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九二共識背後的脈絡與謬誤
楊徽之
過去八年來,兩岸的互動常見以「九二共識」這一政治辭彙進行互動。令人困惑的是,這一共識始終僅一些民間研討會、工商公會運作;在官方立場上,兩岸兩政府接定調此是"口頭共識"。是以我們難以用單一外交文件或條約公文管窺。
但截至今,大致上主流的九二共識還是可見有兩大內容。以下說明:
其一是中華民國前執政黨中國國民黨版本,也就是為人熟知的「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另一則是中共版本,在台灣鮮為人知,但海峽另一邊的鐵幕中卻由中共政權大力洗腦讓該國國民廣為認知的「各自表述,一個中國」。
乍看之下,這兩句僅是句語前後互換而已,稍不留意者即會跌入這政治陷阱中。就漢語文法的角度言,這兩句即有天壤之別。就中國國民黨的版本,九二共識是「(因為我們都認知到有)一個中國,(我們在此前提下)各自表述」。顯然一個中國是一因果句,而各自表述則是中華民國與中共在立場對等的情形下的簡單式。
但中共版本就不同了。「(我們)各自表述(的內容都是)一個中國」這卻是一粗暴的簡單句,立場上絲毫沒有兩者的對等,而全要將台灣結納在中國體系之下。經過這樣的語意分析以後,我們已經了解兩造根本沒構成共識。但我們有必要分析這拙劣的空想從何成形。
台灣在民主化的過程中,自由與人權的價值乃在眾多先賢犧牲中換取得來,終於讓中國國民黨這一劊子手政權必須交回人民本該享有的主權。視權若渴的中國國民黨賊心不死,企圖讓台灣回到黨國作威作福的威權時代,便勾結昔日的敵人中國共產黨賣國謀利。但畢竟是民主時代,程序手段上必須包裹粉飾。正因為有"各自表述",判斷力稍弱的選民便認為對等的前提能維繫一定程度的"準國家"格局。
可見台灣人在民主化的過程中已培養出高度的自主意識以及權力法治概念,讓中國國民黨不得不拐彎抹角,自形丑陋,才能說服選民繼續其行徑。我們先不批評該黨支持者的投票給他們心態為何,光主權在民這點就見民主價值之可貴。也讓國民黨版本的九二共識必須異於共產黨版本,才能在民主政治的過程中說服選民。
但中共極權政權絲毫未有人權、民主之概念。光在諸多國際場合對我之打壓已可見其天朝心態。為了鞏固這一荒謬的政治體制,共產黨畏懼任何令其正統性受到威脅的因素。於是乎他們在洗腦教育上做足功夫,以使其國民相信「台灣屬於中國確是事實,你看九二共識不就是明證?」共產體制的正當性不是來自人民的同意與憲政的授權,而是威權的暴力與私相流通的利益。九二共識說穿了共產就是維護和擴大這利益實力的工具而已。
如此看來,九二共識不僅沒共識可言,其正當性亦未由任何決議為之背書。我們相信,在為九二共識所背書與認同者,在台即是賣國賊,在中則為威權人格者。兩者同樣可謂泯滅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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