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有能力制定新憲法嗎?
蔡百銓
劣等動物當然沒有能力制定新憲法。劣等動物只會唱哭調、三聲無奈、補破網,而且補的是別人的破網。劣等動物最適合讓別人殖民統治與屠殺。哭哭啼啼,沒有出息。民進黨的智庫可否考慮提出一部新憲法,當作2016年大選的牛肉?如果痛下決心,一年就可完成,再交給社會各界討論與修潤。
是誰毀憲?
九月十七日立法院開議,民進黨立委舉著「毀憲亂法」牌子,不讓行政院長江宜樺上台報告,說是為了重建憲政秩序。但是早在去年底,中研院院士胡佛就曾舉辦憲政研討會,結論是修憲等於毀憲。憲法早就毀了,沒人讀得懂。請問台灣還有甚麼憲政秩序可以恢復的?
修憲期間不肯好好思考,不能未雨綢繆,以致2000年民進黨撿屍而撿到政權後,憲政風暴層出不窮。如今台灣人是否已經安於現狀,把憲政風暴視為理所當然,把非常時期當作正常時期?有人主張再度修憲,然而究竟還要繼續修憲幾次?這部憲法還能修改嗎?台灣人能否痛定思痛,立志制訂一部新憲法?新憲法應該如何取名?應該採取何種中央體制?
亡國滅種之根本大法
經常聽說「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也是國家長治久安的基礎」云云。但是敝國國情大不同,五權憲法乃是亡國滅種的根本大法。
敝國藍綠陣營互有殺父奪母之血海深仇。陳總統主政時,朝小野大,遭到國民黨採取焦土政策報復,幾乎無從施政。2008年馬英九撿到政權,朝大野小,本來以為我們耳根可以稍微清淨幾年。但是民進黨雖小卻志氣大,照樣可以對國民黨進行焦土政策。立法院永遠是殺戮戰場。如果2016年民進黨再度撿到政權而且國會沒過半,必然招致國民黨反撲,重蹈扁政府覆轍。
五權憲法不能調解政治鬥爭,甚至可能反而火上添油。藍綠對決,輪流撿屍,數人頭同時打破人頭。政治不斷內耗,國力不斷衰微,台灣變成焦土。中國隔岸觀火,隨時準備兵不血刃,前來收拾殘局。請問這不是亡國滅種之根本大法,甚麼才是?
扭曲病態的總統制
這部憲法明明是莫名其妙的五權憲法,但是莫名其妙的人士卻一廂情願,把它解讀為三權分立的總統制憲法。五權憲法的總統有權無責,應該說是帝制比較恰當。可是總統也很可憐,好像是閩南語的可憐的媳婦仔。總統任命行政院長,但是當國會反對行政院長提出的良好政策、甚至擱置年度預算案時,總統束手無策,無權主動解散國會。總統必須等到國會提出罷免案時,才能反撲而解散國會。萬一國會既不通過總統的政策,又不肯罷免總統,政治只能陷入僵局而空轉。
不只如此,最近蘋論指出,總統與立法院長原來都是兼差的。它說:「馬英九的主職是中國國民黨主席,兼職才是中華民國總統。王金平主職是關說公關公司老闆、佛教居士,兼職是立法院長。」(蘋果日報2013/9/18 「蘋論: 總統兼差與兼差總統」)
自我閹割的內閣制
在台灣,內閣制顯然最受青睞。前引的蘋論就主張「修憲是唯一的出路,修憲成標準的內閣制才是抓綱治國的唯一法門」。其實早在首次修憲之前,邱義仁等新潮流系就主張內閣制,反對總統制,擔憂總統制的總統會把權力「整碗捧去」。然而如果敝國採行內閣制,民進黨在國會裡直到如今都未曾過半數,是否要讓民進黨永遠在野
?
民進黨執政八年後,大輸221萬票。應該切腹的沒切腹,不必自焚的卻自焚了。例如海洋之聲台北台的廖台長就因為哀痛逾恆而自焚身亡。民進黨為八年執政舉辦的不是檢討會,而是研討會。最荒謬的是邱義仁不主持烽火外交檢討,反而主持兩岸關係與民主憲政研討。邱烽火擔任行政院副院長時撈過界,把外交部當作提款機。請問這種行為合乎憲政體制嗎?
空思夢想的大聯合政府
2012年大選期間,蔡英文唯恐當選總統而國會未過半,重蹈扁政府覆轍,因而提出大聯合政府幻想。2000年陳總統、今年民進黨民主憲政研討會上游盈隆教授也都懷有這種幻想。請問誰跟你大聯合?
大聯合政府是多黨制、內閣制國家才可能的作法,總統只是牽狗散步的虛位總統。在內閣制國家,當國會最大黨的席次未過半數時,可以邀請小黨,共組國會席次過半數的大聯合政府。五權憲法規定立法委員不得兼任行政官員,不是內閣制,何來大聯合政府
? 而民主政治就是政黨政治,必須黨進黨出。如果國民黨在國會過半數,為什麼要跟民進黨總統成立扭曲的大聯合政府?
