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9日 星期四

台灣的下一步 需要新國家名稱與制定新憲法

台灣的下一步 需要新國家名稱與制定新憲法
阿湯哥 (曾留美主修財經多年 自由台灣黨終身志工)

值此日前巴拿馬和「中華民國」政府斷交後,讓我們深感現在小英政府繼續沿用「中華民國」恐無法在維持現狀,因為中共已經片面地改變現狀,「中華民國」在國際上恐怕也無法存活下去?!當然,我們主張台獨建國的有識之士,早就已經建議當局應以「台灣」之名制憲建國重新出發,以昂首於世,重新立足於國際社會。令我們痛心疾首的是,民進黨原有的「台獨黨綱」在其再度執政後,換了位置、變了腦袋,背棄了「台獨黨綱」不提,現在演變論述成「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她的國號叫『中華民國』」。這種論述的說法就是被稱之為「華獨」的主張。

日前筆者拜讀李筱峰教授投書於自由時報的兩篇大作,如台灣國號的選項([1])與「中華民國憲法」的台灣成分([2]),此和本議題的台灣新國家名稱與制定憲法是息息相關。李教授的若干論點有其獨特立意與申論精闢之處,但筆者無法完全苟同,僅部分同意並引為參酌之用,餘者概不予以同意。茲抒發個人論述如後:

一、李教授表示:「華獨」與「台獨」同樣都不為中國接受,自不待言。「華獨」與「台獨」勢必敵對嗎?「華獨」與「台獨」之間沒有兩全其美、兼容並蓄的途徑嗎?李教授說:「台灣」、「台灣共和國」當然是最名副其實的第一志願國號,但內部恐引起了反彈。1971年蔣政權被逐出聯合國時,當時曾提出「中華台灣共和國」(The Chinese Republic of Taiwan)與雷震也提出「中華台灣民主國 (The Democratic State of China-TaiwanSino-Democratic Republic of TaiwanDemocratic Republic of Sino-Taiwan)」。他建議說:「華獨」與「台獨」勿執己見,各讓一步,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如何?筆者認為若以當時的時空背景論之,「中華台灣」是勉強可以接受的名稱,至少可保有主權國家的地位,並且也是聯合國的會員國。因為在蔣家父子主政下的國民黨,高壓集權統治,一黨獨大,黨政軍特合一,我們台灣人在白色恐怖下實無力反抗,故莫敢不從;加上中國在毛澤東的主政下,當時尚未真正強大起來,對於我們的政治、軍事、經貿等尚未感受到難以承受的壓力。時至今日,中國在「大國崛起」之後,近兩千枚飛彈始終對準台灣,在南海島上建構軍事設施與東海的釣魚台列嶼亦意圖染指,對美、日安保條約也構成了嚴重的威脅,同時在台灣內部如連、馬等人始終和對岸唱和,把台灣置入「九二共識,一個中國」的架構下,若我們仍然抱著「中華」的國號不放,甚而在國際上還要和中國爭正統的中國代表權,必定加速自己的死亡,這是等死、慢死或者必死吧!至於走台獨建國的路線,才有一線的存活希望與生機,所以我們應當義無反顧。故筆者堅持使用「台灣」、「台灣共和國」作為我們未來的國名,台灣就是台灣,不是中華民國,更不是中華()台北。

