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具有 2013-08-01 台灣守護周刊第81期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2013-08-01 台灣守護周刊第81期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13年8月1日 星期四

台灣論壇 台灣人喜歡自作賤的悲哀


台灣人喜歡自作賤的悲哀

美國加州洛杉磯執業律師 江建祥

酒鬼匿名輔導中心 Alcoholics Anonymous(簡稱AA)是美國的慈善機構救世軍(Salvation Army)在各個社會基層為酒鬼提供的心理輔導服務。在這個輔導中心成立了一段時間之後,從事輔導的專家學者發現:除了酒鬼需要心理輔導之外,酒鬼的家人,尤其是配偶,更需要心理輔導。於是,另一個類似的組織 Al-Anon(也簡稱為AA)也就因應成立。

長期以來,致力服務於這兩個AA組織的專家們達成了一項共識,那就是:很多酒鬼的配偶因為長期在酒鬼的心理折磨下過活,自己也產生了一些嚴重的心理障礙。而這種心理障礙和酒精中毒者本身的心理障礙,經過時間的演變與互動,成了相互影響的要素。換言之,酒鬼的配偶在不知不覺中已經容許自己的心理與情緒完全受制於酒鬼的行為表現這些酒鬼的配偶逐漸地失去自己存在的目的他們朝思暮想的只是如何去「拯救」酒鬼,如何去滿足他們的需求,解決他們的問題所以他們從幫助酒鬼解決問題的過程中可以得到被人需要的滿足。到最後,他們變成若是少了酒鬼的依賴,就會失去了自己存在的目的。

有一些酒鬼的配偶受不了酒鬼長期精神折磨而退堂離去。驚人的統計數字顯示,這些所謂的「被害者」再尋得的新對象,絕大多數還是酒鬼。心理學家對此現象深入調查研究,發現這些「被害人」其實在潛意識裏仍然在尋找一個需要被她們照顧、管理或拯救的落魄、失魂的可憐蟲。

回顧台灣四百多年來的苦難史,荷蘭人被趕跑了,來了個腦袋裏只有「反清復明」的中日混血海賊然後,一個和連戰差無多少的失意政客(施琅)帶來了綁辮子的異族。後來,兩個「哈韓」的帝國主義者為了爭取對韓國的宗主權,動了干戈,又把台灣當做戰利品私相授受。近七十年前,二戰結束時,有多少台灣人期待能夠重回『祖國』懷抱?結果二二八大屠殺之後,證實台灣人面對的是「走了狗,卻來了豬」的一場新惡夢。

台灣社會在紫色(紅加藍為紫)魔鬼的處心積慮,刻意摧殘之下,已經呈現一副混亂的無政府狀態。馬政府的跳樓大賣台已經讓多數的台灣人憂心忡忡了,而怕吊不上火車尾的民進黨卻跟著起哄於是,罔顧主權的認祖歸宗、互通款曲頻頻苟合醜行紛紛上演所謂的台灣共識竟然變成爭先恐後的磕頭朝共。

台灣人為何如此地沒有自主性呢?歸根結底,應該和上面所描述的「酒鬼配偶的心態」有關。台灣人從有文字記載的歷史以來,就受到外來政權的壓榨與欺凌。久而久之,台灣人逐漸形成一種病態的「被外來吸血蟲依賴」的心理需求:台灣人已經習慣於提供、照顧外來政權的貪婪詐取明明知道外來政權的行徑是不公不義的,但是,在長期被洗腦的情況下,台灣人卻是忙於供給外來政權,照顧它們宛如無底洞的需求,並樂此而不疲仿佛如果他們失去了「征服者」,沒有了不知感恩的「剝削者」,他們的生命就完全失去了意義。 可悲的是,台灣人不曉得如果他們對未來還有任何期待的話,就非必須脫離這種「被依賴」的心理狀況不可。

在台灣的民歌,如雨夜花、望春風或是補破網的歌詞裏,不難看到那種期待「郎君」的心態。「期待郎君」在古時男性沙文主義的社會裏是無可厚非的(可悲的只是,孤苦無助的弱女子找到老是「郎心狼心」的薄情郎)。在男女平等、主權獨立的現代,這種期待郎君的心態則是十分要不得!一個有主權、有自由意識的人,居然對自己主權的存在與否產生懷疑,一味地只想要找到一個「夫家」小腦袋裏除了「我要你要我」(I want you to want me)的自作賤思維之外,絲毫無自主的勇氣。

