以10分之1的比例來看如果有230萬人因食用黑心油而得到各種癌症需要化療及動手術230萬人的患者都是30歲的青中壯男女平均一個月有5萬元薪資的話做完手術卻引發別的併發症而導致無法繼續工作,他一個月的薪資所得再加上以退休到65歲為準大家可以算一算從醫療費到65歲退休前所應得的全部薪資所得林林總總也要到23百萬元台幣 (766千多元美金)這還没包括長期看護的費用在內。這計算方式是以美國要本地黑心廠商做岀對受害者賠償的一種計算模式。如果美國人民可以拿到這種賠償方式那台灣人民更加有資格以這種方式來計算了因為台灣人民不是二等公民。還有更重要的一點,就是台灣人和美國人的性命是同樣的寶貴重要一個人賠23百萬元台幣再乘以230萬人頂新集團需要賠償529百多億元台幣(折合1733億多元美金)這個天文數字就算是有10個頂新集團也不夠賠當初魏應充決定從越南引進黑心油的時候就應該要想到把被揭發而要賠償金額的風險計算在內。還有就是頂新在市場的佔有率有近8成左右所以它的負責賠償佔有率也要有8成。這是一個非常公平的計算方法

今天黑心油事件完全是對事不對人也不針對那一個政黨如果今天不是國民黨在執政而是由別的政黨在執政照樣我們還是會嚴厲的譴責到底。不但要賠償更要付岀政治代價來今天恰巧是由國民黨執政而且也是由馬英九親自引進並核准頂新在台灣併吞味全工廠及正義工廠來生產及岀售地溝餿水食用油馬英九的責任更是一點都跑不掉但是他還是會有最後一招那就是有意挑起並炒大藍綠對決的氛圍及情勢並借此轉移焦點及政治責任。希望所有台灣人民都不要再上馬英九的當了。想想您的家人和親友們如果因為食用黑心油而致癌的話頂新集團和馬英九政府是不是有必要負起全部的責任呢



台灣民主人權平台聲明稿

台灣民主人權平台聲明稿

20081230日,陳水扁先生第二次受羈押,至今已將滿六年。

在這六年之中,陳水扁先生所面對的案件,絕大多數已經獲判無罪,甚至不起訴偵結。

而在現存判刑確定的三案:「龍潭案」、「陳敏薰案」以及「元大案」中,特偵組在案件尚未偵結之前,就先行公開說明:「如果辦不出來,要下台一鞠躬。」此種預先存主觀意識的「有罪推定」,已經嚴重違反了「無罪推定」原則,重創司法威信。

檢察體系則涉嫌以羈押作為威脅手段,教唆、逼迫證人辜仲諒作偽證,違背檢察官「客觀性義務」精神,直接侵犯被告的防衛權。

審理過程中,台北地方法院竟將後案併前案一同審理,這種間接「換法官」的行為,已經違背了「法官法定」原則,實屬違憲。

由此可知,司法天平在面對陳水扁先生的案件時已嚴重歪斜,其偵查、審理過程皆不具有程序正當性,以致陳水扁先生至今所受之刑罰,已經成為實質冤獄。

司法體系當應痛定思痛,盡早啟動再審程序,還予被告清白,方能維護法律約束,以及教化全體社會的功能。

再者,陳水扁總統因多年牢獄生涯以致罹患腦部病變呼吸中止症,身體機能每況愈下,已達不能自理之地步。於今年914日凌晨,陳水扁總統更是無預警發作,呼吸中止長達十幾分鐘,雖經急救而勉強保全性命,然經台北榮總及台中榮總醫師所開立診斷證明,均明確表示陳水扁總統所罹患的疾病無法在監獲得妥善治療,隨時有生命危險,非令其保外醫治無法保全生命,因此向法務部提出陳情,請求法務部基於人權考量,准允陳水扁總統居家治療,以免病情惡化而至無可挽回之局面,確屬刻不容緩。

是故《臺灣民主人權平台》在此暫緩督促再審程序啟動,緊急呼籲法務部維護人民基本生存權利。依《監獄行刑法》第五十八條第一項:「受刑人現罹疾病,在監內不能為適當醫治者,得斟酌情形,報請監督機關許可保外醫治,或移送病監或醫院。」准予陳水扁先生居家治療。

《臺灣民主人權平台》也將自今明兩日,在自由廣場舉行一系列的公民論壇、影片觀賞、靜坐祈福等活動,讓每一位臺灣公民,不論對陳水扁先生抱有何種看法,都能來更加了解陳水扁案,與司法、人權、正義的關係。