二、台灣必須制定符合「台灣」現狀與時宜的新憲法:明確規範台灣的領土,包括台灣與澎湖。因為過去從中國大陸帶過來的「中華民國」憲法不符合台灣的現狀,硬生生的植入「台灣」是不切實際,而且始終產生格格不入的「抗體 (antibody)」情況。參酌李教授「中華民國憲法」的台灣成分,得知中華民國的()憲法是荒唐的,它竟然是在其他地區醞釀出來的(外來的),並不是在台灣原生的法律。加上當時「中華民國()憲法」的制訂,有一段相當時間的醞釀期或懷胎期,在此期間內台灣很不幸的(或說很幸運地)並沒有躬逢其會,因為當時台灣在日治時代,並不屬於中華民國。193655日明令宣布,即所謂「五五憲草」。該「中華民國憲法草案」有關領土的規定(第四條)如下:「中華民國領土為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西康、河北、山東、山西、河南、陝西、甘肅、青海、福建、廣東、廣西、雲南、貴州、遼寧、吉林、黑龍江、熱河、察哈爾、綏遠、寧夏、新疆、蒙古、西藏等固有疆域。」我們發現台灣並沒有被列在其「固有疆域」中,而早已獨立的蒙古,以及在日本操控下的東北(滿洲國),卻都列在其領土中。由此顯見,國共兩黨一直都無法認識自己並正視真實的情況。從過去的蒙古至今日的台灣皆和牠們無關,還是無法忘情舊地和他土。此舉像是癡心的瘋漢子迷戀人妻般,堪稱無恥至極。此外,根據1936年公布,隔年再做若干修訂的國大代表選舉法,台灣也未被置於中國各省市配額中,而是被置於「特種選舉人」(這是非常奇特的制度,我們也不知道其設計的精神與緣由?!)也和檀香山、秘魯、墨西哥、印度等其他23個國外區域並列,只分配到一名「華僑」代表的名額。19461112日制憲國民大會在中國南京召開,此時才有台灣的17名代表參加。這部憲法草案終於在同年1225日三讀完畢。「中華民國憲法」於焉產生。回顧這部「中華民國()憲法」誕生的過程中,台灣當時仍在日本殖民統治下,和其關係真的是微乎其微,甚而無關也。在1936年的五五憲草中有關領土的規定,不承認台灣為中國的一部分,而且在國大代表選舉辦法中,也沒有台灣的代表。由此顯見台灣當時和中國是風馬牛,不相及也。這部「中華民國()憲法」在即將成形的最後一刻,莫名其妙的台灣才有17名制憲國大代表,匆匆趕赴南京參加會議,前往墊背(「背書」),騎尾包衰,成為「替死鬼」,更為後來的台灣帶來無窮無盡的禍害?!更讓人感到遺憾與痛心的是,這17名台灣代表在開完會回來的兩個多月後,台灣竟然爆發了震撼全台的「二二八事變」,他們之中有人遭到國民黨的殺害身亡。

參考資料:
[1] 李筱峰,2017。〈李筱峰專欄〉:台灣國號的選項,自由時報624日。

[2] 李筱峰,2003。「中華民國憲法」的台灣成分,自由時報:103日。

扁退黨是蔡英文的意思

扁退黨是蔡英文的意思

台灣國臨時政府總召集人 沈建德

2008815陳水扁退出民進黨,媒體報導是主動退出(見圖),但同年930日蔡英文向AIT楊甦棣坦白,是她派柯建銘及陳奇邁去要求扁退黨。
楊甦棣問她,是扁自己決定退黨,還是被「鼓勵」退黨?她說她沒直接要求扁退黨,而是透過一個資深黨員去力勸退黨。

之後扁就發表「千山我獨行」的退黨聲明,獨自面對蔡英文所說的「政治算計」。

AIT的電報原文如下:

6. (C) Tsai, who has purposely distanced herself from the Chen Shui-bian scandal and has said little in public or in previous meetings with AIT, offered insights on Chen and his status within the DPP. Asked whether Chen decided to resign from the DPP or was encouraged to do so, Tsai explained that she did not ask Chen directly. Instead, she asked a senior DPP member to reach out to Chen to urge him to quit the DPP for the good of the party. Chen's subsequent efforts to rally public support for himself were motivated largely by his legal considerations and had not hurt the DPP. While the DPP was content to leave the process to the judicial system, she cautioned that the DPP would have to reconsider if the process were to be politicized.



