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日 星期四

台大校長的五大價值之爭

台大校長的五大價值之爭

曹長青

台灣大學新遴選的校長管中閔,近日成為談論爭議焦點。台大兩大派教授學生在連署,支持和反對管中閔擔任校長。有人強調這件事的藍綠之爭,這是故意誤導。管中閔在自己臉書上說,大學自主是不是台灣價值?其實就管中閔的校長頭銜之爭,在五個方面都是價值之爭。

第一,是政治力介入和學府獨立之爭。

台灣大學作為最高學府,更應該選擇超越藍綠的獨立派學者,出任校長。而管中閔不僅是國民黨員、在馬英九手下做過高官,更是國民黨內的極端派,或者稱之「急統派」。因為在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之爭時,管中閔是力挺洪秀柱的深藍大中國派。據媒體報導,管中閔當時高調支持洪秀柱選總統,在自己臉書撰文力挺洪秀柱,歌頌說:「洪秀柱有爺兒們的氣勢,所以我唯一支持。」並且還揚言:「國民黨膽敢做掉洪秀柱,我就帶大家衝中央黨部。」洪秀柱開心地回應:「爺們真夠爺兒,義氣相挺,非常感謝!」大家看看,管中閔藍到何等地步,意識形態狂熱到何種程度!這樣的人出任台大校長,不是政治力介入最高學府嗎?

國民黨吳敦義們強調的一中各表,雖然是假的,但起碼還在表面上,強調中華民國代表中國,不屬於對岸的共產黨中國。但洪秀柱提出來的是「整體中國」等於把中華民國跟對岸共產黨合為一個整體。所以洪秀柱的國民黨總統候選人被臨時換掉,其黨主席後來也被選掉了,因為這種整體中國的急統派,在國民黨內都無法成為主流。而管中閔公開強烈地支持洪秀柱,就是國民黨內的激進派、急統派,支持整體中國,就是不顧台灣的利益。如果這樣深藍的洪秀柱的弟子當上台灣大學的校長,那麼哪一天台灣大學是不是有可能跟對岸共產黨的北京大學等變成「整體大學」,出賣台大的學術獨立和自由?這種可能完全存在。

第二,是文明與痞子之爭。

我對管中閔被稱為什麼「管爺」,非常反感、厭惡。這個稱號怎麼來的,是管中閔在立法院這個民主殿堂的公開叫號,他就是「爺們」。台灣大學的教授和學生們,如果認為大學不僅是傳授知識,也是培養人的修養、品行和情操的文雅殿堂,那你們能夠容忍這種粗俗、甚至流氣的人做大學校長嗎?就憑管中閔使用這種黑道似的稱號,就憑他動不動揚言要帶人衝擊中央黨部,這樣的人當校長,要把台灣大學帶到什麼方向?台灣大學難道要改名叫「整體大學」,「爺們大學」、「愛國同心會大學」?這是關係到這所世界知名的台灣最高學府的聲譽和名望的問題。

第三,是自治和自欺之爭。

現在台灣大學內部的師生有兩派連署,都強調大學自主,外部不得干預。這個宗旨和理念當然是對的。但問題是,這場爭論的真實情況,不是外部要干預,而是內部在自欺。不是大學可不可以自己作主,而是大學遴選委員會在「作弊」。這個作弊,在台灣大學校方,最新發表的聲明中已經變相證實了。台大校方聲明的第一條,就是涉及管中閔擔任台灣大企業「大哥大公司」獨立董事的問題。台大校方的聲明說,管中閔在出任大公司獨董時,向校方做了請示,得到了校方的批准。然後說,管中閔在被遴選委員選為台大校長之後,他就辭去了大公司的獨董。這個聲明迴避了最關鍵的問題,因為重點不在管中閔當大公司獨董是否向校方報備和批准,而是他在被遴選成為校長之前,為什麼沒有辭去獨董的職務?聲明稿說得清清楚楚,他是在當選後辭去的。這是不是問題?

更重要的問題是,在遴選校長的申請表上,為什麼管中閔沒有如實填寫自己是大哥大公司的獨立董事?為什麼刻意隱瞞了這一點?台灣大學關於遴選校長的規定中,有一條明文規定,就是在其它公司等擔任職務,必須申明。而且申請表格中列有專項,即要申明在校外是否有兼職。而且還要求兼職者做解釋說明。但管中閔刻意不填寫這一個校外職務,更沒有做任何說明,這是刻意隱瞞,欺騙了當時投票的遴選委員們,就是作弊!而管中閔之前任獨董時,曾獲台大校方同意,此事和校長遴選填獨董資歷,完全是兩回事,前者無法替代後者,魚目混珠,打烏賊戰是爺們的作風嗎?