魔鬼的謊言告訴台灣人要拚經濟,把統獨爭議擺一邊。這個謊言的背後隱藏著一個很可怕的陰謀,那就是外來政權希望台灣人能夠繼續他們那種具有毒性的(toxic)「被吸血蟲依賴」的心態,繼續去追求「我要你要我」的勤於照顧恩客的小媳婦夢。拚了經濟,賺了錢,誰受益?難道不是那個「要喫不討賺」的「膨肚短命」?君不見那些平日趾高氣揚的財團子和所謂的政要,到了他們『同文共祖』的邪惡帝國,見了『主』國大官之後,那種巴結諂媚、阿諛奉承,連握手時間都計秒的奇景。這種低賤的情景,不禁讓人想起聖經裏所形容的那頭「發情的母鹿」,到處奔馳尋偶,任何一頭公鹿都可以騎上去(mount),「得來毫不費功夫」!


台灣人能夠從嚴重的心疾裡覺醒嗎?能夠停止繼續尋找「郎君」的惡習嗎?看到層出不窮的不公不義事件在外來殖民統治者的『挺一下就過去』的奧步下,一而再地被掃到牆角邊,你對台灣人有信心嗎?

臺灣民族黨按鈴申告馬英九外患罪

臺灣民族黨按鈴申告馬英九外患罪

臺灣民族黨中央黨部

臺灣民族黨731日下午三時於北中南東五個高等法院檢察署同步告發馬英九與謝森中等人涉嫌通謀喪失領域罪、私與外國定約罪、違反委任損害民國罪之外患罪,依法提出告訴。台灣民族黨」認為馬政府未經人民同意,即擅自與中國簽訂兩岸服貿協議,涉嫌觸犯刑法外患罪。台灣民族黨主席莊孟學與黨內幹部,昨分北至台北、台中、台南、高雄、花蓮等各地台灣高檢署及分署,具狀按鈴告發總統馬英九、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要求檢方立即調查,不要等總統卸任再辦。

台灣高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郭文東說,將依法受理,由承辦檢察官視辦案需求,決定是否傳喚總統。民族黨主席莊孟學說,臺灣民族黨告發馬、林兩人的法條包括:刑法一○四條的「通謀喪失領域罪」、一一三條「私與外國訂約罪」、一一四條「違背對外事務委任罪」。就此案服務貿易協定,馬政府未召開公聽會,也未諮詢各界意見,即與中國私訂服貿協議。協議一旦實施,將嚴重衝擊台灣中小企業和傳統產業。台灣根本得不到利益,等於拋棄台灣主權,拱手讓中國吃掉。

臺灣民族黨提告理由如下:

一、《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是臺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雙方依據《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第四條而展開的服務業貿易協議。本來此類以條約、公約、協定或協議為名的貿易條約,就是兩個國家或兩個以上的國家之間、國家與國際組織之間、以及國際組織之間依據國際經濟法所締結,以調整國際貿易關係為內容且具法律約束力的文件。查中華人民共和國(PRC)係獨立於中華民國(ROC)之外的另一國家,與中華民國互不隸屬,故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國際社會以「中國」自居,而非以「大陸地區」為國名,殆無疑義。因此,與中國所簽訂的條約、協議,或其他任何文件,不論其名稱為何,皆不能否定臺灣(或稱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互不隸屬之二個國家之事實。

然而,自2008年「江陳會」在中國北京舉行以來,主導對中國事務談判的馬英九即在國家主權的問題上刻意迴避,並屢以行政命令執行對中國各項協議的成果,甚至以條文明訂簽署後7日、40日或60日「自動生效」。

此次,《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簽署亦復如此。儘管大法官釋字第329號解釋理由書指出:「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間訂定之協議,因非本解釋所稱之國際書面協定,應否送立法院審議,不在本件解釋之範圍。」馬英九也在強大民意反彈壓力之下將《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送交立法院審議,但臺灣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談判的內容早已從過去事務性談判進展到制度性談判。馬英九未能堅守臺灣主權,反而對中國處處讓步,是否為了未來與中國的政治性談判鋪路,以遂其「終極統一」的圖謀?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一貫主張「堅持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割裂,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合法代表」之「一個中國」原則。《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簽署不可能不在其「一個中國」的原則之外與之簽訂。倘承認或實踐「一個中國」原則,將使1949年後中華民國作為國土領域之最後依據完全消失,而全部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領域版圖。是以「一個中國」原則乃係意圖消滅中華民國為最終目的之滅國主張。詎被告馬英九、林中森二人基於共同犯意,竟以「一個中國」原則為內涵的《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而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通謀,意圖使中華民國領域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之一部,亦即中華民國之領域-臺灣,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被告二人顯共同涉犯《刑法》第104條通謀喪失領域罪。