圖:2008815 tvbs

關扁的好處台南市議員拒收

關扁的好處台南市議員拒收

沈建德

23日台南市議會民進黨議員李文正臨時動議提案,要求蔡英文無條件釋放陳水扁,最重要的理由是,蔡英文在2009910日對AIT說,關扁對民進黨也有好處。但不管這個好處為何,身為民進黨的他們不要這個不義的「好處」。

結果,所有台南市議會民進黨籍議員全部連署,其中蔡英文的民進黨發言人邱莉莉也簽了(見圖),還有無黨籍、台聯,共32人,不但過半數,全案也無異議通過。

對比:

20081112日扁開始被押,而蔡英文告訴AIT楊甦棣,押扁合法:

AIT 2008 December 4電報
DPP Chairperson Tsai Ing-wen (herself a lawyer) acknowledged to the Director recently that Chen's detention and the conditions of his detention are consistent with standard practice by Taiwan's prosecutors

過沒多久,在同月16日,她又對楊甦棣說,扁可能有貪污。記在2008 December 17, AIT傳回美國的電文:
Tsai Ing-wen told the Director on December 16.
Chen "probably did some things wrong," Tsai acknowledged, but his supporters remain sympathetic to the former president because they believe he is being mistreated.


圖:蔡英文的民進黨發言人邱莉莉簽字,告訴她的老闆,關扁若有何利益,她願意放棄。


芸芸眾生的背後

芸芸眾生的背後

廖清山

★「大部長」和「小總統」

台灣在許多方面,似乎很難與世界接軌。尤其在司法的範疇,觀念和標準,往往如天馬行空,龍飛鳳舞。令人嘖嘖稱奇、瞠目結舌。

馬英九公開表示「子彈已經上膛」、「陳總統會死得很難看」等語。台北地檢署偵查後,認為馬英九所言無法證明涉嫌煽惑他人犯罪或妨害秩序,做出不起訴處分。

一個名叫戴平山的網民在網路刊登宣稱,他要刺殺陳水扁,被警方以預備殺人移送法辦。但屏東地檢署檢察官鍾仁松認為屬於言論自由,給予不起訴處分。

可見定罪的標準非常寬鬆,法律只是聊備一格,沒有人真正在意。

類似的情形若是發生在美國,那可是不得了的大事,無人會等閒視之。

根據美國聯邦法律,威脅總統生命或任何受特勤局保護的人,最多可判五年監禁,並處以25萬美元的罰款。

阿拉巴馬州伯明翰的賈維斯•布里頓在Twitter上發布了一系列信息,「讓我們去殺掉總統,我覺得我們可以用氰化物殺死總統!慢慢來。」他後來稱這些都是「愚蠢的」笑話。但檢察官卻並不認為它們好笑。當CIA的特工出現在他家質問他時,布里頓表示,他當時喝醉了,已為此道過歉。但後來,他又發布了一輪針對奧巴馬總統的死亡恐嚇,於是被逮捕,被判在聯邦監獄服刑一年。

另外,佛羅里達州的一名大學生表示,他在Facebook上發帖聲稱,要在總統訪問邁阿密大學期間刺殺總統那句話,只是在開玩笑。這位名為喬奎因•塞拉皮奧的學生問道,「本周誰可以趁奧笨馬(Obummer ——對奧巴馬的貶義稱呼)在邁阿密大學期間幫我刺殺他?」他後來被控犯有重罪——威脅傷害總統。塞拉皮奧最終服罪,被判緩刑三年。

可見美國人看待法律的認真,輕易是開不得玩笑的。而台灣法官把清楚表明刺殺總統的話,認為屬於言論自由,那是強詞奪理,視法律如無物。

然而,最近在台美兩地發生面對媒體批評的反應,當事人出現截然不同的態度,的確有些出人意表。

台灣的法務部長邱太三被指涉嫌找陳瑞仁檢察官替妻子宋富美關說,讓她回任法官,爽領千萬退休金。大動作召開記者會,痛批《新台灣加油》節目沒向當事人查證,憑空捏造故事,並限期要求主持人廖筱君及《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和周武榮律師公開道歉,否則將提起自訴告誹謗並求償。

