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7日 星期六

楊上民_反駁蔡英文總統改革的談話



反駁蔡英文總統改革的談話

自由作家 楊上民

房子地基打的不夠深,不是改革可以使房子變穩固,而是要改造;衣服製造的不合身,是要經過修改使衣服變合身,這個修改可以稱為改革。

國家的體制原出自憲法,憲法猶如房子的地基。國家的體制不得體,就要改造憲法,不是改革可行;政府的政策如有不當,就必須改革,如不合身的衣服,須要修改一樣。但是,如果政府的政策有牽涉到憲法,就不能用改革來遷就或是敷衍塞責,如是,就是腐敗的政府,不然,就是暴政的政府。

不合時宜的司法,必須從司法體制上改革,滯礙難行的政策,必須改革政策。體制上的改革,難;政策改革,易。

蔡英文總統的司法改革,祇聽樓梯響,不見人下來,如陪審團制與聽審制的改革是。陪審團制當然優於聽審制。聽審制主宰權仍然在檢察官和法官,陪審團制主宰權在於陪審團的成員,起訴或判決就不會完全操縱在檢察官和法官的自由心證。因為自由心證可以推翻證據和證人,由隨意檢察官和法官斷定,利弊於是而生。

蔡英文總統當選時的宣言是:謙卑、謙卑、再謙卑!而蔡英文坐穩總統位置後,司法改革成為口號,却是對憲法所保障的軍公教警消的退休金壓榨剝削掉,這是暴政,不是改革。

過去的總統想要推動改革,不能成功,是因為公務員與國家之間,國家是雇主,公務員是受雇者,軍公教警消的退休金,是政府自訂法令的保障與承諾,也是政府與退休人員的合意契約,未經雙方協議,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主張更改。且退休金有一部分是軍公教警消自己提撥的,不全是政府給的。退休金是薪資所得的一部分,只是雇主的政府延遲給付,政府有義務依當時雙方的合意契約歸還。退休養老金是憲法保障的生存權與財產權,不容剝奪。

蔡英文總統藉由執政及民進黨在立法院佔多數之便,壓榨剝削退休軍公教警消的法定退休金,完全違反契約的背信行為,不是改革,這是暴政,已經引起多數人民的怨恨。

這次韓國瑜從外地到高雄參加高雄市長競選,與高雄在地的陳其邁競爭,能夠獲得平手選情,既不是韓國瑜之聲望高,也不是陳其邁的行情低落,純粹是民怨促成的,即所謂暴政必亡是歷史的定律之前兆。

再說守護台灣價值的政黨,不是暴政的民進黨,也不是蔡英文總統說維持現狀的政黨,維持現狀是退縮現象。臺灣人要的是有不怕共產黨文攻武嚇,要真正臺灣價值一邊一國政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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