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0日 星期日

台灣論壇:劉國松_推托赦扁,不攻自破!



推托赦扁,不攻自破!


黨國司法迫害,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號稱民主政黨,推諉卸責,忝不知恥!


國共馬胡勾結設陷害扁,明顯事證已一一浮現,羅織入罪一案接一案又公然教唆所有案件相關人作偽證,且不咬扁又沒關係泛藍背景者一定有事,只要咬扁一定沒事或緩刑輕放,明顯政治迫害;

在無確切證據,2008/11一再以案養案為由延押,違反司法程序正義;

2009/11/6當初審獲判無罪,又違法法官法定原則和審判慣例,公然指示換法官,特後面專業庭的四大案,併入給前面一般庭的一小案,令人嘆為觀止;

2010/11當二次金改獲判無罪時,馬英九又公開邀宴法界大老指示不符人民期待,不但自創法律,違反刑事法定主義和法律從輕從新原則,且違反經驗法則,由
最高院自為裁定由無罪改判重罪定讞。

這種違反所有司法起訴審判之一切法則和慣例的世紀大冤案,且在民主國家絕無僅有將前總統凌辱入獄坐監長達6年多,當受不人道待遇24小時燈照和監視器窩居1.38坪,折磨到重病纏身不成人樣,真是人神共恨!

當扁諸多案件中逐ㄧ獲判無罪,馬政府也因敗政民怨四起,台灣人這才覺醒紛紛要求特赦未果,或退而求其次起碼先保外就醫時,馬一囗拒絕說:「保外就等於放了。」;到了馬政府2014年底九合一大敗,才勉強同意於1個月後2015/1/5讓扁保外就醫。

好不容易,2016政黨再次輪替,本應積極為自己陣營受盡冤屈凌虐的前總統設想,平反扁案還他和支持他的台灣人民一個公道,追究一干馬英九在內的加害者,才可稍解人民怨氣;


除了除垢司改破除黨國體制之庇蔭外,在司改未完成前難以確保司法公正前,也因立即特赦,讓扁得享公民待遇和恢復卸任總統應有禮遇,起碼得以清白之身安享天年。


殊不料,不但盛大司改籌委會幾全是親馬反扁甚至害扁人士,而迫害扁最力之特偵組要員也全獲提拔高升重用,平反扁案一途心知肚明已遙遙無期。

只能由長期支持民進黨的本土民間社團呼籲主張無罪特赦陳水扁總統,然而,由唯一有資格提出特赦權力的蔡英文總統,不但充耳不聞,還故意由其親信和支持者提出附和藍營似是而非的下列三大項理由之一來搪塞和卸責:

首先,說赦免法第三條特赦條文中沒說無罪或未判刑定讞可以特赦;除非先認罪,不然要修法才可行。

完全是一派胡言,就是因為沒有證據,才會一案未入罪得逞,才會一案接一案,且每一案都要相關人士作偽證,要扁認證,是要台灣人執政也會貪污的不好形象,也是要幫加害人馬英九等人脫罪,司馬昭之心人盡皆知,綠營高層有此看法,不是有馬同路人之嫌嗎?

而是除了違反刑事法定和從輕原則,屈解赦免法和特赦之精神,沒有白紙黑字說沒定讞不一定有罪不得特赦字眼,且特赦條文明示「受罪宣告之人經特赦,免除其刑之執行;其情節特殊者,得以其罪刑之宣告為無效。」意即,受冤案或有不可追溯理由證據或審判有爭議等等非公平待遇情節,不論判不判刑均屬無效,得以特赦,這才符合赦免法和法律法定與從輕原則。有罪都可以特赦,憑什麼無罪(很奇怪?)或不一定有罪不能特赦?且故意拖延審理,或以扁有病無法到庭為由,遲不宣告有否罪刑,那都不用特赦了?

況且,已定讞入獄的龍潭開發案,有教唆辜仲諒作偽證確切事證,又有違反刑事法定自創法律新條文,又違反審判慣例程序自為裁定,自當無罪開釋;其他未判決確
定者,大都是忽而重罪,忽而無罪,再提起上訴者,抑或芝麻小案,根本無對價關係也不符比例原則,同樣都有作偽證事實,那還用審理嗎?

