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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3日 星期四

台灣論壇:一段你可能不知道的聯合國有文獻記載的台灣身世

一段你可能不知道的聯合國有文獻記載的台灣身世

台灣小留學生家長協進會(秘書長) 黃育旗(Johnny Y.C. Huang)

以下這一段歷史內容,我們的歷史教科書似乎都沒教?台灣不屬於中國,19501130日聯合國安理會正式否決案已清楚說明,況且當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指派出席聯合國的辯論人員,有名有姓,又有日期,這是不爭的事實。

19491001日:中華人民國共和國誕生(以下簡稱中國)。中國誕生時,台灣和澎湖的領土主權仍然屬於日本,迄今從未經過或有任何國際條約證明日本向美國投降後,將台灣和澎湖的領土歸還給中國共產黨,或是中國國民黨。

19500627日:美國前總統杜魯門發表台灣地位未定論,引發1949101日才誕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任總理周恩來向聯合國安理會表達抗議,謂中華人民共和國握有大量證據,足以證明台灣的主權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當時的聯合國安理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的中華民國亦未表示反對,於是聯合國安理會開會一致通過,同意中華民共和國派人攜帶所謂的大量證據,到聯合國進行辯論。

195011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派出以伍修權為首,喬冠華為顧問,龔普生、安東、陳翹、浦山、周硯、孫彪和王乃靜(有名有姓)等九人代表團,在聯合國進行為期二星期的辯論。以所謂手中擁有大量證據,證明台灣、澎湖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向安理會提出三項要求:
()譴責和制裁美國侵占臺灣與干涉朝鮮罪行。
()美國軍隊撤出臺灣。
()美國與其他國家軍隊撤出朝鮮。

19501128日:辯論終結。

19501130日:辯論終結後,聯合國安理會正式函文回覆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和澎湖的主權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聯合國安理會也正式「否決」中華人民共和國所要求,美軍必須自臺灣與朝鮮撤軍的提議,自此明顯確定「臺灣地位未定」,證實臺灣不是中國一部份。以上歷史事實,可參考伍修權發表於1990628日「人民日報」之自述「40年前的聯合國之行」。

另外、蔣經國在「風雨中的寧靜」一書中曾說:「…計謀由我交還美國管理…」。文中又說:「余必死守台灣,絕不能交歸盟國,…。」事實證明,蔣介石父子早知台灣真正的國際定位,為了自己的私利,而欺騙台灣人。

1950726日,英國外交部官員Kenneth Younger發表書面聲明:「英國政府在法律上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之合法政府…………臺灣在法律上仍為日本領土,故無所謂臺灣政府。日本投降後當時之中國政府,經其餘盟國之同意,取得臺灣之臨時治理權,但仍須等和約對其地位作最後之決定。」(倫敦時報,1950728日)可見,當年沒有任何國家同意中國併吞臺灣。

美國人做事都是按步就班,在各個不同階段訂定國際條約,或是制定日後具有可供公開檢驗的法律依據可循。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都隨時有白紙黑字登載的於法有據,就是有了19501130日聯合國安理會正式函文回覆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和澎湖的主權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際法依據。

美國才又於195198日邀集48個國家在美國舊金山市召開會議,用同等有效的英文、法文和西班牙文以及日文,和日本簽定舊金山和平條約「San Francisco Peace Treaty (SFPT)」。此條約是對日本的解放令,條約生效,日本恢復主權國家地位。條約第2B條中規定,日本「放棄」對台灣及澎湖群島領土主權的一切。條約的第21條也清清楚楚規定,對中國應享之權益,並沒有包含臺灣與澎湖群島。

參與舊金山和平條約會議的國家共有52國,只有48個國家參與簽署,因為有四個國家並未參與亞洲的這一場「美日太平洋戰爭」,又稱「美日亞東戰爭」。亞東戰爭發生的時間雖然和當時的歐洲第二次世界大戰同一時間,但是,戰爭的名稱和歐洲的「第二次世界大戰」不同。因此,蘇聯、波蘭、捷克、斯洛伐克等四個國家是參與歐洲的第二世界大戰,沒有參加亞洲的這一場「美日太平洋」的亞東戰爭。

