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走不出去,還有風險
台灣國臨時政府總召集人 沈建德
用「中華民國」不但走不出去,和外國做生意簽協定必須中國同意,若拖延不被「統一」,還要隨時準備挨打,這樣你也要?
2005年3月14日通過並實施的「反分裂國家法」 第3條明白告訴我們:「台灣問題是中國內戰的遺留問題」。也就是說,中國打台灣是因中華民國而來,所謂的「內戰」,是指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戰爭,台灣何苦因使用「中華民國」而捲入中國內戰?
「反分裂法」的第8條進一步規定:「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國家得採取非和平方式」,那就是動武。而動武可以先斬後奏,同條也規定:「由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決定和組織實施,並及時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也就是說,只要國務院及其軍委決定就可打台灣,之後再報備。
在此情形之下,台灣仍有人堅持「中華民國」,是否活得不耐煩了?因此在2005年2月28日我們致函陳水扁:
李登輝先生在今年2月7日「台灣心聲」節目中談到,最近中國向聯合國提出「同意台灣自古就是中國的一部分」的提案,而中國宣佈3月8日審查「反分裂國家法」,台灣人民的財產和福利面臨失去的危險。
中國之所以敢如此膽大妄為,乃因它在聯合國宣傳「開羅宣言已將台灣歸還中國」及「台灣使用中華民國國號」而台灣無異議,無異議等於默認屬中國,鼓勵聯合國表決台灣,事實記在12年來的聯合國議事檔案。
中華民國憲法第4條規定台澎非其領土,而你說要遵守這部憲法;至於「開羅宣言」,吾等已於2003年8月15日午後兩點去「總統府」檢查過,並無此文件。
杜正勝亦於去年宣佈,所謂的「開羅宣言」只是「新聞公報」無人簽字,邱吉爾亦否認開羅宣言台灣歸還中國,台灣不屬中華民國,為「改國號」提供了法律基礎和正當性。
真相大白之後,中國恐嚇台灣的藉口將只剩「台灣使用中華民國國號」,不難解決。「改國號」有絕對的正當性和必要性,雖有美國干涉和外來族群作梗,並非不能解決。
吾等來自台灣各地,決定於本年3月9日午後兩點集合前往「總統府」,要求「改國號」以阻止中國在聯合國表決台灣、反制中國「反分裂國家法」,特此通知。
是日,來自全台各地的「台灣國臨時政府」代表及支持者近千人,在蔣廟集合前往「總統府」如下圖。
對於臨時政府3月9日的群眾運動,陳水扁回應,3月18日由外交部(不是內政部)和臨時政府磋商。臨時政府代表10人,外交部則由發言人呂慶龍、國際組織司及條約法律司負責人員參加,結論是,改國號先從認識國號開始,外交部提供正確的國號資訊。
會談由臨時政府總召集人沈建德博士及外交部發言人呂慶龍大使開始。呂發言人說外交部是政策的執行單位不是制定單位,只要立法院依法通過改國號的提案,外交部一定負責執行到底。但目前立法委員贊成改國號的,不但未達法定的4分之3,連過半數也沒有,所以改國號有困難。
沈總召集人回答,國會未達4分之3不能改國號他們知道,之所以達不到4分之3,主要是台灣人民不知道中華民國的國號還在聯合國,所以對國會沒有壓力,沒有壓力當然就達不到4分之3。
沈博士接著說,關於改國號,外交部雖說有實務的研究報告,但在臨時政府看來仍只是理論不是實務。根據沈博士他們的經驗,在街上接到他們發的「中華民國國號還在聯合國」傳單的民眾已有數10萬,但都表示,「不是退出了嗎?怎麼還在聯合國」?可見,不知道才是問題的所在。只要民眾普遍知道,反對改國號的立委可能就沒幾個。
針對中華民國國號是否還在聯合國,沈博士請在場的外交部國際組織司副司長介文汲答覆。介副司長表示中華民國國號確實還在聯合國,清楚寫在現行的聯合國憲章第23條。沈博士表示,因為1945年聯合國創立,中國正式向它註冊的國家名稱是「中華民國」(中國是簡稱),代表人蔣介石。
1971年所謂「退出聯合國」的事情真相是,聯合國2758號決議決定中國(即中華民國)改由北京代表,「中華民國」被北京接收,趕出中國代表人蔣介石,改由毛澤東接替,「中華民國」並未退出,所以現行聯合國憲章第23條才還規定中華民國是安理會的常任理事國,有否決權。
因為台灣媒體及課本都把國家名稱及代表人混為一談,以為蔣介石被趕出聯合國,中華民國也隨之退出聯合國,提供錯誤資訊。所以,在北京以反分裂法威嚇台灣的時候,居然還有人要捍衛中華民國,把中華民國當做最大公約數,把中華民國當做最大公約數就是把賣台當做最大公約數。
外交部發言人呂慶龍表示,中華民國國號還在聯合國既然是事實,而外交部是主管單位,把事實告訴國人責無旁貨。台灣國臨時政府代表表示,號召全台各地民眾,打電話給選區立委不分藍綠,都去質詢中華民國還在聯合國的事情,大家都認識了國號之後再談改國號就容易多了。以上報導內容見2005-03-22【台灣日報】
但是「立委」根本叫不動,當然無效果可言。等了8個月,剛好國親新配合中國,以和平促進法之名,行「92共識」立法之實,2005年11月8日被我們攔下,王金平以政治協商名義拖了4個月後並未再提起。我們則乘勝追擊要求拿掉「中華民國」,其經過如本fb前3篇。
可惜未能拿掉「中華民國」,但如所預料反噬台灣。它在馬英九上台之後,以「92共識」為基礎,和中國簽了包括ECFA及服貿在內的21個協議,經「立法院」審查通過,無異「92共識」間接立法,2005年以「和促法」硬幹得不到的,居然輕鬆得到了。無怪乎習近平說,「兩岸」的問題不能一代拖過一代。領台灣人薪水的民代如何交代?
民代有許多在中國有投資已是公開的祕密,拿人手軟,不敢反對「92共識」、「開羅宣言」是必然的,台灣人不起來自救,反期待「過半」、「執政」、「修憲」、「修法」,最後必然證明是自誤!
圖:2005-3-9 近千民眾出來,由蔣廟走到凱道,抗議中國以「反分裂法」,立法併吞台灣。想不到現在「92共識」被間接立法了,台灣被間接併吞,台灣民眾卻仍無聲音,只要求國會「過半」、「執政」、「修憲」、「修法」,以為這樣,在中華民國之內就可解決。他們忘了台灣代議政治時常被收買,且中國又那麼多錢,遇到不利中國併吞台灣的議題,必定撒錢買票反對,經驗告訴我們,還是台灣民眾站出來解決比較保險,政客靠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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