謹按「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中華民國憲法第4條定有明文。而中華民國領域目前僅有臺灣及其附屬島嶼而已。是若有人未經國民大會或目前已取代其地位之民意機構立法院之同意,而使中華民國領域之臺灣歸屬於他國者,即構成《刑法》第104條「通謀外國或其派遣之人,意圖使中華民國領域屬於該國或他國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之通謀喪失領域罪之要件,應由鈞署偵辨之外患罪案件。

二、依照《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5條規定,海基會如要代表臺灣簽署協議,「應將協議草案報經委託機關陳報行政院同意,始得簽署。」而且,若「協議之內容涉及法律修正或應以法律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應於協議簽署後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然而根據《自由時報》2013623日的報導,參與談判的主談代表之ㄧ的經濟部次長卓士昭表示,有關《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對於國內產業衝擊影響評估報告「還在進行中」。陸委會主委王郁琦也說,將在九月份提出完整報告。而立法院長王金平更在簽署當天表示,對於《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內容「毫不知情」。

這顯示《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簽訂所造成的爭議,並非只是政府部門未做好溝通的緣故,而是至中國簽約的代表簽訂了未經政府允許的事項,簽訂了之後再回過頭來要求政府追認與安排相關配套措施。由此顯見,被告馬英九、林中森二人共同涉犯《刑法》第113條「私與外國訂約罪」之事證明確。

三、即使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等人得到政府委任充分授權至中國談判,然其所簽訂的協議,嚴重違反國際貿易條約中如「互惠待遇原則」與「國民待遇原則」等重要的法律原則,條文內容將對國民之利益造成難以彌補之損害,尤其《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對中國開放的相關服務業,涵蓋了一千多個行業別,從食衣住行育樂、到生老病死所有的服務業。此將嚴重衝擊勞工就業、基層民眾生計、婦女與弱勢者之權益。被告林中森等人違反委任致生損害於中華民國者之事證明確,應有《刑法》第114條「違反委任損害民國罪」之構成。


四、核被告馬英九、林中森所為,顯涉犯《刑法》第104條第一項、《刑法》第113條以及《刑法》第114條罪名。因前揭犯行涉及外患罪,依《刑事訴訟法》第4條規定向台灣高檢署提出告訴。

從扁政府八年執政的中國政策談起」座談會

2016民進黨贏的策略(系列一)
從扁政府八年執政的中國政策談起」座談會

動機緣起:

2000-2008年陳水扁總統執政,堅定主張台灣與中國是一邊一國關係,以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的基礎,面對北京當局,並據以推動中國政策。當時在野的國民黨嚴批為鎖國、trouble maker,其執政後更是全盤否定扁政府八年的中策成績,綠營方面迄今亦無較嚴謹且有系統的整理與還原,讓扁政府的中國政策面貌重見天日,本基金會認為這八年的打拼歷程有許多苦心、規劃與深意,固有可值檢討之處,但有相當寶貴的經驗傳承與政策思維絕不應被抹黑、掩埋。尤其根據台灣智庫本年六月最新民調顯示,高達79.9%民意認為台灣與中國是兩個不同的國家,而台灣人民對國家主權的堅持與認知,亦應被吸納為新一輪中國政策的骨幹血肉,並引為下一步反思與不斷精鍊的養分。

當前朝野對中國議題有多元聲音,互有激盪,時有火花,更有分歧,比如ECFA及服貿協議對台灣的傷害、國共有無黑箱?民共可否交流?如何交流?2012年總統大選綠軍敗選是否中策路線有問題?被92共識窮追猛打有否具體因應?對主權議題應高舉抑或模糊?本會希望藉此集思廣益,誠懇呼籲台灣社會一起回顧、重視並思考扁政府八年中國政策的資產、價值與方向,除了還原歷史的軌跡,建構2016重返執政的有效戰略,並期點燃一盞為未來引路的燈火借鑑。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凱達格蘭基金會
時間:84 (上午1000 ~ 1200
地點:台灣國際館(台北市南京東路21254樓,近松江南京站7號出口)
可容納100人參加
  席:陳唐山(立法委員、凱達格蘭基金會董事長)
引言人:張炎憲(前國史館館長、台灣社社長)
與談人:游盈隆(民主進步黨智庫副執行長)
        賴怡忠(台灣智庫執行委員)
        洪智坤(民主進步黨中央執行委員)




美眾議員提交決議案籲陳水扁保外就醫

Formosan Association for Public Affairs
552 7th Street. SE. Washington, DC 20003, USA

Support Democracy, Support Taiwan

For Immediate Release
Washington D C -  July 30, 2013
Contact: 
202-547-3686 

U.S. REPRESENTATIVE INTRODUCES LEGISLATION CALLING FOR MEDICAL PAROLE FOR FORMER PRESIDENT CHEN SHUI-BIAN

On July 30, 2013, Rep. Robert Andrews (D-NJ) introduced legislation concluding that "Congress urges the Government of Taiwan to grant former President Chen Shui-bian medical parole to ensure that he receives the highest level of medical attention, effective immediately."