如果,就算照主張不能未定讞就特赦,那就先將已判刑確定部分先特赦,其他要審多久,再說吧,反正,一切司法改革至多數人民認同肯定後,台灣人才可斷定扁案虛實,不是才符社會共識的定義嗎?

第二大項說中國不准或說美國不准,冒然特赦,恐有不利台灣生存發展,更是荒謬至極。

中國是台灣目前世上唯一對敵,且是勾結以馬英九為首共謀害扁的主謀,如果用委屈求全幫敵人軟禁代表本土的前領導人,國際會看得起你這個國家嗎?而且「慈悲沒有敵人,但先決條件是敵人有沒慈悲。」,世界惡霸的中國勢必會軟土深掘,邱吉爾有云「委屈而不戰,終須一戰。」,且死得更快更難看!

再談說是美國要求軟禁「麻煩的製造者」,更是無中生有;美國是以自由和人權立國自居,且是民主國家的領頭羊,怎自甘墜落自毁門面,而且,它有在怕什麼國家嗎?

如果,是採取和中軟中的小布希或歐巴瑪不願或不樂見扁被釋放,站在民主國家的立場已很牽強;更何況為了防止中國崛起威脅民主陣營甚至美國的安全與領導地位,川普主動挑起中美貿易戰,還一再用自己共和黨親台反共的官員,非常重視台灣的軍事和經貿合作,也訂立不少友台助台法案,甚至強烈威嚇中國不得文攻武嚇台灣,而威脅到台海和南海安全,又怎會要台灣違反世界人權來軟禁扁呢?

最後,說赦扁要有社會共識,甚至說為了勝選,怕影響中間或淺綠選民投票意願,更是令人作噁!

蔡英文是代表民進黨出來的,2016大贏308萬票,民進黨也全面執政,最大的動力和掌聲,就是希望民進黨政府全力司法改革,其中最大的指標案件不就是世紀奇冤扁案嗎?

捨此不為,還提拔高升重用親馬害扁司法主官,司改將民間四項要求(促轉、除垢、陪審和透明)全部擋駕,不就宣示不司改和平反扁案了嗎?難怪徒法不足以自行,國會修法和討黨產不就白搭了,於是一再發生前朝馬政府和官員貪瀆案件不了了之,國會法案圖利財團卻不利民生者層出不窮了,造成民怨四起,去年1124用選票大大教訓民進黨,孰以致之,難道又是挺扁人土建言用馬官施馬政的嗎?以社會共識為由來搪塞卸責,現在的小英和民進黨就有高度社會共識嗎?

再者,所謂一般選民不認同赦扁的看法,溯本追源,由支持多出3百萬劇跌至反而少2百萬,如此5百萬選票的差距,除了,施政潰敗外,不也有不少民進黨要員交待不能說扁沒罪,甚至附和藍營政客名嘴統媒,說扁政府也做不好,2008民進黨才被唾棄淘汰,或說扁嫂愛錢才害了扁做錯事,甚至在綠營基層放毒,說政治人物大家都會貪,扁當然也有,被判刑理所當然;使得原本大量為扁抱不平的太陽花天然獨在被洗腦或道聽塗說以訛傳訛下,也漸漸轉念,既然沒有品質保證的綠色執政,那麼國民黨相較也沒更爛,不然白色力量或小黨也可以,始作俑者是誰,不是很清楚,難道是被關6年多又繼續軟禁至今,長達11年不能高談政治的陳前總統嗎?

總之,國共已有勾結害扁事證,如果重返又全面執政的民進黨,一開始即能藉高達8成民意期望主張公平正義的司法改革,在民氣可用下,先赦扁再司改後平反扁案,那不就可以便國共害扁陰謀現形,人民將全面唾棄邪惡的國民黨,只要民進黨用心執政,關心人民,不就可以本土政黨輪流執政而長治久安了嗎?


蔡英文以種種奇奇怪怪狗屁不通的理由來搪塞卸責,死不盡本份特赦陳水扁前總統,不但盡失民主國家顏面,還有意無意「護馬打扁」,造成自毀長城,搞垮本土政黨執政形象,不是匪夷所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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