廖筱君和黃越宏現身會場反批,「先前多次聯繫,邱太三都不願回應。」廖筱君更質疑邱太三,為何不開放媒體提問?她說,如果邱太三可以早點說明,今天就不用勞師動眾開記者會。如果有違法的話,歡迎邱太三提告。

周武榮則表示,做為來賓在節目中表達法律見解,講解相關程序,同時說明要關說法官回任案的難度。對於邱太三要求他道歉,感到相當無奈。

黃越宏面對可能的官司,辯稱關說分為「行為」、「果實」兩部分。關說的果實剛好都掉在邱太三夫妻身上,關說的事實行為可能要等邱太三提告後,由法院進行調查。至於關說事實的行為很難被找到,但關說的果實很容易被印證,如果邱太三提告,等到法院調查,就可以檢驗。

對此,彭明敏說,在電視節目中有人傳聞法務部長曾作關說,則動怒威脅要控訴,顯然忘記自己是誰。法務部長為原告,平民為被告,前者不但有「實質影響力」,也有赤裸的「直接影響力」。此超級利益衝突,看看部長和法官如何迴避。

後來邱太三終於决定只針對黃越宏一人,提起刑事自訴附帶民事求償300萬元,並要求在4大報及法治時報登道歉啟事。

在美國,則是另一番情景。

《史提芬荷伯晚間秀》的主持人史提芬荷伯在節目中,譏諷、嘲笑「川普的嘴毫無作用,除了用來做為放普亭生殖器的套子。

對於這種不登大雅之堂的侮辱性評論(在台灣,很可能被控妨害名譽罪),可想而知,川普一定怒不可遏。但他只是回駡史提芬荷伯「毫無才能……他說的笑話一點都不好笑,而且他所說的話都骯髒沒品。」

另外,女諧星凱西‧葛里芬的「斬首川普」搞笑但血腥照片引發巨大爭議,支持川普的田納西州方便店因此懸賞5萬要取她的人頭(自然,只是表達憤怒,不可能「行動」)。川普夫婦也不满而公開譴責,但也僅此而已,沒有大動干戈,想置人以死地。

對法律寬鬆的台灣,一個表面謹言慎行、說話往往不肯正面回答的部長,不想以理服人,而利用權勢「討回公道」。令人懷疑他只不過想保住「大部長」的顏面,壓迫媒體禁口;反而對法律嚴謹的美國,一個作風強勢、口無遮攔的總統除了適度的發洩情緒,沒有帶給人民多餘的困擾,沒有興訟。邱太三和川普兩人的反應,反差實在太大。

也許落後國家的人民說不定以為,川普竞不懂利用權力作威作福,太遜了。開始質疑他,莫非他只是怕事的「小總統」?

其實從這兩個人的作風,正可以看出國家是否文明,邱太三和川普的格局,誰大誰小。而且虛張聲勢,只會引來更多反感和疑問。特別是以官欺民,以國家機器(邱太三是法務部長,陳瑞仁是檢察官,邱妻宋富美是退休法官,「特殊關係」尚在)欺負老百姓,勝之不武。在某種意義上說,根本就是赤裸裸的犯罪行為,正常的民主國家幾乎看不到這種場面。

還有更可議的,邱太三表示,當初是黃越宏一個人在小媒體寫報導,原本不想理會,「在路上被瘋狗吠,當然不會吠回去」。如今不但「吠回去」,還窮追猛打,一口一口的咬。(人咬狗?或是狗咬人?)加上「不要加屎」的髒話都說得出來,讓人看到這個「大部長」竟是川普口中的「骯髒沒品」。事實上,邱太三在記者會上的態度,簡直是一個小混混,小癟三,下三濫。那種沒有教養、吊兒郎當、全面抓狂、齜牙咧嘴的調調,令人不忍卒睹。

