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6/20台大溪頭強拆事件—自由台灣黨及莊家之聯合聲明
自由台灣黨組織部主任
李嘉宇
針對6/20台灣大學溪頭強拆事件,莊家及自由台灣黨提出聯合聲明,內容如下:
1、莊家住所暨自由台灣黨南投地方黨部,已於6月20日中午遭台大實驗林管處夥同南投地方法院及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執行強拆完畢,莊家目前流離失所,四處尋找安頓生活起居,並未接受台灣大學先入人於罪再來假好意的安置方案,過去不曾,以後也不會。
2、6月20日的強拆現場,台大林管處完全沒有一位主管出面與莊家進行對話,只有在警察動用強制力將莊家人以及聲援者排除之後,再由葉永廉秘書出面向媒體高談闊論帶風向,指涉世居130年的莊家是強佔國有地,收回土地之後要作為教育造林之用,卻不敢在莊家人仍然在現場的時候出面回應莊家的所有質疑。
3、台大官方從頭到尾不斷指稱「強拆是依據地方法院的命令」,但現場地方法院的執行官卻表示「只有台灣大學擁有撤回聲請強制執行的決定權」。在這種雙方都不願意承擔歷史爭議、只不斷互踢皮球的情況之下,執行官即下令優勢警力,在台大林管處主管尚未到場與莊家進行最後確認的情況之下,先行將莊家人以及聲援者進行強力排除。我們強力譴責這種動用強制力來排除談判機會,藉以掩蓋所有行政瀆職以及歷史醜聞的集權心態。台大理應可以有更佳合理的處理方式,偏偏選擇了最粗暴的強制排除、拒絕對談,除了造成十數名民眾輕重不等的傷勢之外,更顯現了流亡政府殖民體制的反人權特質。這筆帳,有一天台灣人民會向你們討回來。
4、台灣大學數十年來用過無數個謊言要騙取莊家土地:(1)冒用蔣經國想蓋行館的名義,逼迫莊阿公讓出0.3公頃土地建蓋林間木屋「竹廬」;(2)冒用1989年「一大三社讓售專案」實施時已經過世3年的莊家阿公的名義,宣稱阿公表示拒絕專案讓售;(3)以「教育造林」的名義收回其他林農多數土地,再建蓋飯店、旅舍、小木屋,收入從未繳入公庫;(4)2010年莊家首次提出異議訴訟要求暫緩實施之時,卻在台大提出抗告的訴狀中,赫見過去莊家答應台大「部份土地供開路之用」的意見陳述竟然被台大竄改成「2002年桃芝颱風後莊家答應讓出完整土地所有權」的編造陳述;(5)這次的強拆依然打著「教育造林」的高尚名義來要求莊家相忍為校,然而我們都知道在1982年的「南投縣都市計畫溪頭風景特定區計畫」中莊家的土地住所早已被劃入旅館建築用地。對照葉姓秘書對著媒體所宣稱的「選擇適當樹種進行造林」,我們等著看貪得無厭的台灣大學到時候要再用什麼理由來自圓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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