更有趣的是,另外有二個國家未被邀請參與「舊金山和平條約」的簽署,因為1945年日本向美國投降時「中華人民共和國」還沒有誕生。中華民國並沒有正式對日本公開宣戰,而自顧忙於和共產黨內戰,被共產黨打到節節敗退,退守四川重慶,還曾經在重慶成立臨時陪都。這一段非常重要的歷史,我們不能不知道。

52個參與舊金山和平條約簽署的國家們是:蘇聯、波蘭、捷克斯洛伐克、阿根廷、澳大利亞、比利時、玻利維亞、巴西、柬埔寨、加拿大、錫蘭、智利、哥倫比亞、哥斯達黎加、古巴、多米尼加、厄瓜多爾、埃及、薩爾瓦多、衣索比亞、法國、希臘、瓜地馬拉、海地、宏都拉斯、印度尼西亞、伊朗、伊拉克、寮國、黎巴嫩、賴比瑞亞、盧森堡、墨西哥、荷蘭、紐西蘭、尼加拉瓜、挪威、巴基斯坦、巴拿馬、巴拉圭、秘魯、菲律賓、沙烏地阿拉伯、敘利亞、土耳其、南非聯邦、英國、美國、烏拉圭、委內瑞拉、越南和日本。

這麼多國家所共同簽訂的有關台灣和澎湖主權歸屬的「舊金山和平條約」,竟然沒有1912年成立的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以及1950年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美國和日本等48個國家所共同簽訂的〈舊金山和平條約〉連「CHINESE」中文版本也沒有,可見得台灣和澎湖的領土主權,和1949年逃難到台灣所謂「中華民國」,以及1949101日才誕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完全沒有關連的。

再則,如果(我說的是假設?)台灣哪一天真的被中國併吞,台灣海峽一夜之間變成中國的內海,前述參與簽署背書舊金山和平條約的48個國家,美國如何向它們交待?美國的國際警察地位馬上喪失,美國再也不會被這48個國家信任,美國將從此喪失國際領導的威信,美國會這樣做嗎?

全世界的國家幾乎都知道,【舊金山和平條約San Francisco Peace Treaty (SFPT)】是日本和美國於195198日於美國舊金山正式簽訂,並有52個國家共同見證,48個國家共同簽署生效的國際條約。在舊金山和平條約簽署的那一刻,日本當著美國和共同簽屬的48個國家面前,聲明放棄台灣和澎湖主權,日本沒有說要將台灣和澎湖歸還給中國。

所以,台灣若想要宣佈獨立,除了徵得得美國同意支持以外,恐怕也要獲得195198日在美國的舊金山,和美國共同簽署舊金山和平條約的48個國家的支持。所以,台灣未來何去何從的決定權,關鍵就在舊金山和平條約。因此,解鈴恐怕還須【美國】這個繫鈴人。

1952428日「舊金山和平條約」正式生效。條約第23條明列:「美國是主要佔領國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s the principal occupying power」。

美國在1952428日“確認”舊金山和平條約正式生效之後,接著才又於1954123日和當時的中華民國簽訂《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的國際條約。該條約以軍事為基礎,包含政治、經濟、社會等合作條約。

197911日,美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時發布聲明時,美國依《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第十條規定,由美國國務院正式通知中華民國,將於198011日終止《中美共同防禦條約》。


美國為了保護台灣和澎湖的主權不受影響,於197911日由美國國會通過制定屬於美國國內法的《台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 Act》,作為取代延續保護台灣和澎湖的主權不受影響。所以,可見美國對台灣的重視,完全依照國際條約,和屬於美國國內法的《台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 Act.》法律依據,行使其法律權利。這些都是有憑有證的法律依據,不容挑戰。

共同提升台灣的防衛力量

共同提升台灣的防衛力量

台灣聯合國協進會秘書長 羅榮光

台灣戰略評估協會在119日舉辦的「2020台海安全論壇」時,美國智庫2049計劃室研究員易思安強調,據中共內部文件得知,共產軍隊一直都在想定攻台計劃,但是現在尚無時間表,台灣與美國雙方未來應強化軍事交流,來嚇阻中共武力犯台。