《臺灣民主人權平台》 敬上

發起單位:《臺灣民主人權平台》

協辦單位:《阿扁聯誼會》、《台灣守護聯盟》、《臺灣醫社》、《陳水扁總統民間醫療小組》、《一邊一國行動聯盟》、《台灣小留學生家長協進會》、《台獨新世界》、《福爾摩鯊會社》、《公投護台灣聯盟》、《台灣民族黨》、《台灣國籍宣示促進會》、《台灣民族同盟》



Petition

To whom it may concern:

Shui-bian Chen, the former president of Taiwan, now at his sixty-four, with his tremor, stutter and urinary incontinence, along with serious brain degeneration, has been losing the ability of self-care and is almost incapacitating. Being any other imprisoner of this situation, he would have been granted medical parole long ago. It is because of his special and sensitive status that he wasn’t be able to receive the basic right he supposed to have.

Since the KMT retook control of the government, the government’s ignorance to human right has been raising to the level almost as notorious as China and North Korea. People are not treated as subjects, instead, they are merely a chess in the game of the rulers. All of these human right fall backs can be observed through government’s action toward protestors of Sunflower Movement, and, among others, its treatment to former president Mr. Chen.

Taiwan has ratified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and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 and incorporated these two human right related covenants into its domestic law. Pursuant to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Art. 7, “no one shall be subjected to torture or to cruel, inhuman or degrading treatment or punishment. In particular, no one shall be subjected without his free consent to medical or scientific experimentation.” In addition, it is also stated in Art. 10 that “all persons deprived of their liberty shall be treated with humanity and with respect for the inherent dignity of the human person.”

Therefore, we are acting to raise consciousness on this issue and to ask for your help with Mr. Chen's deteriorating situation. We believe, it is by the humanity treatment to our former president that we can really claim Taiwan is a country of human right.

Very truly yours

Democracy and Human Right Advocacy Forum In Taiwan


2014-10-22探視陳總統

2014-10-22探視陳總統

一邊一國行動聯盟理事長 陳昭姿

陳歐珀立委帶我和長豐,以及精神科陳喬琪教授去探視總統。總統今天心情非常低落,一開口就不停講述委屈,陳教授幾乎無法插嘴。總統說如果被打斷,就會忘掉想說的話。

總統說中榮醫師告訴他,前些時候嗆咳與腦部病變有關,而腦病變是來自睡眠呼吸中止症惡化造成的血氧濃度低,因此吞嚥不順。可是法務部在回答陳唐山立委的質詢時,卻回答嗆咳是睡眠呼吸中止症開刀的後遺症。

他一直在回想陳述這幾年在黑牢中的遭遇與委屈。包括每次進出都被脫光檢查身體的羞辱,包括有一段時間與妻兒見面都隔著鐵欄杆與厚玻璃。他說在和律師與訪客見面時,尿失禁讓他非常尷尬。

我們都很擔心總統會輕生,總統說他不會自殺,但是可能會猝死。他提到大他沒幾歲的張炎憲教授突然過世,總統說,生命很脆弱,現在我和你們說話,說不定過幾天我就走了。

陳教授不斷鼓勵他說出會讓自己高興的事情,例如太太與孫女來看他。他說家人來看他當然很高興,可是很快就又離開了。陳教授說話當中還幫總統測量心跳。今天台中炙熱,但是總統手冰冒汗且心跳加速。後來陳立委說,總統和我們在一起都這麼難過,到了晚上一個人怎麼辦?

他問了柯P的選情。我們告訴他應該會贏。我說這是一個醫師與病人之間的故事,總統的醫師柯文哲將要繼承病人陳水扁市長的工作,擔任台北市市長。總統說柯P曾經來問他該不該選,講到這裡,好不容易露出第一個笑容。長豐說柯P若非我把他拉出來擔任醫療小組召集人,也不會去選市長。總統說自己是因為美麗島事件踏入政治,柯P是因為參加醫療小組而踏入政治,總統說這是天意。

我談一邊一國連線,似乎也沒法讓總統稍開心,他說,要是我沒有了,一邊一國還是要繼續努力,我告訴總統,我是為了他才去拼一邊一國。我要他記得外面有上百萬人關心他,要他撐著,要他為我們撐著,也告訴他,年輕人和學生,在網路在街頭,都已經高喊阿扁無罪,都已經開始比較扁馬政績,他們都肯定陳總統,想念陳總統。

