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日 星期四

台灣人何時恢復對台灣的主權?


台灣人何時恢復對台灣的主權?

台灣醫社社長 郭正典

日本政府28日在舊金山和約生效61周年後首度在東京憲政紀念館由官方舉行「主權恢復日」典禮,紀念日本脫離美國託管61週年。日皇明仁、皇后美智子、首相安倍晉三、參眾議院院長、最高法院法官和國會議員等各界代表約400人出席。日皇明仁的出席別具意義,因為明仁天皇的父親裕仁天皇在1945年透過廣播宣布日本投降。

據報導,以往這類「主權恢復」紀念活動幾乎都是安倍領導的自民黨內的保守派議員和其右翼支持者私下舉行,今年是首度由政府主辦,別具意義。日本政府舉辦這項活動的主要目地是要修復日本人的民族自尊。首相安倍晉三致詞時表示:「今天是我們回顧過去,邁向未來,重新抱持希望與決心的日子。我認為我們有責任使日本更強大和堅毅不拔,成為一個世人能夠依賴的國家。」安倍說:「我們一定要把日本變得更強壯,讓世人覺得可依靠;我們的世代不論有多少的難題在眼前,也要面對,負責將日本打造成更美的國家」。

雖然台灣的獨派團體也有意圖「恢復主權」的動作,公投護台灣聯盟、908台灣國總會等獨派團體在29日赴日本交流協會遞交陳情信,指出日方根據「舊金山和約」重獲獨立,但台灣迄今仍被中華民國占領,呼籲日本幫助台灣恢復主權。可惜聲音微弱,引不起注意。前中興大學企管系教授沈建德也說,中華民國以「開羅宣言」為由占領台灣,實際上1943年舉行的「開羅會議」根本沒有發出正式「宣言」,所謂開羅宣言只是一紙新聞稿;台灣人長期被洗腦,對此噤聲不語,如今中國也根據「開羅宣言」宣稱擁有釣魚台和台灣澎湖主權,日本怎麼可以任由中國亂講?可惜在國際強權政治的影響下,沈建德教授的抗議也只是狗吠火車而已。

看看日本,想想台灣,令人不勝唏噓。日本雖然在1945年戰敗,但1952年舊金山和約生效後就脫離美國的託管,獨立自主,迄今已達61年。台灣自從當年被麥克阿瑟將軍以第一號命令交給蔣介石的軍隊來台劫收後,到現在還繼續處於中國國民黨政府的鴨霸管理之下,回復主權之日遙遙無期,獨立建國的日子更是渺渺茫茫。

舊金山和約第6條規定:「自本條約生效之後,所有聯盟國佔領軍應儘速自日本撤出,此項撤軍不得晚於本條約生效後 90 日。若日本與聯盟國締結有關外國軍隊駐紮或保有於日本領土之雙邊或多邊協定者,不受本條規定所限。」台灣當時是日本的領土,依據舊金山和約第6條的規定,蔣介石的軍隊必須在舊金山和約生效後3個月內撤出台灣,除非與日本另訂有關於外國軍隊駐紮或保有於日本領土之雙邊或多邊協定。1952年中華民國政府與日本國簽訂的《中日和約 (Treaty of Peace between the Republic of China and Japan)》是舊金山和約的延伸,當然不可能把台灣和澎湖的主權讓渡給中華民國政府,合約中也沒有對蔣介石軍隊的繼續駐紮台灣有特別的協定。因此,蔣介石的軍隊應該在舊金山和約生效後3個月內撤出台灣及澎湖,卻沒有撤出,顯然違背舊金山和約之規定。當年共同簽訂舊金山和約的48個國家都有失職之嫌。

有學者如林滿紅說國籍乃由人民角度界定主權之行使對象,由於「中日和約」第10條已明確指出台灣人的國籍為中華民國,所以台灣的主權屬於中華民國。這種說法似是而非,因為主權指涉的是某塊土地的所有權,而不是那塊土地上的人,人和物怎麼能夠混淆在一起談呢?某塊土地上的居民擁有某一國的國籍,並不表示該土地的主權屬於那一國,何況那塊土地上的人擁有某國國籍的過程還不合國際法呢。如果林滿紅的說法為真,那麼把某塊土地上的人全部移到他處,那塊土地豈不成為無主地,人人都可以去強佔了?林滿紅的說法只是強辯而已,不值一駁。

「中日和約」第10條是這樣寫的:「中華民國國民應認為包括依照中華民國在台灣及澎湖所已施行或將來可能施行之法律規章而具有中國國籍之一切台灣及澎湖居民及前屬台灣及澎湖之居民及其後裔」。這條規定說當時及未來具有中國國籍之一切台灣及澎湖居民及前屬台灣及澎湖之居民及其後裔為中華民國國民。問題是當時台灣及澎湖的居民原本都是日本籍,並不是中國籍,因此「中日和約」第10條有說等於沒說。後來台灣及澎湖的居民擁有中華民國籍是被蔣介石的政府強迫的,不是自願的,而且此一強迫行為並沒有獲得幾個主要同盟國的承認。即使如此,國際間也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因為台灣和澎湖的居民都擁有中華民國的國籍,就此承認台灣和澎湖的主權屬於中華民國。可見用「中日和約」第10條來硬拗說台灣和澎湖的主權屬於中華民國,只是書生之見而已,唬不了人的。

既然台灣和澎湖的主權不屬於中華民國已是國際共識,台灣人沒有國籍也是國際共識,則請當年讓蔣介石軍隊來台劫收的美國出面收拾善後,勿寧是對症下藥之舉。為了解決拖延數十年未決的台灣主權問題,及台灣人的國籍問題,在舊金山和約生效61周年的今天,我們誠摯地呼籲當年替台灣人種下惡因的美國儘快出面解決問題,讓台灣台灣人早日恢復對台灣的主權,早日在台灣的土地上建立一個真正屬於台灣人的國家。


《本文已刊登於2013-05-02台灣守護周刊第6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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