易思安表示中國領導人習近平的鷹派想法,使中共軍事演習已納入聯合搶灘作戰,美國和台灣要掌握中國的軍事計劃,要更多討論中共武力攻台的議題,強化防衛意識,才能避免戰爭。易思安也提到:「共產軍最有可能從桃園登陸!因桃園附近有淡水河及國際機場,一旦登陸桃園,進而控制林口、中壢要地,數十萬共軍就可進犯台北市,台灣政府當然也知道桃園戰略地位最重要,台灣國軍在此區域的防禦也最完善。台灣軍方已花了六、七年摸擬軍演,就是為了因應中共的犯台計劃,已有能力在14小時內,便可在全台14個可能被共軍登陸的海灘上裝好地雷,更可馬上徵集一百艘船在海中佈雷。」

軍隊的任務就是保國衛民,面對中國的武力威脅,台灣軍力的提升以及武器裝備的強化是極其必要的。尤其是最近歷任國防部長都表達台灣應從募兵制改為徵兵制,年輕男士都應有二、三年的軍隊服役。記得五十多年前我在台灣神學院就讀兩年後,就被徵兵服役兩年。其中有一年多在金門服役,晚間就要輪流拿槍在碉堡前守衛軍營兩小時,以防備對岸共軍潛入。

台灣新政府也已決定提升國防預算以提升防衛台灣的戰力,蔡英文總統上任以來,常赴軍區了解國防軍力的情況。這也是提醒台灣一定要靠全民一起投入防衛戰爭,全民支持及捲起袖子參戰,始能撐下去,共同防衛台灣。

我們更期盼對岸中國有十四億人民,也有極其寬廣的領土,中國共產統治政權能夠專心治理國家,服務人民,也能早日擺脫漢民族的封建思惟而成為民主自由的現代化國家,帶給亞太地區有公義、和平的安全,始能得到全人類的肯定與贊同!千萬不要像北韓共產專制政權,祇用心發展軍力,威脅東亞的和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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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顯洵專欄:白色海王子

邱顯洵專欄


白色海王子

中共武力犯台的噩夢

中共武力犯台的噩夢

曹長青

中共會不會武力犯台,是一個老話題,最近又引起波瀾,因為美國智庫學者易思安(Ian Easton)出版了新書《中國侵略威脅》(The Chinese Invasion Threat),又恰逢中共19大之際,所以更引起人們關注及討論。

其實,預測中共會武力犯台,早有人寫過,1994年台灣就有一本《一九九五閏八月:中共武力犯台世紀大預言》,該書作者鄭浪平煞有介事、斬釘截鐵地預言,1995年中共會攻台。當時台灣媒體,更有海外華人媒體很是炒作了一陣子,該書也上了暢銷榜,作者馬上出了「續集」。結果呢,從那本書出版到今天已經23年了,什麼攻台也沒有發生,作者是危言聳聽。這裡既可能有商業考量,出書賺錢,也可能要通過所謂攻台嚇唬台灣人民。

今天這位《中國侵略威脅》的美國學者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坦誠地說,他沒有中國武力攻台的時間表,也沒有什麼中共軍事秘密,是根據台灣國防部的中共軍力報告,以及中共軍事院校的討論和教科書等,做出這樣的分析而已。

關於中共是不是會武力犯台這個問題,20多年前,我剛到美國不久,就在北加州一場研討會上跟一位中國異議作家辯論過。他認為中共會攻台,我認為沒有可能,主要理由就是台灣背後有美國在。美國國會通過的《台灣關係法》是保護台灣的法律,更有雷根總統當年代表美國政府向台灣做出的《對台六項保證》,都是美國支持台灣,協防台灣的重要政策法源。

如果這個世界上只有中國與台灣,那台灣的境地就非常危險了,中共武力犯台就可能真發生,因為兩岸的軍事對比太懸殊。中國軍隊現有200萬,台灣不到20萬,中國軍費是台灣的14倍。但就因為有美國在,中國不敢輕舉妄動,甚至可以說,沒有能力武力犯台,因為在軍事實力上,中國根本不是美國的對手。而在亞洲,美國還跟世界第三大經濟體的民主日本有《安保條約》,即軍事同盟關係,中國面對美國已不是對手,再加上日本,更無法應對。