立法委員陳唐山第8屆第6會期總質詢

立法委員陳唐山第8屆第6會期總質詢

20141021

一、關於陳前總統部份

這是本席任期內,第6度針對陳前總統的案件進行質詢,本席和多數的國人相當清楚,陳前總統的案件是當今執政者透過司法工具對於政治異己所進行的整肅與迫害,所以儘管這幾年來,社會上呼籲釋放陳前總統的聲浪不斷,還是無法撼動執政者不讓陳前總統踏出監所一步的決心。本席之所以對陳前總統持續關注,就是要留下歷史紀錄,讓民眾瞭解馬政府如何凌遲一位臺灣的卸任元首。
江院長,1014日臺灣指標民調公司所發布的數據,你的施政不滿意度高達66%,創下歷史新高。江院長,你是留美的政治學博士,按你所理解的民主國家責任政治原則,你今天站在備詢台還具有正當性嗎?你還能理直氣壯的回答國會議員的質詢嗎?

讓人民有錢可以買東西吃,有健康的身體可以吃,這是民主國家執政者最起碼的責任。但是江院長,在你的領導下,民眾連什麼可以吃、什麼不能吃都不知道?在你的任內,發生毒害民眾身體健康食安問題,已經太多次,每一次事情發生後,你總是信誓旦旦的向人民掛保證,還是一次又一次的發生。你所領導的就是這種「混吃等死」的政府,剛好反應在你的施政滿意度,但是你還能在馬應總統力挺之下,罔顧政治責任堅持不下台,本席認為你的歷史定位和馬總統一樣已經在臺灣人民留下同樣「無能」的印象。

接下來,本席想要請教法務部羅部長。

本席注意到羅部長曾多次向媒體表示,你是佛教徒。請問,除了政教合一的國家之外,世界上哪一個民主法治國家的最高司法首長,會一再向社會披露他的宗教信仰?羅部長,你是不是心虛?你的信仰對你的職務而言有重要嗎?民眾最在意應該是法務部所管轄的檢調機關,執法標準是否一致、符合公平正義原則。

佛教教義有言眾生平等、對萬物慈悲。羅部長,身為佛教徒,你自認有吻合這兩個標準嗎?

近二十幾年,有多少國民黨要角犯案後,以不實的醫療報告獲得保外就醫之後,畏罪潛逃出境,如伍澤元等。而陳水扁總統則是經由國家醫療機構的台中榮民醫院,以最專業嚴謹的態度,呼籲讓陳前總統「居家治療」,甚至法院都引用台中榮總的醫療診斷報告,2度裁定停止審判,本席在立法院總質詢也數度請部長慎重考慮這個問題,但是你卻執意不讓陳前總統踏出監牢一步,羅部長,你有實踐佛教眾生平等教義嗎?即使「席認為你在職務上應該不可以讓宗教影響你的判斷,純粹就法論法,你有遵守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則嗎?

陳前總統在20081112日被上手銬帶往監所,到今天已經整整6年。在監所嚴密的監控以及得不到適切的醫療照顧的情況下,陳前總統的身心飽受摧殘。羅部長,本席相信你一定有陳前總統詳細的病情報告,他的帕金森氏症、小腦萎縮日益嚴重,口吃、手抖、漏尿、甚至走路都需要有人攙扶以免跌倒,已經符合監獄行刑法第58條第1項第1款:「受刑人現罹疾病,在監內不能為適當之醫治者。」的規定。羅部長,你即使不願意發揮一點佛教突的慈悲心,也請你依照法律規定,尊重專業的醫療判斷。因為陳前總統保外就醫的法律問題,判斷的根據和標準就是專業的醫療報告。讓陳前總統得到應有的醫療人權,保外就醫或居家治療﹗

另外,本席提供一份台灣太平洋發展協會102日發布公布最新的全國性民調,其中有關臺灣人民對陳前總統保外就醫的調查數據,提供給兩位作參考。根據這份民調資料,近64的受訪者贊成讓陳前總統居家療養,且有59.7%認為馬政府反對讓陳前總統保外就醫的政策不適當。對於陳前總統執政8年的施政表現,滿意者有46.5%,不滿意者37.9%,至於陳前總統與馬總統的施政表現比較,認為陳前總統表現較佳者遠多於認為馬總統表現較佳者,47.2%20.7%。當被問及陳前總統對台灣是否功大於過,47.1%表示同意,39.5%不認同。關於陳前總統案件司法審理的公正性問題,31.7%認為審判公正,41.3%認為陳前總統未獲得公平公正審判。

這份民調顯示臺灣社會經過6年以後,對陳前總統卸任後的遭遇感到不平與同情;對他8年的施政則是肯定多於否定;懷念多過嫌棄。對於陳前總統應有的處遇,多數人認為居家治療或保外就醫皆屬政府應有的適當安排。

江院長、羅部長,歷史會還原真相。歷經六年之後,民眾以逐漸釐清陳前總統司法案件的真相與本質﹕就是標準的政治司法迫害與道德法西斯追殺。本席呼籲兩位不應再揣摩上意,儘速讓陳前總統保外就醫,讓他獲得應有的醫療人權。
二、關於張燦鍙部份(政府應該依法行政,不是脫法行政!)