The bill states: "Whereas since the administration of the Kuomintang Nationalists came to office in 2008, a large number of investigations and prosecutions have been brought against officials from the previous administration, led by the Democratic Progressive Party (DPP), including former President Chen Shui-bian;"

It continues: "Whereas most of these prosecutions were politically motivated, in an apparent pattern of political score-settling."

The bill concludes: "Whereas former President Chen has not been able to receive adequate medical treatment in accordance with his wishes, such as selecting either doctors or hospitals, and has not been able to have complete access to his medical records."

The bill also invokes a clause from the 1979 Taiwan Relations Act (TRA), which is the cornerstone of U.S.-Taiwan relations: "The preservation and enhancement of the human rights of all the people of Taiwan are hereby reaffirmed as objectives of the United States."

FAPA President Mark Kao, Ph.D. states: "For Taiwanese Americans and for members of the U.S. Congress, Chen's suicide attempt last month was more than a desperate act by a severely depressed victim of humanitarian injustice, it was the proverbial straw that broke the camel's back. As the chairman of the House Asian Subcommittee has said on multiple occasions: "Enough is Enough!"

FAPA President Mark Kao, Ph.D. states: "For Taiwanese Americans and for members of the U.S. Congress, Chen's suicide attempt last month was more than a desperate act by a severely depressed victim of humanitarian injustice, it was the proverbial straw that broke the camel's back. As the chairman of the House Asian Subcommittee has said on multiple occasions: "Enough is Enough!"

Dr. Kao adds: "Not only does Chen need to be allowed to immediately pick a psychiatrist or neurologist of his own choice, the process of granting medical parole to Chen needs to start right away as well. Taiwan's judicial system allows for such medical parole."

Dr. Kao concludes: "Chen's continued physical and psychological deterioration is an ongoing human rights nightmare for Chen and for Taiwan as a country. The Taiwan authorities need understand that Chen's imprisonment is severely damaging the international image of Taiwan as a free and democratic nation."

In a related development, the New York Times published a quarter page article on Monday July 22, titled: "Taiwan Debates Medical Parole for Ex-Leader." The article also refers to the June 2, suicide attempt when Chen attempted to hang himself with a towel in a shower in prison.



美眾議員提交決議案籲陳水扁保外就醫

2013722日,紐澤西州民主黨眾議員安德魯斯(Robert Andrews)提交決議案希望「美國眾議院呼籲台灣政府立即讓前總統陳水扁保外就醫,並確保他享有最好的醫療照護。」

該決議案指出:「自從國民黨在2008年重掌政權之後,多名民進黨執政時期的內閣官員就遭到調查和起訴,包括陳前總統。」

法案繼續說到大部分的起訴案件都具有政治動機,而且是明顯的政治清算鬥爭。

這項決議案最後提到陳前總統無法依個人意願接受合宜的治療,包括選擇醫院或醫生,也無法取得他自己的完整病歷資料。

此決議案同時呼應了向來被認作是台美關係基礎的「台灣關係法」1979年所簽署的「台灣關係法」其中一項 :  玆此重申維護及促進所有台灣人民的人權是美國的目標。」

台灣人公共事務會會長高龍榮博士表示,「對台裔美國人以及許多美國國會議員來說,上個月陳前總統自殺未遂的事實除了是一位因司法人權不公導致嚴重憂鬱症的受害者所做出的絕望舉動,更是國會終於決定發起行動的導因。就像眾院亞太事務小組委員會主席夏波(Steve Chabot)在多次場合中所說的一樣『(對陳前總統的懲罰)已經夠了!

高博士另外指出:「台灣政府必須馬上准許陳前總統自由選擇主治醫師,且需立即展開保外就醫的流程。台灣的司法體系是准許受刑人爭取保外就醫的。陳前總統生理和精神狀況不斷惡化,這對他個人以及對台灣整個國家來說都是一場噩夢。台灣政府應當認知到,陳前總統身陷囹吾對台灣作為民主自由國家的國際形象造成了多大的傷害。」

另外,紐約時報在722日星期一刊登了一篇長達四分之一版面的文章,文章標題台灣輿論-陳水扁保外就醫。這篇文章同時也提到了在今年62日陳前總統在監獄浴室中試圖用毛巾上吊自殺。


113TH CONGRESS
1ST SESSION H. CON. RES.

