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日 星期四

陳氏的台灣功夫

陳氏的台灣功夫

黃清雄

George H. Kerr"Formosa Betrayed"譯為「被出賣的台灣」。第四部——台灣成為"自由中國",第一節題目"華府解救了蔣介石",述說1949/11美國媒體與政府皆誤認台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份(John W. Foster外交回憶錄V.21909年錯誤評論的影響),道出台灣被踐踏過程。

蔣氏黨閥趁勢再炒熱1943年開羅公報新聞稿。其實,依外交慣例,公報(新聞稿亦同)文辭提及領土移轉,須述及來歷文件preceding document。方式是當事國一方聲明廢除1895年中日馬關和約,續主張奪回台灣管理權(殖民地)。上述開羅公報新聞稿提及台灣,缺上半句,只有下半句,一看就知道由外行人操刀,不及格。美英兩國並非當事國,無資格介入台灣領土移轉案(戰爭期間),因此開羅會議公報內容具重大瑕疵,在國際法上,毫無效力。

台灣地位問題,美國二次大戰後接手,視為"軍事佔領區",因1951年金山和約第六條明載佔領結束期限,台灣人當然具復國獨立權,立即恢復1895年台灣民主國。何必什麼公投程序。大家看,高麗人1945/8/16宣佈獨立復國,有辦過公投嗎?為什麼台灣人獨立要辦公投?有這種傻子?

陳水扁總統任職時,力倡台灣獨立,可惜口號是「台灣,中國,一邊一國」,被指少了獨立二字。現在,陳氏仍能宣佈「台灣獨立復國」,(勝過主張公投),在國際法上有效力,因為是補足之前「一邊一國」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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