請教羅瑩雪部長:法規命令如果不符合法律的授權目的,或是增加法律沒有的限制,這種法規有沒有效?

本席提出這個問題,是因為監獄把法律與行政命令的優先性擺錯地方了!《外役監條例》第四條規定遴選受刑人的資格,第一項指出受刑人必須執行超過兩個月,刑期七年以下或超過七年但符合累進處遇規定,還要有悛悔實據、身心健康,才適合外役作業;第二項則指出,受刑人必須沒有觸犯脫逃罪,沒有吸毒販毒,不是累犯、性侵犯或家暴犯,也沒有因為犯罪被撤銷假釋或是必須執行的保安處分。

如果符合這些規定,除了由矯正署遴選,受刑人自己也可以提出申請。

請問羅部長:受刑人符合《外役監條例》第四條的規定,是不是具有被遴選的資格?主管機關能不能用法律以外的理由來剝奪他的權利?前台南市長張燦鍙判刑三年,今年430日入獄,到630日屆滿兩個月,既然符合規定,並依法提出申請,台北監獄卻以行政命令規定的「另涉刑事案件」加以阻擋,這種作法有沒有侵犯受刑人受法律保障的權利?

台北監獄適用的行政命令《外役監受刑人遴選實施辦法》,第三條第二項規定「有悛悔實據,身心健康適合外役作業」有九種情形,這些內容大致上沒有問題,但深入探究就會發現怪異之處。

從規範目的來看,九種情形是用來解釋「有悛悔實據,身心健康適合外役作業」,其中八種是描述受刑人的身心狀況及獄中表現適不適合到外役監,這八種情形做為客觀的判斷標準,其實沒有爭議。但是,第五款「另涉刑事案件在偵查、審理中」顯然與規範目的不符,非常突兀。請問羅部長:從規範目的看來,法務部把「另涉刑事案件在偵查、審理中」用來解釋受刑人「有無悛悔,是否健康」,這種法規犯了什麼錯誤?

本席必須正告行政院,這種作為暴露出行政機關便宜行事的心態,因為「另涉刑事案件在偵查、審理中」顯然是在描述受刑人能否被遴選到外役監的消極資格,如果母法《外役監條例》沒有規定,法務部把它放到行政命令裏面,就是增加法律所無之限制!更何況,就算訂在法律之中,也必須斟酌案件的性質與輕重,而非另涉他案就全面封殺,才符合教化目的與衡平原則。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條明定,「自由被剝奪之人,應受合於人道及尊重其天賦人格尊嚴之處遇。……監獄制度所定監犯之處遇,應以使其悛悔自新,重新適應社會生活為基本目的。」所以,我國既然有外役監制度,受刑人只要符合資格,當然可以申請,如果獄方只看行政命令就認定資格不符,就顯示所謂的「依法行政」,其實只是把層次較低的行政命令奉為金科玉律,對於層次較高的法律反而視而不見,這種輕重不分的現象非常荒謬!

本席可以理解,法務部擔心另涉他案者利用外役監脫逃,所以在行政命令中增加這項規定,然而憲法、法律、命令的規範內容自有一套階層體系,什麼東西應該放在哪裏?身為法律人的羅部長最清楚!因為,主管機關制訂行政命令是用來執行法律,不是擴張法律的射程範圍,所以《外役監受刑人遴選實施辦法》的「另涉刑事案件在偵查、審理中」,顯然已經逾越母法的授權目的,應該刪除!

馬總統對於批准人權兩公約感到沾沾自喜,諷刺的是,陳水扁總統一天漏尿八十幾次,還經常呼吸停止,健康情形不斷惡化,政府卻完全不當一回事;現在張燦鍙依法提出申請,台北監獄連母法都不看,就直接用行政命令打回票。這種政治判斷和行政恣意凌駕基本人權的心態,顯露出政府對人權公約的蔑視,本席希望江院長能正視依法行政的真正意涵,不要放任行政命令凌駕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