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7日 星期四

國共黑手意圖染紅民視 本土業者如何對抗外來侵犯?!

國共黑手意圖染紅民視 本土業者如何對抗外來侵犯?!

阿湯哥 (曾留美多年主修財經,身兼自由台灣黨終身義工)

近日來民視似乎是不平靜,儼然是「山雨欲來風滿樓」,鬧得不可開支。由於該公司的前總經理C.先生在一離職之後,馬上就直接轉往T台繼續上班,完全沒有禁業限制的觀念或顧及同行的觀感,甚而引發現在的股權爭奪戰,此舉未免過於剛強的大動作而沒有任何的誠信情義可言,簡直就是公然決裂、公開化的爭鬥。並且C.先生還疑似打出「小股東」的名義,頓然「小股東」的角色變得如此的重要。特別是自《廣電法》修法後,規定單一股東持股不能超過50%,避免媒體被少數人壟斷。由於當時「民間投資公司」持有民視75%,於是在2008年發放民視股票並減資10億,持有民視股權降到49.67%。換言之,「民間投資公司」在民視持股比例之高,也就是誰掌控民間投資,就能主導民視,因此對於民視經營權扮演著關鍵的地位 ( [1])C.先生公然質疑公司經營派與董事長K. 先生的經營能力與現況,連「政經看民視」也受到波及,正在上演市場派意圖奪權中。據悉:今年在K.先生入主民視和民投後的分配盈餘為每股0.57元,創下五年來的新高;反而過去C.先生主事期間,2012~15年分配盈餘分別為每股0.20.50.1以及0.4 (平均值為0.3)。筆者觀之,外界利用時機在誤導社會大眾和2萬多名「小股東」,其動機與做法上讓人不表認同,充滿了鬥爭奪權的味道。而C.K.兩位先生原本在政治傾向與意識型態上就是南轅北轍,完全不同幾乎很難會有講和的空間。其實目前在台灣的社會上,民視算是罕見或唯一的本土電視業者,故其經營動態與永續發展,自然是我台派人士關注的焦點。

企業的所有權者,透過股權選舉的方式,產生董事會,再由董事會執行公司的經營決策方針,並尋找若干的專業經理人團隊,代為管理一家公司的執行細節,形成「董事會有權、經理人有能」之區分,這些整套的運作流程,就是今日所謂「公司治理」的架構。只是身為市場派的C.先生果真有現代經營管理觀念與民主素養,讓筆者備感懷疑其動機與心態。往常許多市場派人士鮮少真正重視「小股東」的權益,僅將他們視為臨時利用、過渡的棋子罷了,等到取得經營權,立即將其當作是敝屣,棄之於不顧。持評論之,做為公司的一個「股東」,不論是大或小股東,就是一家公司的股權擁有者,其分享公司年度分紅的「權利」也是相同的,同時做為掌控公司的「權力」,也是一樣的。但是筆者認為小股東像是在選舉上的「自主選民」一樣,通常都罔顧自己的權利,不知節制甚而抗衡大股東,任由其所組成的董事會為所欲為,不知所措。

筆者認為在公司權力的主張與份量上,大或小股東確實是有所不同的。因為大股東是用「手」在投票,可以決定要不要撤換經營團隊,而小股東的手上股權是不夠多,沒有20%30%50%的股權,只能選擇用兩隻腳來投票,故「36計走乃為上策」。以今日民視的現況來看,這是台灣與該公司處於緊急危難之際,攸關本土媒體的存活與我們民眾具有收視的自由權,建議這些小股東們「不為利誘、不受勢劫」,發揮這種「自主選民」般的道德勇氣,向背後不足向外人道的紅色資本說「No」,表明我們是正港的台灣人,需要求真求實的「說真話、要真相」的業者,以享有自己真實的媒體空間,不容虛假、謊言充斥的中國紅潮、洪流,蔓延至台灣這片華人世界上最後的淨土。總言之,民視存在的價值與意義重大,不是純粹的商業電視台,而是扮演捍衛本土理念的業者,並確保「台灣優先、本土第一」雨絕不能被中國所併吞,將是民視與台灣人的最高指導準則。

參考資料
[1] 鄧麗萍,2017。【民視股權掀戰火】搶民視經營權 為何「民間投資」是必爭關鍵,鏡周刊: 3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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