Urging the Government of Taiwan to grant former President Chen Shui-bian medical parole to ensure that he receives the highest level of medical attention

IN 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Mr. ANDREWS submitted the following concurrent resolution; which was referred to the Committee on

CONCURRENT RESOLUTION

Urging the Government of Taiwan to grant former President Chen Shui-bian medical parole to ensure that he receives the highest level of medical attention

Whereas Taiwan's democratic development is of tremendous significance globally and to the Pacific region;

Whereas over the past two decades, the people of Taiwan have worked hard to establish a vibrant and pluralistic democracy in their country and conducted five successful presidential elections, successive elections for members of their national legislature, numerous local elections, and two national referendums;

Whereas since the administration of the Kuomintang Nationalists came to office in 2008, a large number of investigations and prosecutions have been brought against officials from the previous administration, led by the Democratic Progressive Party (DPP),  including former President Chen Shui-bian;

Whereas most of these prosecutions were politically motivated, in an apparent pattern of political score-settling;

Whereas the health of former President Chen, who is serving a 19 year prison sentence, has deteriorated markedly in the past two years;

Whereas concerned foreign dignitaries and human right activists from the United States and Europe have visited former President Chen in jail since the summer of 2012;

Whereas former President Chen has not been able to receive adequate medical treatment in accordance with his wishes, such as selecting either doctors or hospitals, and has not been able to have complete access to his medical records; and


Whereas section 2(c) of the Taiwan Relations Act (22 U.S.C. 3301(c)) declares that ‘‘[t]he preservation and enhancement of the human rights of all the people of Taiwan are hereby reaffirmed as objectives of the United States.'':

Now, therefore, be it Resolved by 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the Senate concurring), That Congress urges the Government of Taiwan to grant former President Chen Shui-bian medical parole to ensure that he receives the highest level of medical attention, effective immediately.

推翻暴政此其時矣!

推翻暴政此其時矣!

美國加州洛杉磯執業律師 江建祥

『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賦予人不可被剝奪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為了確保這些權利,人們因而形成政府然而該政府的權利,是來自被管理者的同意』。美國獨立宣言裏所講的,就是以人性尊嚴為中心的法治理念。人之所以有尊嚴,是因為人是造物者依照自己的形象所創造具有靈性的尊貴生命。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這些天賦而不可被剝奪的權利是整個人類社會的組織結構的中心所有的制度都是為維護這些權利而設置的。所以說:國家是為人民而存在的,人民不是統治者的隸屬(subject)或附屬客體 subordinate object)。這種民主和以人為中心的觀念和專制時代皇帝把人民當作權利的客體、統治的對象,主張『朕即國家』,自比『天』之『驕』子的傲慢是完全不相容的。

前太平洋時報社長,也是留日的行政法專家黃森元博士在他的宏文『現代國家的本質』裏談到:『在一個特定土地區域上,由各個人所具有共同意思抽出來,加以人格化,就形成共同意思體。再加以法律化,就成為生命共同、命運共同之國家。就是現代國家之本質。』國家裏頭最珍貴的就是『人』,因為所謂『生命共同和命運共同』指的是一群組成國家的『人』的共同生命和命運,是有血有肉的軀體的整合體,不是抽象的黨國圖騰。抽象的國家是具有實體的人的總和代表天底下,那有抽象凌駕在實體之上的道理?

西點軍校校訓:責任、榮譽、國家(Duty, Honor, Country)被獨裁屠夫蔣介石抄襲竄改之後,變成主義、領袖、國家、責任和榮譽,所謂的國軍五大信念。主義指的是已經失去反攻大陸能力的三民主義,而領袖則以國民黨一黨專政下的獨裁黨魁當仁不讓。從這個五大信念可以看出外來殖民者的黨國不分,甚至黨凌駕於國的謬誤。至於什麼是『國軍』,講白了就是『國』民黨的黨『軍』。

當兩岸退役將領聯誼喊出『國軍共軍都是中國軍』,沙文藍豬范蘭欽出面嘉許,從不堪入目的中國近代史裡拼湊出一套支撐的歪理。其實,從邏輯上,唯有把『國軍共軍都是中國軍』裡的『國軍』解釋成『國民黨軍』Nationalist Army,而『共軍』顧名思義就是共產黨的土八路軍,才能說這兩個次位階概念『軍』都屬於上位概念的中國軍。否則說『中華民國國軍是中國軍,而中國軍也是中國軍』,豈不犯了精神錯亂症,變成只有婊子才知道如何表的一中各婊?

