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防春安演習都是巧立名目,藉機消化預算!
台灣小留學生家長協進會秘書長
黃育旗 Johnny Y.C. Huang
只要有在文明先進國家住過,或是在國外停留一段時間的都知道,文明先進國家的很多警車兩邊的車門都噴有Protect (保護)和Service(服務)警用車輛的標誌,亦即警察的工作和任務是保護人民的安全,和提供人民的服務。這就是人民納稅給政府的目的。有了非軍、公、教、警的原始納稅人流血流汗,繳稅給政府,政府才會有預算按時支付軍、公、教、警優渥的薪水。
1998年的過陰曆年(Lunar new
year),在下接待一位加拿大來的大學教授,吃過年夜飯後到朋友家泡茶。於泡完茶後的回家途中碰上春安演習的路邊臨檢。那位加拿大教授以非常不解,問在下發生什麼事?在下回答他這是台灣每年過陰曆年,台灣政府為了要讓民眾過一個平安的年,加強治安的例行性演習。那位加拿大人反問在下,你們台灣的治安竟然還分成平時和過年,真是豈有此理,簡直是愚弄人民。在下才恍然大悟!
因此,警察的工作就是負責維護治安,而治安是沒有假期的。治安工作是每天24小時,每年365天都必須時刻注意的,沒有所謂的過年期間就必須加強治安。如果這個說法可以成立,那豈不表示平常可以比較鬆散?就如同軍人保衛國家的安全一樣,每天24小時,每年365天都必須要有人輪流負責值班。這和各行各業的工作屬性都是一樣的。有人的工作在白天,有人是夜間工作,這是全世界都有的輪流作息制度,沒有什麼特別。所以,政府就如同道士,拿人錢財替人消災,道理是一樣的。保障人民過著安居樂業的生活,否則,人民何須依法納稅?
遺憾的是,在「中國」國民黨近70年來給台灣人的愚民和洗腦教育下,總是以巧立名目達到消化預算。而普遍的台灣人也信以為真,認為政府為了人民能夠過個好年,加強治安是合情合理。這就好像人人有機會受教育,但是政府卻刻意誤導人民必須參加補習,才能跟得上其它人。可是,文明先進國家的學生卻沒有補習這個名稱,導致台灣學生讀書的時間是歐美先進國家的三倍多,普遍的台灣人竟幾乎都無感。這些都是來自巧立名目的誤導。
警察的工作就是維護治安。但是、當台灣治安日趨惡化,警政首長面對民意的不滿時,就以巧立名目,另行編列預算,增設一個所謂的「維安小組
(即維護治安小組)」,企圖誤導民眾以為沒有維安小組,治安才能有提升。
又,當民眾報案後警察姍姍來遲,不滿的民眾就向民意機關,和政府機關反應時,警察機關就再以巧立名目,要求國會增編預算,增加編制一個叫做「霹靂小組」,然後規定民眾報案後,警察必須在最短的時間內抵達報案現場。誤導民眾好像沒有「霹靂小組」,警察就可以不必即時趕赴報案現場!真豈有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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