都說不知其人觀其友。據聞邱太三、陳瑞仁都是蔡英文的好朋友,倘若這是事實,很難不使人開始擔心起蔡英文的聲譽來。

★愛台灣先愛台灣人

導演齊柏林生前傳給朋友的照片,一句「亞泥挖的更深了」,讓「撤銷亞泥違法展限」連署一舉突破20萬。隨後府院對於礦業法修法的態度也從「一切合法」、「依法行政」轉變為正在申請展限的礦場暫停。而且修法過後,未環評的礦場也必須補做環評。

這時,亞泥的徐旭東出來說話了。他希望各界要先了解向下挖深的用意,不要緊抓一樣東西就來評論,未來礦場還可以蓄水養魚。

比起台塑集團總裁王文淵、鴻海集團總裁郭台銘對政府施政有意見,徐旭東表示,「我比較忍耐」。他特別強調,「我愛台灣勝過每個人!」

善哉斯言。

不過比較好奇的是,徐旭東的愛台灣,到底是怎麼個愛法?

亞泥當年從華東公司手上取得大理石採礦權,那時花蓮縣秀林鄉公所與亞泥召開保留地協調會的過程中,涉嫌偽造文書要原住民拋棄土地耕作權。多年後,這些來源不明、筆跡相同的拋棄書籍同意書等偽造文件被發現,終於引發「反亞泥•還我土地」運動。

「什麼時候才能還我耕作權?什麼時候才能踏回我自己的土地?」悲愴的呐喊被聽到了,部分土地權狀被取回了,但是在現行礦業展限不需要原住民知情與同意權的狀況下,亞泥可以藉著政府所庇護的霸權,在不經原住民的同意下使用私人土地,甚至要踏上自己的土地都會被阻擋。

大概許多人都知道, 每年11月的第四個星期四,是美國人很重視的感恩節,大部分美國人吃火雞大餐慶祝。但卻有一群人稱這一天為國哀日 National Day of Mourning),他們每年都要集結,默默抗議。這些人是美國原住民,印第安人。

感恩節源自於當年初到新大陸的歐洲移民,這些白人在印地安人的幫忙下安然度過了第一個酷寒的嚴冬,進而有了第一年的豐收之後所發起的感恩之日。感謝的是上帝,也是對他們伸出援手的印地安人。

之後,這些歐洲移民發達了、崛起了、富裕了,但他們卻沒有再感謝當初援助他們的恩人,反而是對其進行各種不公不義的屠殺迫害、偷拐搶騙,最後甚至於奪走了印第安人祖祖輩輩傳下來的肥沃土地,霸佔了沙漠上的水源和河流,幾乎把印第安人趕盡殺絕。

年久日深,經過不斷的抗爭,加上少數白人的良心相挺(譬如馬倫白蘭度因出演《教父》,獲得奧斯卡最佳男主角,但他卻拒絕領獎,而讓一名印第安少女代替他上台說明原因。她說,電影界把印第安人塑造成了野蠻殘暴的角色,除非等這些現象有所改善,馬倫白蘭度才會對此獎表示尊重),美國各州的印第安保留地 Indian Reservations)終於有些許自治權。雖然這些保留地地處偏僻加上氣候嚴寒,生活不易,但有些地方設立賭場或是發展觀光業,印地安人到底獲得某種意義上的尊嚴和保障。

而在台灣,漢人一直進行各種不公不義的殘害壓迫、偷拐搶騙,奪取原住民大部分的土地。蔡英文幾次向原住民道歉,却從不真正的替他們解決實際問題,這根本不是什麼轉型正義。也許她可參照印第安保留地的作法,通過法律,劃撥幾個地方給他們,再加個自治權,讓台灣原住民得到某種意義上的尊嚴和保障(1934年美國聯邦政府通過了《印第安人承認法》,允許印第安人建立屬于自己的現代化部落政府。居住在這些主權國家的印第安人目前有三重身份,部落成員、所在州的居民以及美國公民。但是,這些印第安人主權國家沒有軍隊,沒有外交,只有自己的憲法和法律,還有自己的警察和政府系統)。