『國』民黨『軍』夾尾落荒而逃,躲到台灣之前,是用搶丁、人的方式勉強維持它的存在。向後『轉』,快速闖『進』台灣之後,則是用強迫式的義務兵役制度,將被殖民的土人natives,像趕牛隻進屠宰場一般,押入集中營。而殖民者的子弟若不是使用詐術取得免役的醫療證明,就是動用關係靠特權在軍中謀得輕鬆的職位。

在國民黨軍的將領們『不知為何而戰』之前,殖民地的年輕子弟是這些人所謂『勿忘在莒』的自我催眠下的可消耗兵卒expendable foot soldiers。在殖民者和他們的母國宿仇開始眉來眼去互通款曲,忘了為何而戰之後,在他們眼中原本可以隨意耗費的殖民地青年,就變成他們唯一可以緬懷昔日威權高壓統治快感的玩具。

馬英九以及那一群中國黨豢養出來的權貴子弟,就如同蔣友柏所說的,即便是出國留了學,腦袋裏裝的還是食古不化的黨國一體的專制思想,視民主如洪水猛獸,避之猶恐不及講到個人的自由與人權就拿出『國家、社會整體的利益』這一句魔咒來鎮壓、搪塞。這些人根本上是本末倒置,用黨國欺壓人民,不把人當人看的邪惡勢力。

洪仲丘被虐致死事件並不是最近才開始肆虐的殖民者暴行在白色恐怖,民權未張的時代,類似慘絕人寰的事件層出不窮唯一的區別是當時黨國一體的妖魔可以透過集團陰謀,將罪惡完全地掩蓋罷了。

在不把人當人看的馬英九,以及與他狼狽為奸的黨國權貴的帶領之下,台灣正一步一步走向人性尊嚴被毀滅殆盡的境界 洪仲丘被虐致死事件大埔與民爭利的違法拆屋只是冰山一角。馬政府對陳水扁的繼續羈押折磨,對人權的不斷打壓,對人民集會遊行的憲法權利的限縮,尤其是對中國政策的一意孤行,在在顯示出『馬昏無能』這個殖民者權貴,將『黨國』這個奴僕凌駕在人民這個主人頭上的罪惡。

台灣目前正處於存亡危急之際一切跡象都顯示出這是個結束的開始Beginning of the EndThe End is near and soon這是危機還是轉機,端賴人民發揮睿智鼓起勇氣來決定自己的命運。台灣人如果不覺醒,起來逆轉這個毀滅人性尊嚴的趨勢,如果還忙著進行黨爭或為了流亡體制下的選舉而打拼,第二次的種族屠殺,以及新專制暴政的來臨是指日可待。

猶太人在西元70年間被滅國之後,經過了將近一千九百年才重新復國。在這一段亡國的期間,猶太人是沒有國家的人 a people without state雖然他們擁有許多不同的國籍,但因為臣服在不同強權之下,乃遭受了無數次的種族屠殺的噩運。現今的以色列國是在六百多萬條生命冤死於納粹集中營後才建立的。臺灣難道要等到五、六百萬還清醒的人都被殺光,趕到海裏,才能喚醒那殘餘的七百萬嗎?(就算到時那些人終於覺醒,恐怕也為時已晚了!)到以色列取經的政治工作者如果不明白這段歷史,卻只顧從技術層面去謀求邯鄲學步的癡夢,那最後的一里路,恐怕是登山客最畏懼的那段攻頂的絕命之路。

保有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是維護人性尊嚴的首要之務。『不自由,吾寧死!』是人存活的真正價值觀。您聽過那一隻待宰的豬牛羔羊抱怨過生前沒有吃飽的?美國獨立宣言闡明推翻獨裁專制,不但是人民的權利更是他們的義務。(But when a long train of abuses and usurpations, pursuing invariably the same object evinces a design to reduce them under absolute despotism, it is their right, it is their duty, to throw off such government, and to provide new guards for their future security.)爭取人性尊嚴的社會運動,不是嘉年華會式的沿街遊行,而是持續不斷地對威權統治者的挑戰與衝撞。


一個人的品格是從他留給子孫後代的基業去評斷,而不是從他自祖宗繼承而來的家產來衡量。台灣人如果不起來推翻獨裁專制的政權,他們還能夠留給子孫什麼?他們還有什麼品格可言?

