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惡揚善的結果是姑息壞人更囂張
楊上民
玄奘大學社會科學院院長釋昭慧在臉書反駁,「證嚴法師以『普天三無』自持,意即天下沒有我『不原諒、不信任、不愛的人』,批評發表公開信的人憑什麼要求證嚴法師背叛自己立下的精神指標?」認為「如何證明『原諒魏應充』就等於『選擇要台灣人受罪』?真是離奇到了極點!但網路上謠言充斥,更勝文革時代,反慈濟者如同紅衛兵,若她們不站出來發聲「難保不會發生文革式『抄家滅族』的集體歇斯底里!」
楊上民認為,宗教是一種高道德標準的信仰行為。它除了不會做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之外,更應該有超越法律規定的高道德標準行為。
魏應充却從事違反法律規定的製造黑心油販賣。這個黑心油的毒比毒品的毒更可怕。鴉片之類的毒只會發生在特定人的身上,黑心油的毒則散播在不特定人的市場。幾乎每個人都深受其害而不自知。這個危害更勝文革時代。如果不十指所指的批判其所涉危害之廣大普遍,也效法證嚴以「普天三無」的去「原諒、信任、愛的人」,置宗教高道德標準的信仰不顧,却只顧證嚴個人「普天三無」的形象原則,而不分是非分寸,則證嚴原來只是個「濫好人」而已,其出家修行只修個「濫好人」,不足以受信徒尊敬。
隱惡揚善的慈濟大愛電視台,隱住其信徒魏應充製造黑心油販賣的惡行為,讓眾人繼續受其害而賺取的利益,來捐贈慈濟以達節稅之目的,而且可以讓慈濟大愛電視台繼續存在隱住其信徒魏應充製造黑心由販賣的為惡行為,可使證嚴的親兄弟坐享大眾信徒的努力捐贈之利益。
楊上民建議,證嚴應該開除魏應充在慈濟的行列,並且把魏應充捐獻給慈濟的財物設專戶轉做社會救濟,魏應充製造黑心油的罪過才不會迴向證嚴身上,如果照佛教的說法有因果報應的話。
從吸毒聯想到黑心油證實沒有因果報應
患了吸毒成癮的人,為了買毒品,都耗費畢生積蓄猶不足,再冒險行偷搶以滿足其毒癮,最後不是進牢獄就是病死。
余天的女兒,不吸煙、不喝酒,生活很簡單,竟然罹患直腸癌。余天認為,其女兒會得直腸癌,就是外食吸食「黑心油」引起的。余天說,吸毒之危害是有特定對象的個人受害,「黑心油」之受害是無數的群眾。
可見販賣「黑心油」比販賣毒品更可惡。據媒體報導,魏應充兄弟製造「黑心油」販賣。因其「黑心油」感染而罹患各式各樣的疾病,臺灣的民眾受其害的不知有多少人?
聽說,大陸的法律對似此行為之生意人都以刑法判刑,而且都判決很嚴重。臺灣的政府對似此行為之生意人,不但以行政罰款了事,而且政府都處處在維護此行為之生意人,真是為惡者政府也。
魏應充為慈濟高級信徒幹部,做這種危害人民的「黑心油」,所得利益有部分捐獻給慈濟,照因果報應法則,不只是魏應充會得報應,慈濟也會有報應。
事實不然,魏應充的「黑心油」事業越做越大,慈濟的事業也擴展到全世界。可見「因果報應」的說法,只是迷信誤導人心。
宗教以此迷信,廣收信徒,以壯大其宗教之聲勢,藉以取得源源不斷的奉獻。楊上民認為,除了撻伐頂新事業集團之外,對於宗教藉迷信思想誤導人心理之「因果報應」說法,也應該揭穿。
慈濟接受製造「黑心油」販賣危害人民所賺到的錢之捐贈,按照因果報應法則,應該會迴向慈濟及證嚴。可是魏應充兄弟及慈濟和證嚴,都毫無受到報應的跡象,可見「因果報應」是宗教編造出來騙人的說法。
製造黑心油販賣讓人民長期食用,所累積下來的毒素,其危害眾人身體健康的罪行,比販毒更嚴重好多好多。利用製造黑心油販賣所賺的錢,捐獻給慈濟以達到節稅之目的,其罪過應該迴向慈濟。如果說有因果報應,為什麼魏家兄弟黑心事業越做越大,而慈濟及證嚴的佛教事業,也擴展到全世界?由此可證,因果報應之說法,是宗教編造來蠱惑信徒的。
從脫臭塔追溯魏家製造黑心油的刑事責任
據蘋果日報於2014年10月13日綜合報導:「在正義工作二十五年、剛退休的員工何先生說,尚未被頂新購併前,正義是買豬肉回來煉製豬油,人稱「旺仔」的老董張登旺對員工很好,榨完豬油的肉還會讓員工帶回家;頂新購併後,花大錢購買除臭設備,其中一座高達二十八公尺的脫臭塔更是從西德進口,「聽說當時公司花了六、七千萬元!」。
從頂新公司購置脫臭塔,追溯魏家製造黑心油的刑事責任,那就是頂新公司購置脫臭塔,花了六、七千萬元,這個數目必須經由董事長批准才能支付,而支付這筆錢董事長必然知道是購置脫臭塔用的。
既然董事長知道購置脫臭塔,必然也知道脫臭塔之用途是在為黑心油脫臭用的。
因此,魏家兄弟無法推卸製造黑心油的刑事責任。其刑事責任甚至於可以引用「肅清煙毒條例」第五條:「販賣、運輸、製造毒品、鴉片或蔴煙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或「殘害人群條例」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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