雖然中共19大之後,北京政權的對台政策可能更趨於強硬,但是,美國支持台灣的大背景不僅沒有改變,反而更為加強,主要因為幾點:

第一,共和黨的川普當選總統後,有意加強美台關係。其標誌是,其一,川普總統與台灣總統(蔡英文)直接通話,而美國之前的總統,都沒這樣做過。其二,川普上台不到10個月,就軍售台灣;而在民主黨的歐巴馬總統執政八年期間,只軍售台灣三次,平均32個月才一次。其三,美國國會通過的《2018國防授權法案》中,有美台軍艦可互泊對方港口的條款,等於美台軍方空前聯手。其四,美國眾議院外委會全票通過了《台灣旅行法》(Taiwan Travel Act),參議院也有類似版本,如參眾兩院都通過,川普總統可能簽署,從而成為法律。《台灣旅行法》規定,美台高層官員可互訪。這將是重大突破,意味著蔡英文可以用總統的身份正式訪問白宮!美國的各級官員也可訪問台灣。

第二,北韓發展核武,促使美國擴大軍力,並準備用軍事手段解決這個問題。川普上台後,先是寄望中國施壓北韓,迫使平壤放棄核武,但中國不予配合。最後川普內閣已認識到,依靠北京施壓,以及聯合國對北韓的經濟制裁決議,起不到根本作用。目前各種跡像顯示,川普政府可能準備用軍事手段制約或鏟除北韓的核武。這個趨勢,導致美國增加軍費,2018財年的軍費已高達七千億美元,是排在之後的七個國家(中國、沙烏地阿拉伯、俄羅斯、英國、印度、法國、日本)的軍費總和!美國針對北韓加強軍備,等於客觀上幫助了台灣,因為美國在亞太的軍事力量越強大,等於保護台灣的力度更大。

同時日本因為北韓發射飛彈(穿越日本領空),也大幅增加軍費,並部署飛彈攔截系統。這些,也等於潛在幫助台灣,因為民主日本的軍力越強大,也等於對中國可能武力犯台的企圖構成制約;日本也有類似《台灣關係法》那樣的法律條款,如果周邊發生事態(其實就是指中國一旦犯台),日本將不會坐視。1022日的日本國會大選結果,又是安倍首相的自民黨等保守派在國會占絕對多數。這樣更有利於安倍政府重新解釋戰後憲法第九條,把日本的自衛隊改為國防軍,並打破戰後憲法對軍費比例不可超過國內生產毛額GDP1%的限制。

南韓雖然與美國、日本不同,是左派執政,但由於北韓核武的威脅迫在眉睫,所以首爾政府在現實面前,在民意面前,都得加強軍備;南韓2018財年軍事預算比上一年增加了6.9%,達到380億美元。目前南韓的民調,60%的韓國人甚至主張在本國部署核子武器(不僅薩德飛彈),以對抗北韓。

再加上亞洲重要國家,按人口也是全球最大民主國家的印度,最近跟美國發展空前的聯盟關係。今年是美印建交70周年 ,美國國務卿提勒斯在前往印度訪問之前說,美國和印度作為全球兩大民主國家要開啟「戰略伙伴關係」的新紀元。這個戰略關係,尤其民主印度的發展,將會影響今後一百年!印度近年也是強大國防,目前軍事預算占其GDP2.5%(台灣的軍事預算只占GDP1.84%,是過去九年比例最低的)。印度所以有錢發展軍力,因為近年經濟強勁,2016年印度GDP達到7.1%,超過了中國的6.7%。據美國哈佛《國際發展中心》(CID)最新報告預測,2025年印度的GDP將增至7.72%,中國的經濟速度將放緩、下降至4.4%。印度的保守派總理莫迪已兩次訪問日本,一次訪問美國,與日本安倍首相和美國川普總統在戰略伙伴關係上都形成共識。

只是亞洲的印度軍費(550億,全球第三)、日本軍費(480億)、南韓軍費(380億)、台灣軍費(110億),加起來就是1520億美元,就等於平衡了中國(2018財年軍事預算1510億美元),而美國這一個國家的軍費開支,就是中國的四倍以上!