上帝的手指頭

上帝的手指頭

美國加州洛杉磯執業律師 江建祥

聰明的狗,當主人伸出手指時,知道循著指頭的方向去尋找獵物。後知後覺的狗則只能凝視著主人的指頭,不知所措。愚蠢至極的狗卻會趨前猛舔主人的手指。

上帝用社會上一連串不公不義的事件當祂的指頭來指引我們,祂要我們追根究底面對真正的問題,並尋求解決之道。洪仲丘受虐致死案,或是土霸王大埔強拆民宅事件,嗜血的媒體把它們當作上帝的手指,猛舔食、猛吸允,不亦樂乎?沒腦的政治工作者,望著這些不公不義的事件,不假思索,環繞著它們,便拼命開藥方。更甚者,有言不及義者,竟然把近日『西遊記』裡學得的皮毛,拿來編織治國政綱2.0,大談軍隊如何轉型為人才塑造所的春秋大夢,不知道『不知為何而戰』的部隊和茅坑無所差別;簡直是望著指頭,不知如何是好?

手指頭用來指月的時候,它的特定功能止於『指引』pointing。看到手指頭之後,應該要做的是循著指尖的方向,找到明亮的月。那些把指頭誤認成月亮的人,你放心讓他們當你的領導者嗎?往懸崖的路,就算只差一里路,值得盲從瞎跟嗎?

喜歡掉書袋的政治工作者一再強調民進黨的所謂三個發展階段:(1)黨外追求民主的第一階段、(2)建立台灣主體意識的第二階段,和(3)一個現代政黨講的階級議題,與跟弱勢和公民團體站在一起的第三階段。局限於線狀思維的人,認為進入第三個階段之後,就必須『脫胎換骨』,不再被狹隘的民主、主權等議題束縛。於是,以偏概全,將所有的問題全部簡化為左右之爭,思維裡只有階級鬥爭,彷彿高舉與弱勢和公民團體站在一起的大旗,便可引領正義之師,打贏一場世紀階級大戰。

影視世界都已經進入3D了,而一直強調要繼續隨時待命(available)讓選民有個選擇的睿智者,居然只能在單行道上吠喘?其實這所謂的三個階段,只是任何一個有理想的民主政黨所應追求的三個並行不悖的理想。在政黨發展的任何階段,追求民主、維護主權和保護弱勢的理想都是屹立不動的標竿,它們之間沒有所謂的位階性,也沒有所謂的「緩急先後」問題。

從中國威權專制黨的復辟的角度來看,民進黨在民主運動和主權確保的戰場上已經慘敗。陳水扁八年的全民總統夢,不但不美,也沒有相隨而來的希望,民進黨屈就於體制的一味妥協和無知和解,沒有產生共生的結果,接踵而來的反而是邪惡勢力的傾巢而出。上任後,躲在背後操盤的馬英九,挾媒體、檢警、情資和司法的淫威,對台灣精英的追殺和全面整肅,證明民進黨的民主運動是功敗垂成。

台灣是個不正常的國家。死後入斂,穿著壽衣卻拒絕入土的中華冥國,憑藉著黨政軍情的共犯結構,對台灣人民施行凌虐超過一甲子。過去的兩次政黨輪替,頭一回是中國黨內權力失衡派系分裂所造成;而第二番則是台灣人在手牽手維護主體意識的感動,和「奇美小護士」的激將之下,想讓本土意識持續的姑且一試。而中國黨復辟則是獨裁幽靈挾媒體、情資和黨產的優勢所做的絕地大反撲。這種政黨輪替,和選民對權力制衡所展現的共同意識毫無關聯。

弱勢團體和不同的公民團體有他們不同的需求。民進黨果真要如其前主席所期盼的,走入所謂維護弱勢團體權益的第三中間偏左階段?民進黨是否要局限於和這些弱勢團體相互謀利的關係──選票換預算、利益分配的承諾換政權?民進黨真的要如許信良所說的「一切以奪回政權為指標」嗎?還是,民進黨可以重新找回他們和支持者曾經共同擁有的基本價值,在追求民主、維護台灣主體意識、保護弱勢團體權益,以及和公民團體緊密結合的並行不悖的理想上,和支持者互相激勵,促成彼此的提升,把阻礙台灣民主發展的中華冥國徹底的推翻?