第四,是利益衝突和嚴守規範之爭。

管中閔是大哥大公司的獨立董事,年薪近一千萬,而校長的遴選委員之一,就是他擔任獨董的大哥大公司的副董事長蔡明興,這不是明顯有利益衝突嗎?

台大校方的聲明稿說,「蔡明興委員並不具備不得擔任委員之事由」。問題是,沒有人質疑蔡明興是否有資格擔任遴選校長的委員,而是當被遴選者是他所擔任的大公司的董事時,他要不要迴避?由他來「遴選」,有利益衝突是明擺著的。其二,作為被遴選人之一的管中閔,清清楚楚蔡明興是他作為獨董的大公司副董事長,他為什麼不要求蔡明興迴避以避嫌?其三,既然台大校方的聲明稿說,管中閔出任大哥大公司的獨董,有向校方報備並獲准,那麼他們等於清清楚楚知道,蔡明興是大哥大副董,管中閔是該公司獨董,由副董來遴選獨董(做校長)是雙方違規(清清楚楚的利益衝突),為什麼台大校方,還允許這種事情堂而皇之地發生?這件事情,等於是蔡明興、管中閔、台大校方,三方同時勾串違規!

從媒體披露出的資訊來看,在擔任大哥大公司獨立董事期間,管中閔參與過四次董事會,審核和簽發過五個對公司的稽核報告書,其中涉及到給予擔任台大校長遴選委員的大哥大公司副董事長蔡明興的薪水,獎金,業績考核等。這不是明顯的、公開的、肆無忌憚的利益交換嗎——我給你副董事長最好的利益,然後你作為遴選委員,圈選支持我當台大校長。大哥大與台大,不是兩大成一大,公開上演利益交換的大戲嗎?管中閔哪是什麼黑馬,他就是黑幕!

第五個,是抄襲和誠信之爭。

對於管中閔在研討會上的文章,涉嫌抄襲問題,台大倫理委員會的澄清說明,等於變相證明管中閔在誠信上有問題,或者就是抄襲。因為台大校方的解釋是,這是研討會論文,不是學術論文,所以不能用學術論文來要求。台大倫理委員會應該調查和澄清的是,這裡有沒有抄襲?而不是用什麼研討會論文和學術論文的規格或名稱來敷衍,實質是掩飾。打個比方,難道在新光三越的大商店偷東西算偷,而在全家便利店偷東西就不算偷了嗎?在101大廈的考場算作弊,而在地下室的教室就不算了嗎?有這種邏輯嗎?偷竊和作弊,還能因為場合大小,而就性質不同嗎?台大倫理委員會發表這種沒邏輯的聲明稿,不就等於是不打自招,承認管中閔的文章有抄襲的問題嗎?也就是俗語的「鋸箭法」,只把外面的箭鋸掉,留在體內的箭一定生瘡流膿,會要命的。

本來前校長楊泮池的論文掛名造假事件,就已經給台灣大學這所知名、受到外界尊敬的台灣最高學府帶來陰影,現在又來一個明顯違背利益衝突原則、涉嫌黑幕交換、熱衷「整體中國」的急統派,且也有論文涉嫌抄襲等問題的管中閔接任,那台灣大學的形象難道不是會進一步被損害嗎?

強調大學自主沒錯,但自主的前提是不能自欺;主張大學自己作主沒錯,但作主的前提是不能作弊。現在管中閔校長的遴選過程,嚴重涉嫌自欺和作弊。解決的方式,就是應該由台大的最高權力機構「校務委員會」進行調查和解決。如果大學校長的遴選都作弊,都自欺,那不是跟對岸共產黨的北大和清華一樣了嗎?他們的校長都是黑箱作業,甚至很多都是政治流氓出任,也都是認同統一併吞台灣的。民主台灣的大學,要不要表現出跟對岸黨國的大學不一樣呢?大學自主可不是大學獨立,一切可自外於國家法令和普世理則的,難道有大學打著自主旗號,就可以任所欲為嗎?

2018129日於美國
——原載台灣《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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