《中國侵略威脅》的作者易思安也在接受訪問時說了,如果中國要武力犯台,美國事先60天,至少30天就會知道,因為美國的空中衛星,對中國軍隊地面調動和沿海戰艦船只部署等,都會事先偵測拍照到;而美國的航母和戰艦從關島三天就可航行到台灣,轟炸機則只需三小時就飛到台灣,所以中國的軍事攻擊,必須面對美國的軍力,而雙方的力量懸殊,美國占絕對應優勢,北京完全不敢貿然行事。

如果中共一旦走險,對中美軍力有深入研究的《中國侵略威脅》的作者易思安說,「至少有90%的機會美國將捍衛台灣。」「美國將會直接參與戰爭」;而且他斬釘截鐵地預言:「我認為我們將勝利,我認為民主將勝利。」這個我們,就是美國與台灣。而且他認為中共武力犯台,就是自取滅亡,「中共需要消失」。中共消失了,台海才會有真正安全,中國也才會有民主。所以,中共武力攻台,只是共產黨的噩夢!



——原載台灣《看》雜誌201711月號

開羅宣言沒「一中」,課本亂寫,該負責的潘文忠却說去找國史館

開羅宣言沒「一中」,課本亂寫,該負責的潘文忠却說去找國史館

沈建德

市售國2下社會及高1上歷史課本,至少12個版本,每本大同小異,都敘述根據開羅宣言台灣交給中國,荼毒學生、授中國犯台以口實。相關課文要點如下

1)國二下社會課本

康軒:開羅會議,聲明戰後東北、台灣澎湖歸還中華民國。
南一:於埃及開羅舉行會談,聲明日本應將清末以來奪占的台灣、澎湖與東北歸還中華民國。
翰林:開羅會議,聲明東北、台灣澎湖歸還中華民國,是為 開羅宣言。

2)高一上歷史課本。
三民:開羅會議,會後發表開羅宣言,支持中華民國戰後取得台灣。
翰林:開羅宣言中,宣示日本必須將歷來從中國奪取的領土歸還中華民國。
南一:開羅宣言主張台灣、澎湖由中華民國收回。
龍騰:開羅宣言,指出日本應將台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華民國。
康熹:開羅宣言,列舉戰後台灣、澎湖群島歸還中華民國的要求。
泰宇:開羅會議,發表宣言,宣布戰後台灣歸還中華民國。
全華:開羅宣言,聲明「日本竊取自中國之領土,如中國東北、台灣、澎湖群島等應該歸還給中華民國,」。
華興:中、美、英三國領袖共同發布<開羅宣言>中明文規定:「日本竊自中國的領土,包括東三省、台灣、澎湖群島「必須歸還中華民國」。
史記:開羅宣言,具體要求「日本竊自中國所有之領土,例如東北四省、台灣、澎湖群島等應歸還中華民國」。

我們質問該負責的「教育部」,潘文忠無法回答却說去問國史館(見圖)。


圖:潘文忠手下的回函。


美台關係的新境界

美台關係的新境界

大學校院退休教職 陳世雄

美台關係可從20世紀中葉開始審視。二戰日本投降前後,台灣的主權仍屬於日本。(1945)美國發布《全面命令第一號》(General Order No. 1)-「在中國(滿洲除外)、台灣及北緯十六度以北之法屬印度支那境內的日軍高階司令官及所有陸、海、空軍及部隊應向蔣介石大元帥投降」;自此ROC的軍隊代替以美國為首的同盟國佔領台灣。(1952)《舊金山和約》生效,日本放棄台灣主權,沒有立定台灣歸屬的國家,然而規定美國是台灣主要佔領國 (此亦由2009美國法院判決書確認)(1971)蔣介石在聯合國的ROC席位被中華人民共和國(PRC)取代,此時美國仍與ROC維持官方外交關係。直到(1979)美國與ROC斷交並與PRC建交,美國才以聯邦法案《台灣關係法》與台灣統治當局(1979/01/01前之ROC政府)維持非官方關係。

