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廢除監察、考試兩院之我見
阿湯哥 (曾留美多年主修財經,為自由台灣黨終身義工)
中國國民黨的黨父孫文先生所提出舉世罕見、獨創的五權憲法,在世界各國通用的三權憲法下,就是在「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外,又多出了「監察、考試」兩權。至於此兩權存在於台灣多年,似乎其功能有限,難以彰顯,淪為政治酬庸的角色。加上,此刻監察、考試兩院的人事皆為馬前總統卸任前的提名,任期將至2020年始為屆滿。此舉嚴重壓縮了小英總統目前的職權,因此社會各界認為廢除監察、考試兩院應是時候了!
近日蔡總統雷厲風行的年金改革法案原本期望儘早送到立法院審議,因有部分考試委員不滿該年改方案,痛批年改「刀刀見骨、狠毒」,甚至認為未來1/3的退休公務員將成為日本詞彙中的「貧窮、下流老人」,因此可能將會杯葛擋下,拖延時程。曾有立委表示,本屆考試委員全都由馬前總統提名,改革期待或意願較低,可能只關心個人退休金利益,呼籲不要做為阻礙進步的大石頭。馬朝監察院長王建煊明白表示:監察院「是雞肋、養老院,是社會亂源」;連國民黨智庫也都認為考試院、監察院「只會阻礙國家進步及發展,沒有存在必要」(註 [1])。
之前針對考試、監察兩院事部事存廢的問題,學界曾有不同的聲音。茲詳述如下(註 [2]):
政治大學公行系特聘教授施能傑 (學者A) 表示:「考、監應該廢除,將權責分別納入行政、立法兩院,走三權分立制」。台灣應該走如美國的三權分立體制,把考試與監察兩院廢除。考試院身為不必為政府運作經營成敗負責任的憲法機關,卻主導政府運作最核心的制度、人力資源規劃,而且不受任何責任制衡,此為完全悖離憲法設計的基本原則。而行政院無法規劃自己的人力資源管理,更是政府效能、競爭力的阻力。至於監察院,它是一個沒有民意基礎的憲法機關,卻掌握影響責任政治的權利如彈劾、糾舉,讓監察委員有用個案調查的權力,來影響行政院政策的疑慮。主張考試院併入行政院、監察院併入立法院,其中,再對考選等獨立職能成立中央三級獨立機關即可。
東吳大學兼任助理教授與律師歐陽弘 (學者B) 認為該種作法將會讓國會權過度膨脹,他個人對於廢考監兩院,持保留態度。提出要由權力分立角度思考。監察權若納入立法院,恐會造成立法權過度龐大。此外,有人認為廢除考、監兩院可以節省經費,但無論是設置獨立機關或是併入立法院,仍需要多一筆支出。而且廢除考、監兩院後,卻重新配置考試、監察權是否多此一舉,也是一個問題。現行制度就已經可以發揮其功能與獨立機關的價值,若要在其他機構重新設置,只是制度改隸,能不能發揮效果令人存疑。
前監委、吳尊賢文教公益基金會董事吳豐山 (學者C) 說:「廢考、監兩院可以,但廢考、監兩權不好」。指出社會階級流動,是保障社會安全的基礎,而公平的考試制度,則是社會流動的途徑。因此,考試權必須超越黨派獨立運作;監察權,則是保障人民不受公權力傷害。但若要併入立法權,認為立法院不應該繼續擴權;主張可以在總統府下設立中央考試委員會、監察委員會,成為獨立機關運作。
綜上所述,參酌前述的報導與學者的觀點後,筆者強烈的傾向「廢除監察、考試兩院」,無庸置疑。蓋五權憲法乃黨國體制下的產物,危害台灣真正的民主憲政多年,致使台灣無法實際上和民主國家同步。特別是今日監考兩院的委員毫無民意基礎,坐領高薪、無所事事,淪為酬庸角色,甚而成為社會進步、改革的阻力,著實令人遺憾。至於監察、考試兩院在廢除後,其職權尚可存在且透過政府組織的重新配置下,例如:監察權在立法院之下、考試權在行政院之下或者總統府之下,分設監察委員會、考試委員會,皆為未來可思考的方向之一。
參考資料:
[1] 陳安文,2017。《自由廣場》廢除考監兩院,還能拖嗎?,自由時報:2月7日。
[2] 符芳碩,2015。考、監兩院廢不廢
學界不同調,新頭殼newtalk: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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