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總統立委應合併選舉之原因
立法委員 陳其邁
2016年台灣總統大選,是否與立委選舉合併舉行?明天中選會即將召開委員會決定!然而綜觀各項總統立委合併選舉或分開選舉之優點及爭議,以及中選會於2014年九合一選後做出的民調結果,有68.4%的民眾支持合併選舉,在「節省財力人力以及社會資源」、「總統選舉帶動立委選舉投票率提高」等因素考量下,合併選舉顯然是最佳選項。而反對總統立委合併選舉,稱其會造成「憲政空窗期」之爭議,亦可經由「朝野協商」、凍結「人事提名案」及「重大決策權」等總統職權,並由「總統權力自我約束」、「制定正副總統交接之專法」處理,化解憲政空窗期之疑慮。綜觀上述優勢,「總統立委合併選舉」是台灣社會最佳選項,理應予以支持。
總統立委合併選舉,有那些優點?分述如下:
一、根據中選會主委劉義周表示,總統立委合併選舉,將可節省約5億元選舉相關經費。若是將總統、立委選舉分開舉辦,只是勞民傷財,況且也將增加政黨及候選人競選支出。於此國家財政困難、需要開源節流之際,合併選舉可望節省國家花費支出,另可避免全台長達半年籠罩在選舉競爭對立的氛圍中,實為人民之福。
二、總統選舉和立委選舉合併,將對投票率有正面影響。以上次2012年總統立委合併選舉為例,立委投票率自2008年的58.5%提升到74%,增加300萬人投票,促進公民權利之行使,深化台灣民主精神。
而關於總統立委合併選舉之「違憲」、「憲政空窗期」相關爭議,其實都不是難以解決的問題:
一、合併選舉並不違憲,查憲法第46條僅規定:「總統、副總統之選舉,以法律定之」,增修條文對此亦無更進一步之規範。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也未有禁止總統大選與其他公職選舉合併辦理之規定。
二、「憲政空窗期」爭議,亦即總統選舉結束日到就職日之前的「潛在看守期」。此問題其實不難找出解決之道,更可藉此將總統交接過程予以明確化及法制化。在看守期間,現任總統不適合做出重大決策,以免影響新總統,只需要穩固政權、使政權數順利轉移即可。政府亦可「凍結人事案提名」、「新預算案處理」與「重大決策案」三項原則,形成憲政慣例作為遵循,不致釀成憲政危機,更可訂定專法,將總統交接過程予以明確化及法制化。
且若是分開選舉,新國會產生後,仍有兩組總統候選人進行選舉,使社會意見分歧對立,更顯紊亂,如遇上重大決策,或需發布緊急命令、締結條約、宣戰、媾和等總統職權時,將使社會情勢更加不安,且3到5月仍為憲政空窗期,憲政不安定性還是很高。因此,即使採行分開選舉,一樣會出現憲政空窗期所產生的「新國會,舊政府」情況。因此重要的是舊總統須將權力自我約束,並將新舊總統交接事宜明確的「法制化」,例如凍結人事案提名、新預算案與重大決策案等,形成憲政慣例、透過朝野協商討論或制定專法,使政權和平轉移,不至於出現政策大轉彎所造成社會動盪之情勢。故綜上所述,2016年總統選舉以及立委選舉實應合併舉行,對台灣社會及政治發展較有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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