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9日 星期四

南非制憲經驗:從戴克拉克到曼德拉

南非制憲經驗:從戴克拉克到曼德拉

蔡百銓

曼德拉去世,舉世哀悼。南非政權從白人平順移轉到黑人手中。戴克拉克不惜以前總統之尊,屈就副總統,提供曼德拉總統協助與諮詢。最可貴的是兩人預先為南非擬定一部新憲法,奠立國家長治久安的基礎。我曾經撰文討論南非制憲過程,本文就回顧那段往事。但是我要強調,台灣需要有自己的制憲模式,必須針對國內外情勢好好思索。

1996年我在南非那塔爾大學擔任訪問學人。適好南非制憲會議以十一種官方語文,印製一本28頁的小冊《您與憲法》 (You and Constitution),以漫畫配合非常淺顯的文字,向民眾解釋憲法是甚麼。1997年我從南非回國後,懷著對於南非憲法的深刻印象。

前奏:摩西制訂十誡

1997年九月我在建國廣場電台接受傅雲欽律師訪問,呼籲前總統李登輝制訂「中華民國第二共和憲法」。當時我在節目中談論的是法國五個共和的憲法。第二天民眾日報頭條新聞報導,總統府高層表示李總統有意制訂符合憲政學理的「中華民國第二共和憲法」,把台灣建設為現代化國家。這可能是李總統放出風向球,發現反應冷淡而沒有下文。傅律師還問我是不是「總統府高層」。

該年103日我在民眾日報以訪問稿方式,闡釋第二共和憲法。接著我在綠色和平電台呼籲制訂新憲法,並且七次上書建議李總統。那時候有人比擬李總統為摩西。我以摩西制訂十誡為例,呼籲總統制新憲法,不要修改法老王的舊憲法。20005月政權移轉之後,果然不出我所料,立刻發生憲政風暴。不知道李總統現在是否仍有留給台灣一部現代憲法的使命感? 現在不做,百日後再做?

20022月我在台獨聯盟大眾廣場網站發表「制憲方略」,強調應有一段過渡時期,把五權逐漸調整為三權,再實施新憲法。這也可以稱為兩階段制憲。新潮流流氓故張教授突然來電,嘲笑我「沒有博士學位,住在巷子裡,沒有社會地位,沒有資格參加制憲」。2003317日我發表「南非制憲經驗談」,介紹南非制憲經驗,摘要如下。

南非制憲經驗談

1994年曼德拉當選總統後,黑人首度執政。新政府領導班子大都是前政治犯,無人當過公職,卻不曾發生像2000年台灣政權移轉後的憲政風暴。原因無他:南非在政權移轉之前,戴克拉克總統即與曼德拉共同努力,預先為南非制訂新憲法。

南非前後制訂過四部憲法:()1910年英國把其南非四塊殖民地結為一個南非聯合(Union of South Africa) ,唯有白人與開普地區的雜色種享有參政權; ()1961年南非退出英國協,改為南非共和國,唯有白人擁有參政權;()1983年南非制訂新憲法,成立三院制國會:白人院(House of Assembly)、印度院(House of Delegates)、雜色種院(House of Representatives),就是不讓黑人成立黑人院。在這三個院中,唯有白人院才是真正的國會,其他兩院其實只是諮詢機構罷了;

1996年南非開始實施的第四部新憲法,乃是戴克拉克與曼德拉合作的產物。先是1989年戴克拉克當選總統,1990年釋放非洲民族議會(ANC)主席曼德拉。兩人排除萬難,拉攏其他團體合作,於1993年推出制訂新憲法程序與臨時憲法草案。草案規定採行總統制與兩院制國會(國民議會與參議院),再由國會兩院合組制憲會議。並且言明如果曼德拉領導的ANC能夠取得國民議會2/3絕對多數票數,即可片面宣布實施這部臨時憲法。1994年南非舉行首度國會自由選舉,ANC獲得62.25%選票。1996年南非正式實施這部新憲法。。

後續有人

20057月陳水扁在總統府,聽取台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文貞報告台灣二階段憲改的程序。張文貞以南非等新興民主國家經驗,建議台灣如採階段式憲改,可先在立法院通過二階段憲改的程序法。他認為南非經驗最成功。總統府秘書長游錫堃說「值得研究」 (參見自由時報2005/7/21「二階段憲改:學者建議制訂程序法」)。但願他們繼續關心與討論新憲法。

20065月我在台灣日報發表「催生新憲:南非模式經驗談」,感謝「21世紀憲改聯盟」保存這篇拙文。

關懷憲法始於我高二拜讀雷震《監察院之將來》時,沒考上法律系(與後來教育系)非常遺憾。腦袋長得與人不同,聯考當然不可能順利。我關懷外交與憲法、教育,始於高中時期。大三選修中華民國憲法,兩學期分別為9585分。授課老師託同學告訴我,下學期不能再給我95分,因為我都不上課。蘇聯末代總統戈巴契夫曾說:政客關懷下一次選舉,政治家卻放眼未來。現在台灣有誰放眼未來?台灣制訂新憲法乃是遲早的事,不要等到土崩瓦解才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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