至於徐旭東,不妨拿出一半財產(亞泥年賺幾百億),在原住民自治區開發、建設(是回饋,也可以是投資,但別忘記愛台本意,心中先有原住民——原有的台灣人)。之後挖深的地方是否養魚或養牛養馬,甚至留下自然景觀,給大家陶冶性情,增進健康,那就讓原住民自己去操心,他們不會有問題的。

台灣原住民一向不被公平對待的事實,大家心知肚明。但在莫拉克颱風侵襲台灣,部落居民大多屬平埔大滿族人的小林村,一夕之間遭後方獻肚山崩塌掩埋,共462人罹難。事態的嚴重性,一舉突現。

其實該村在前一年卡玫基颱風時,就曾遭遇全村土石流。數十年來更因大小不斷災難,被國家地質調查認定是全台灣最危險的聚落之一,山崩潛勢區域更高達全村面積7成以上。卻沒有任何公部門在風災時,採取任何預防改善措施。

莫拉克颱風造成小林村民死亡、失蹤、滅村,138名災民及死者家屬訴請國家賠償。前不久最高法院認為,住在土石流潛勢區的村民,當時因村長拒絕撤離釀禍,須由高雄市政府負舉證責任,將這15名災民求償部分發回更審;其餘123人部分駁回上訴,敗訴定讞。

司法是否公平,既然「敗訴定讞」,多說無用。但原住民的痛苦又多了一層,如何替他們減輕難以負荷的重壓,任何愛台灣的人,無法不正視。



代謝症候群的個人健康管理—顧腦健身永保健康

代謝症候群的個人健康管理—顧腦健身永保健康

陳順勝 醫師

今天中午有一埸員工關懐演講,四點就起床凖備幻燈片了。這是我們員工關懷活動,我是職業醫學專科醫師,每月做臨廠服務,也辦講座,由我資深名譽副院長親自現身說法!我有三個專科醫師執照包括神經內科、精神科與職業醫學科,其中職業醫學需公共服務。

早在今年三月管理部安全衛生組的健康管理護理師就告訴我,員工體檢三高(高血壓、高血糖、高血脂)蠻不少的,她把統計表做好讓我看,也在臨廠服務,與員工健康會談,覺得我們應該有更積極的行動。

不久系列行動推出來了,管理部公佈出來;為推動員工健康促進,提昇高長員工對代謝症候群之認知,培養健康飲食之正確觀念以強化個人健康管理,辦理健康講座,參加課程者提還供健康午餐乙份,共限量68份。

第一場講座演講,我受邀演講主題為代謝症候群個人健康管理 - 顧腦健身永保健康。時間就在今天106626(W)12:00~13:00。地點在醫學大樓六樓第二會議室。採課室教學,參加者請攜帶員工識別證完成刷到(退)紀錄。職業醫學廠護告訴我一公佈,68名額馬上額滿。 

此次演講內容有六大主軸,包括人腦認知功能與四肢運動協調功能要正常、要健康的樂活、去除不良生活習慣與痛定思痛改前非、健康的飲食、活著就是要運動讓腦神經徑路暢通、與職場的保健身心愉快的工作。

首先簡介人腦發育的進程,與老化回歸物種進化原始點。通常大腦的運作跟神經徑路傳導有關,在2000年的諾貝爾獎得主發現對於神經細胞間訊息傳遞方式,而讓人們對學習、記憶與認知行為有神經科學的了解。腦細胞在人九個月就生長全數具備,但連接的神經徑路要等大約至15-16歲所有神經髓鞘完成,所有功能才會完整,所以一般成人18歲時,就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20-25歲後腦神經細胞開始老化衰退,特別神經徑路不去用它們,退化更快。