1979之後,迄今三十多年來美國政府仍與台灣當局以《台灣關係法》作為非官方關係的維繫。在美台沒有邦交的情況下,美國政府(1982)提出對台「六項保證」的政策,成為美國對台灣關係的「公報式」非成文協定,但不具備法律效力。自1996之後台灣當局以ROC之名義舉行總統與國會的直接選舉。2005中國國民黨掌控的立法院以《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稱PRC是「大陸」,仍在「統一」的迷思中打轉。2009美國法院判決書認為台灣住民生活於沒有被普遍承認的政府統治下(等同台灣人沒有國籍)2016美國眾、參議院先後通過《88號共同決議案》與《38號共同決議案》,書面表述「()六項保證」,其中第4項「美國對台灣主權長期以來的立場沒有改變」,但此共同決議案只是表達國會立場,無總統簽署,不具備法律效力。當今(2017)國務院網頁仍摘用「美中公報」的外交措辭表示台灣是中國(PRC)的一部分,而代表TAIWAN的旗幟在網頁上付之闕如。由前述可知三權分立的美國政府立法、行政、司法三部門對待台灣的方式並不一致,然而《台灣關係法》及每年的「國防授權法案」則有法律強制力。

美國2016年國防授權法案《NDAA2016PUBLIC LAW 11492》,條款1263:主動增加南中國海某些國家(certain other COUNTRIES)的訓練(其中包括台灣)。美國2017年國防授權法案《NDAA2017PUBLIC LAW 114328》,次標題-其他事務,條款1284:國會對於美台軍事交流的意向,指示國防部必須計畫並實施人員、武器、情報等的交流。《NDAA2018》標題XII-外國(FOREIGN NATIONS)相關事務,條款1270-美台國防夥伴關係:A.海軍停靠港交流;B.加強台灣水下戰力;C.邀請台灣軍事人員參加演習;D.報告美台高階軍官與官員的交流。由上列三法案可知美國逐漸重視台灣與國際水域(台灣海峽)的安全與和平,因此也使得美台關係更加密切。NADD經參眾兩國會通過,總統簽署即成為有強制力的聯邦法案。由法案中的用字(COUNTRIESNATIONS)可認為美國國會將台灣視為國家。

現在的問題是代替同盟國佔領台灣的台灣統治當局要不要讓美國與台灣的關係有所進展。若台灣當局與美國妥善協議後,台灣當局可賦予符合資格的台灣人民以公投決定美台可能的關係有下列項目:

1) 自決建立主權自主的國家,類似韓國或日本,但是主要佔領國(美國)可駐軍或派駐軍事顧問團;
2) 類似英國與澳洲、加拿大、紐西蘭的關係。這些國家的元首是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總督為女王的代表,總理由公民普選。若此,台灣的元首是美國總統,美國派任總督,總理由公民普選;
3) 成為美國未合併建制領地(Unincorporated Organized Territory),例如:波多黎各或關島(元首是美國總統,總督民選、台灣公民另選出派駐美國國會的議員)
4) 先由美國託管,並成立自治政府;
5) 維持中華民國(金馬)代替美國(主要佔領國)佔領的現狀;
6) 其他。

上述各項應以台灣能取得聯合國會員國身分為考量,因此以1)2)兩項為首選。然而先決事務是台灣當局與美國政府需要實施在台灣守護周刊已刊出的兩篇文章(No.303)「探究出生地為台灣者的國籍」-中華民國(金馬)重新實施戶籍登記,並核發「台灣身分證」與「TAIWAN護照」給予合乎資格的台灣住民;(No.304)「中華民國在台灣的軍隊要為何而戰」-美國為因應實際現狀必須要求承續ROC的台灣當局將中華民國在台灣的軍隊整編並稱為「台灣防衛軍」。因為替代占領者ROC不可將其憲法施行於台灣,台灣人民有權利要求台灣當局擬具新公投法及台灣憲法草案,經由公民複決。上述戶籍登記、整編軍隊、憲法草案複決可作為美台關係新境界的踏腳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