『今天拆大埔,明天拆政府』的口號,讓警察耐不住而違法違憲地逮捕拘留大學教授和學生,這些殖民者的鷹犬在怕什麼?洪仲丘受虐致死事件,軍方表面上進行懲處,暗地裡卻幹些串供滅證的勾當,這些殖民者賴以維持威權統治的錦衣衛在緊張什麼?大埔阿嫲和洪仲丘的死,如果只能讓一些『凝視著指頭』的公民運動者,奮身加入靜坐、行動劇的嘉年華,他們不但死得冤枉,更是死得不值得。如果,這些不公不義能夠讓台灣人再一次的覺醒,得以體認存在於台灣社會的一切違背公義的罪惡,都起源於殖民者的壓迫,那麼他們的犧牲才具有永恆的價值。

台灣一直以來所面臨的一切問題,包括司法不公、行政濫權、官商財閥勾結,乃至軍紀渙散、官僚腐敗都是殖民者對被殖民者的不公不義的壓迫。忘掉了這個問題的本質,卻只會從每一個單一事件的膚淺層面去思考解決的方式,就像望著主人的手指頭發呆的狗。睿智者應該有超越(單純凝視指頭)的能力,能夠Look beyond the finger and seek the “moon.”


台灣需要一個領導者,能夠站在制高點上高呼:『看啊!明月!』LookThe Bright Moon

狂犬病復發燎原是台灣政權腐敗的跡象

犬病復發燎原是台灣政權腐敗的跡象

陳總統民間醫療小組成員 陳順勝

台灣地處熱帶與亞熱帶地區,蚊蠅昆蟲孳生,傳染病盛行,古來有稱瘴氣之鄉。接觸西方之前,杜聰明博士醫學史分類將之稱為「原始醫學時代」。十七世紀荷蘭與西班牙人帶進科學觀察,無奈整個醫學尚未成熟,進入「瘴氣醫學時代」,對流行的疾病才有詳細精確地記載,十九世紀中葉後不平等條約的訂定,開放台灣的商港,使進步中的當代醫學經由海關與教會醫療進入台灣。英國人萬巴德(Patrick Manson)在台灣開始發展熱帶醫學,從台灣開始,並經由海關醫療發現、研究流行本土疫病,並控制外來的疫病。

十九世紀末,日本人接續英國殖民統治,落實台灣疫病研究與控制,特別建立公共衛生與感控制度。

台灣的熱帶醫學史始於1866年,那一年萬巴德醫師由英國來台,而受聘為打狗(現為高雄)之海關醫官。他於1871年離台前往廈門,在這五年期間,他對地方病特別留意,診療過象皮病、癩病及瘧疾等。值得一提的是,他用鹽水注入一位病人鼻腔內,將一隻水蛭流出的治療,均是熱帶地區的疾病。萬巴德醫師在熱帶醫學的研究與貢獻很多,1899年設立倫敦熱帶醫學校,後來又被稱為「熱帶醫學之父」的榮譽。我這些資料的收集得力於前彰基蘭大弼院長的協助。

1895年至1945年間是日本佔領台灣的時期,台灣各地經常發生土霍亂、鼠疫、狂犬病、瘧疾及登革熱的流行。在此期間,大部分的研究都致力於闡明病因,病媒,探討疾病的流行及擬訂防治策略。如分類出台灣有16種病蚊(1901)、七種毒蛇(1904)。橫川教授之寄生蟲病的研究,發現新種的人體寄生蟲,命名為橫川吸蟲(1918)。中川幸奄博士發現吸蟲的第一及第二中間宿主,闡明了此蟲的生活史。又有鑑於熱帶疾病在台灣的重要,於1918年設立熱帶醫學專攻科。1943年成立熱帶醫學研究所。 

1946年,即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開始著手傳染病的防治。首先在屏東潮州成立瘧疾研究所,配合組生行政單位施行瘧疾的防治,成果豊碩。196512月世界組生組織宣佈台灣為瘧疾根除地區。其他如成立防癆協會(1952)、根除天花(1955)、狂犬病(1959)1965年起全面施打小兒麻痺沙克疫苗,並預定於2000年根除。1972年開始學童腸內寄生蟲病的防治、1982年加強B型肝炎防治、1988年成立登革熱防治中心等,皆為國內防疫之主要課題。 

我們曾在2003年經營高雄市衛生局台灣醫療史料中心時,舉辦過「台灣公共衛生史」特展。整理過這些歷史,我們發現台灣的流行傳染病透過有效的研究,有效率的行政與公共衛生推展,逐一獲得控制。只有在政權變成腐敗時,傳染病才會經由外來的途徑進入台灣,死灰復燃,甚至於燎原。現今狂犬病捲土重來,有星火燎原之勢。我們非常擔心,防疫工作因西向開放,早已洞開。台灣的歷史,重大的疫病包括鼠疫、霍亂、天花、狂犬病均來自中國。不設防的開放中國政策,台灣將自食惡果。

所以我說「狂犬病復發燎原是台灣政權腐敗的跡象」,並不為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