所以我們要知道如何活化大腦;譬如增加生活創造力,打電腦是很好的方法;培養快速反應力;經常複習名詞記憶;創造新經驗,與生活連結,放入創意活化腦的經驗;自助旅行;有時間讓大腦休息,大腦清空之後再出發,效果更好;均衡食物攝取,避免容易胖的飲食內容;閱讀是全方位腦運動;全感官刺激;運動;與留白思考。

至於人的健康早先都以BMI為指標,體重(公斤)除以身高(公尺)的平方, BMI 『必美愛』是健康指數,落在18.5 ~ 24 最健康,而健康的人最美麗又可愛。膽運算太麻煩,後來發現以腰圍表示方便、簡單又可行。

代謝症候群標準是指腰圍男性90 cm以上,女性 80cm以上;再加上以下兩項異常:血壓、血糖、三酸甘油酯與HDL膽固醇異常。腰圍過粗,75%會有代謝症候群,後來容易發展為糖尿病、腎臟病、心肌梗塞、動脈血管硬化。根據2006國人10大死因癌症27%,但代謝症候群死因為31%,已居第一位。

台灣代謝症候群盛行率 20-79歲成人為1/6,而高雄長庚員工盛行率 1/10100-105年分析9279名員工健檢,總膽固醇次數>3,有1254名。其中65.1%五年來沒有太大改變,但23.6%員工繼續上升,特別體重上升的女性居多;第三組11.3%為五年來有下降。代謝症候群員工各職類分佈行政類 28%、醫技類18%、醫師類18%、護理類32%、研究助理類4%。男、女性員工代謝症候群比率女性員工7%,男性員工發生率較高13.2%

容易得到代謝症候群者多為不良生活型態佔50%,包括腹部肥胖、飲食不當、缺乏運動、吸菸、壓力等;遺傳因素有三高家族史者佔20%。因而避免成為代謝症候群可以做;養成好的作息習慣、持續運動、不斷學習、少吃、多動(有氧運動)與付諸行動。


今天演講同步發健康便當,倒希望以後員工自己有做個人健康管理,平常有積點可以換好吃的健康便當。我最後也請員工自己要做個人健康管理,是針對每一個人健康需要與家族疾病特徵所做的客製化的健康計劃。在每個月我的臨廠服務歡迎約我做代謝症候群的健康面談。

前瞻在溝通,扁案在擺爛

前瞻在溝通,扁案在擺爛

自由台灣黨政策部主任 溫朗東

蔡英文全力推動前瞻計畫,發送十萬本製作精美的「前瞻手冊」,美其名是溝通,其實是先斬後奏的滅火。

令人不解的是,前瞻計畫中比例最大、爭議也最大的軌道計畫,民調顯示支持度低迷,民進黨卻依然堅持推動——這樣的「溝通誠意」,怎麼沒有放到扁案上?

時至今日,還有許多民眾不了解,前總統陳水扁的司法案件過程的重重瑕疵、程序不正義,為何蔡英文不製作「阿扁手冊」,透過圖像化、口語化,文字精簡,善用資訊圖表,以QA方式,減少民眾對特赦阿扁的疑惑?

為何前瞻要花費大量成本溝通,扁案卻在擺爛?

關鍵只有一個,就是權力。前瞻計畫有助於塑造地方願景(即使評估粗糙、未必能實現),也創造了跟房地產業的政商合作關係,有助於取得更多政治獻金,穩固地方選舉。當然要大力推動。

反觀阿扁議題,對蔡英文來說,阿扁的活躍只會突顯自己舉棋不定、中心信念模糊的缺點,甚至可能造成黨內勢力分裂,只好一拖再拖,任火繼續延燒。

能夠強化執政權力的,就會認真溝通;無助於權力的,就裝死擺爛。

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如果蔡英文覺得阿扁有罪(所謂尊重馬英九執政時期的法院判決),就大聲說出來。如果蔡英文也瞭解扁案的程序不正義,就要承擔藍營的叫囂,儘速特赦處理。

