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8日 星期五

從華獨走向自由台灣(四)

從華獨走向自由台灣(四)

蔡丁貴教授

5、自命正義的暴力(vigilante violence

在這一場台灣民族自我解放的運動過程中,每到一個關鍵的關卡,就會出現一種論調,自命清高地為殖民體制的統治集團擦指抹粉。認真去瞭解這群人的背景,有一些最多也是隨著流亡政府逃亡到台灣的後代,只因為血緣背景的關係就自己以統治者的優越眼光,完全無視殖民體制的為非作歹。更離譜的還會出現名嘴在電視或廣播節目上自以為先知為殖民體制及其統治者的前途捕風捉影,忘記自己是台灣人的立場,好像他或她完全可以置身事外的幸災樂禍。

在台灣這種自稱正義的暴力,不僅僅來自壓迫體制的陣營,也來自原本屬於自己台灣派的陣營。當陳水扁總統卸任之後受到中國黨以各種貪污的理由,運用特偵組的司法工具,加以政治迫害時,很明顯看到站在中國黨陣營的民眾的盲目不問是非,同時,也可以看到更多的台派陣營在毫無具體證據之下,就道聽塗說、私下指控歷歷,卻又非常獨斷獨行的質疑陳水扁有問題,完全無視平常自己認同的「無罪推論」法律常識。這種近似落井下石霸凌弱勢者的行徑,與美國黑人人權運動時期的KKK黨的自稱代天行道,實際是以暴力行為附和統治壓迫者,造成弱勢者更嚴重的傷害。這種缺乏法治及嫉妒運動領導者的現象是普遍性的嚴重。這應該也是台灣民族自我解放運動長期無法形成內部強大凝聚力的原因。

6、司法的工具性

吉恩夏普分析體制支撐的第6項懲罰制裁中,包括警察、司法及軍隊。在台灣民族自我解放運動的階段中,1979年美麗島雜誌的高雄起義,現場出現警察與憲兵的施暴,之後的1990野百合學運、2014的太陽花學運現場都很少看到軍隊在現場,第一線都是警察。從這個角度來看,不使用軍隊應該不是流亡政府統治者沒有這個意願,而是顯然受到二次世界大戰台灣主要佔領國美國的節制。美國與台灣這個特殊的關係可以從美國訂定國內法的「台灣關係法」,可以推測一些,雖然一再宣稱對台灣沒有領土野心,現階段也不支持台灣獨立,但看起來也不願意台灣被中國納入虎口。

世界各地的獨裁者經過人民的反抗,也跟著進化,儘量透過司法的手段來對付反抗者,企圖達到殺雞儆猴的效果。不過,也因著台灣的民主自由思潮逐漸普及,也不是所有的警察、檢察官與法官都是站在殖民統治者的立場,雖然還不至於公開支持台灣民族的自我解放運動,但認同人民追求民主自由的權利也是大有人在。
 
整體來說,殖民體制之下的司法體系是相對封閉的部門。由於司法人員缺乏流動性,思想停頓過去的黨國威權時代,仍然是整肅政治異己、壓迫人民及袒護統治權貴與台籍買辦的工具。殖民體制透過制度的福利收買,讓公務人員成了鐵票,司法機關因此也陷入殖民體制的意識型態控制中。面對司法作為統治工具的壓迫環境,自我解放運動者必須克服心理對被監禁的恐懼,克服對造成可能失去工作的恐懼,甚至造成家庭破滅的恐懼。

在非暴力抗爭現場第一線與民眾對峙的是警察。2014323日深夜在行政院攻擊學生與民眾的警察與1979年高雄起義的警察在組成上已經有所不同。35-40年前的警官大多是逃亡台灣中國軍隊退伍的軍官,現今的警官與警察幾乎都是台灣出生的背景,雖然仍然有其封閉性與服從性,但在民主自由潮流的熏染之下,只要保持非暴力抗爭的紀律,就可以提高行動成功的機會。不過,不可以過度期待警察在非暴力抗爭的行動中,每次都會站在反抗民眾的立場。所以,在決定行動對殖民體制的壓力強度時,必須仔細評估。

7、公民團體的局限性

台灣在1987年解嚴之後,出現了各式各樣的公民團體,關心民眾受到壓迫的不同議題。不過,大部分的公民團體都不願意從台灣民族自我解放運動來看待這個根本的政治問題,有少數團體只因為是左派的思維,反而過猶不及的與變質的中國共產黨幻想連結。有的團體明顯自我設限逃避現實,妄想以不直接挑戰殖民體制而能換取統治者的慈悲。對殖民體制之下,缺乏認知所有的問題都是政治問題的衍生物,總是在非暴力抗爭的關鍵時刻功虧一簣,無法克竟全功。

流亡政府殖民體制控制的人力資源數量多而且方式非常多元。不但透過各種福利優惠待遇綁架公務人員,造成不公平的職業階級差別。外來政權統治者更是結合地方勢力的派系控制各種民間團體,例如農漁會、水利會、職業工會(特別是國營事業工會),宗教寺廟教堂、婦女會、老人會、體育會等等,無孔不入,作為選舉綁樁買票的通路。目前參加反對運動公民團體大多數侷限於政治議題,或高度與政治議題相關的社會議題,其他的公民團體在統治者的籠絡之下 大多數變像成為利益輸送、吃喝玩樂的買票工具。其中最特殊也長期欺騙人民自己獨佔法律特權的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流亡政府已經失去聯合國的合法承認,只是一個普通性質的公民團體,卻仍然受到殖民體制法律的保障,每次自然災害發生都利用機會搜刮人民的捐款。其他如救國團、婦女總會更是在軍事戒嚴時期大事假公濟私侵佔人民公產。

雖然台灣人喜歡模仿統治者打擊台灣民族自信心的設法,「一盤魚滿滿都是魚頭」,「台灣人撒尿攪沙毋成堆」,但是從非暴力抗爭運動的角度來看,爭取第三者、甚至是殖民體制支持者的支持或同情,是社會權力支持動態平衡的過程。吉恩夏普建議,各式各樣不同社會議題的公民團體約多越好。反抗運動者應該設法加入更多的公民團體去傳達正確的歷史事實及理念,進一步去影響改變他們。如果是面對一個統治者控制嚴密的團體,就可以考慮另外成立性質相同的團體來競爭,例如,成立「台灣紅十字會」,來對抗「中華民國紅十字會」,來突顯它的非法性及欺騙性。

8、中國國民黨的黨產

吉恩夏普提到殖民體制權力支撐的第3項,物資資源。二次世界大戰終戰之後,盟軍下令由中國派代表來台灣代表盟軍接受日本投降,中國的黨軍就是利用這個機會搜刮公產與民產,形成了一個財富橫霸全世界的政黨。不僅如此,龐大的國營事業也都控制在殖民體制的外來政黨之下。在民主浪潮之下,為了提高國營事業經營的效率,卻又將立意良善的民營化,轉換成財團化完成官商勾結,及假借基金會進化成五鬼搬運的私相授受。

外來中國黨掌握的龐大黨產,造成選舉競爭的嚴重失衡,腐化民心良善的民主價值。面對中國黨失去政權之後的變賣私了。

隱藏,如何追蹤索討,不但要黨產歸零,更要做到黨產歸公。失去龐大黨產支撐與控制的「華統」政黨,就失去了繼續收買人心的財源,公民社會的基礎就可以更公平地建立,深耕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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