有人幻想修憲為內閣制。但是修憲必須三分之二立法委員與鳥籠公投過半數通過,根本不可能落實。台灣可能出現有意義的多黨制嗎?不可能。第七次修憲採用單一選區兩票制日本聯立型的選舉制度,新政黨即使能夠出現,也不可能成氣候。而目前台聯寄生在民進黨,親民黨與新黨寄生在國民黨的陰影下,只是民主廚窗裡的擺飾。小黨如果不附從兩大黨的話,在下屆立委選舉時會被趕盡殺絕。
胎死腹中的雙首長制
修憲後的五權憲法的精神是雙首長制。但是扁政府已經創造憲政慣例,總統所屬政黨即使未在國會過半數,總統仍可任命同黨黨員擔任行政院長。
我個人一貫主張總統制。但是2000年年底,我卻同時在中國時報與聯合報發表文章,主張實施雙首長制,行政院長應由國民黨推出人選。這是因為當時扁政府「九人小組」貿然主張修憲為總統制。修憲必須四分之三立法委員通過,當時民進黨只有三分之一席次。我緊張過度,擔憂修憲會被修為內閣制。與其被修為內閣制,使得民進黨永遠沒有機會執政,不如維持雙首長制。
總統制、第二共和憲法
經過七次修憲,我們應該承認台灣人在憲政方面是一種低等動物。除非我們願意把憲政混亂當作常態,繼續不斷內耗,否則不妨邀請美國憲法專家協助,制定一部總統制的「中華民國第二共和憲法」。戰後麥克阿瑟將軍替日本制定一部新憲法,六十多年來日本不曾發生憲政危機。
新憲法掌握幾個要點:總統權責相符,去掉行政院長;立法委員任期四年,每兩年改選一半;考試院與監察院關門。除了制定新憲法之外,不妨也制定一部「過渡時期臨時約法」,安排如何從五權過渡到三權憲法。
為什麼採取總統制?因為民進黨在立法院很難獲得過半席次,卻可能贏得總統大選。1991年3月我在民進黨中央黨部任職,恭逢制定《民主大憲章》。當時信介仙擔任黨主席,黃煌雄與許信良主持制定《民主大憲章》。他們主張雙首長制,我主張總統制。黃煌雄三令五申說我沒有發言權。
我離開中央黨部,在自立晚報撰文主張總統制。這是有鑑於當時民進黨在一對一的縣市長選舉能夠獲勝,在一對一的總統大選也有獲勝可能。而民進黨在立法院不曾過半數。如果採取雙首長制,民進黨即使贏得總統大選,行政院長必須交給國民黨。如果採取內閣制,等於希望民進黨永遠沒機會執政。何況當時台灣只有兩個政黨,總統制才是硬道理。即使今天,我仍然主張總統制。因為直到現在,台灣的政治一直都是兩股勢力角力:黨外/國民黨、民進黨/國民黨、綠營/藍營。
美國兩個大黨競爭,實施總統制。總統與眾院議員任期都是四年。眾院每兩年改選一半。執政黨即使在眾院裡是少數黨,總統不怕在野的多數黨採取焦土政策。在野黨如果無理取鬧,在每兩年的期中選舉就會遭到選民制裁。
不要為自己找麻煩
為什麼沿用中華民國憲法名稱?因為國民黨勢力太大,改國號可能掀起各種形式的內戰與冷戰。即使今天,我仍然不顧獨派反對,主張沿用這個名稱,原因有二:(一)改名不見得能夠改運。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不因為我們採用「中華民國憲法」而承認中華民國,也不可能因為我們採用「台灣國憲法」而承認台灣國。台灣人不妨借屍還魂:借中華民國之屍,還台灣之魂【國民黨則是借台灣之屍,還中華民國之魂】;
(二)制定新憲法主要是針對內政需要,最好不要節外生枝。老共一再恐嚇台灣不可制憲正名,我們制憲而不正名是個比較溫和的作法,何況老美也主張一中政策。老共與老美都面臨太多問題,我們不要替它們製造麻煩;台灣也面臨太多問題,不要為自己找麻煩。
先把新憲法條文寫出來最要緊。如果想要改名為台灣國憲法,在客觀環境適當時,隨時都可以改名。建國可以分為兩階段進行,有誰規定必須一步到位?然而有些掌握資源的獨派大老空喊「制憲建國」口號三十年,新憲法卻連一個字都寫不出來,信譽掃地。為什麼?可能因為自知取名「台灣國憲法」必會招來列強干涉,可能因為優柔寡斷而不敢決定中央政府應該採用總統制。
如果我們安於這部憲法與這種憲政狀態,台灣政治將會永遠無法超生。如果繼續好高騖遠,優柔寡斷,新憲法永遠寫不出來。如果我們安於這部憲法與這種憲政狀態,台灣政治將會永遠無法超生。制定新憲法無法完全解決憲政問題,但是沿用舊憲法完全無法解決憲政問題。為甚麼綠營不制訂新憲法?我的朋友說得很好:民進黨也喜歡這種混亂的體制,混水才能摸魚。他們只想跟國民黨套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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