只想著權力,忘記了正義。這樣的民進黨,除了沒有歷史罪業與不當黨產,跟中國國民黨已經相差無幾了。



回應6/20台大溪頭強拆事件-自由台灣黨及莊家之聯合聲明

回應6/20台大溪頭強拆事件自由台灣黨及莊家之聯合聲明

自由台灣黨組織部主任 李嘉宇

針對6/20台灣大學溪頭強拆事件,莊家及自由台灣黨提出聯合聲明,內容如下:

1、莊家住所暨自由台灣黨南投地方黨部,已於620日中午遭台大實驗林管處夥同南投地方法院及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執行強拆完畢,莊家目前流離失所,四處尋找安頓生活起居,並未接受台灣大學先入人於罪再來假好意的安置方案,過去不曾,以後也不會。

2620日的強拆現場,台大林管處完全沒有一位主管出面與莊家進行對話,只有在警察動用強制力將莊家人以及聲援者排除之後,再由葉永廉秘書出面向媒體高談闊論帶風向,指涉世居130年的莊家是強佔國有地,收回土地之後要作為教育造林之用,卻不敢在莊家人仍然在現場的時候出面回應莊家的所有質疑。

3、台大官方從頭到尾不斷指稱「強拆是依據地方法院的命令」,但現場地方法院的執行官卻表示「只有台灣大學擁有撤回聲請強制執行的決定權」。在這種雙方都不願意承擔歷史爭議、只不斷互踢皮球的情況之下,執行官即下令優勢警力,在台大林管處主管尚未到場與莊家進行最後確認的情況之下,先行將莊家人以及聲援者進行強力排除。我們強力譴責這種動用強制力來排除談判機會,藉以掩蓋所有行政瀆職以及歷史醜聞的集權心態。台大理應可以有更佳合理的處理方式,偏偏選擇了最粗暴的強制排除、拒絕對談,除了造成十數名民眾輕重不等的傷勢之外,更顯現了流亡政府殖民體制的反人權特質。這筆帳,有一天台灣人民會向你們討回來。

4、台灣大學數十年來用過無數個謊言要騙取莊家土地:(1)冒用蔣經國想蓋行館的名義,逼迫莊阿公讓出0.3公頃土地建蓋林間木屋「竹廬」;(2)冒用1989年「一大三社讓售專案」實施時已經過世3年的莊家阿公的名義,宣稱阿公表示拒絕專案讓售;(3)以「教育造林」的名義收回其他林農多數土地,再建蓋飯店、旅舍、小木屋,收入從未繳入公庫;(4)2010年莊家首次提出異議訴訟要求暫緩實施之時,卻在台大提出抗告的訴狀中,赫見過去莊家答應台大「部份土地供開路之用」的意見陳述竟然被台大竄改成「2002年桃芝颱風後莊家答應讓出完整土地所有權」的編造陳述;(5)這次的強拆依然打著「教育造林」的高尚名義來要求莊家相忍為校,然而我們都知道在1982年的「南投縣都市計畫溪頭風景特定區計畫」中莊家的土地住所早已被劃入旅館建築用地。對照葉姓秘書對著媒體所宣稱的「選擇適當樹種進行造林」,我們等著看貪得無厭的台灣大學到時候要再用什麼理由來自圓其說。


5、我們不會接受非法政府先入人於罪再假好意的安置方案。我們的訴求以及行動準則非常明確,就是平反「侵占國有地」的罪名。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是建立在掠奪台灣人民生命財產的裙帶結構之上的殖民體制,它不是台灣人的國家。面對殖民體制貪得無厭的掠奪行徑,我們絕對不會放棄抵抗。即使房子已經不在,土地已經遭到掠奪,但我們會持續抗爭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