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3日 星期四

台灣論壇 華獨無罪台獨有罪,323行政院事件宣判的雙重標準

華獨無罪台獨有罪,323行政院事件宣判的雙重標準

自由台灣黨政策部主任 溫朗東

4/10台北地院對323行政院佔領事件宣判,凸顯了蔡英文政權下司法對台獨行動派的嚴厲制裁,也讓我們瞭解到中華民國殖民體制的惡性。

在宣判的新聞稿中,我們看不到318立法院佔領事件的「公民不服從」理論的適用。甚至宣判中提到:

「又被告李冠伶、許順治及抗議群眾等人當日侵入行政院之抗爭行為,是否僅有該法別無他法救濟之最後手段?」

「被告李冠伶、許順治上開所為與所謂人民基本權利中之抵抗權、反抗權者,尚屬有別,更無引用學者主張之類似於緊急避難之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

「蔡丁貴、余能生、蘇尚宏、陳光亮、劉子睿、陳偉等人陸續沿鋁梯攀爬上2樓窗檯處,並從該處窗戶翻入行政院建物內……員警見狀即欲攀上花檯處將該鋁梯挪開,此際黃國陽、陳建斌及現場數名不詳姓名成年民眾即共同基於妨害公務員執行勤務之犯意聯絡,先行搶站立在花檯上,並見執勤員警攀上花檯處時,則以徒手推、拉或以身體用力碰撞方式阻攔員警順利站上花檯處……

簡單的說,這是中華民國法院的雙重標準。

首先,不管是318立法院或是323的行政院事件,都是人民在馬英九暴政下自我解放的非暴力抗爭行為,是公民不服從的具體展現。318可以套用公民不服從的理論,323沒道理不能適用。

323並非獨立事件,而是318甚至從公投盟抗爭以來一連串的公民不服從。323的行政院事件凸顯了暴警毆打手無寸鐵的民眾,造成頭破血流,甚至傷重不治。至今違反比例原則的暴警被體制包庇,證明了轉型正義還沒落實,統治者的威權仍然在警察體制中竄流。

就是因為323行政院事件凸顯了暴警及馬英九統治集團的荒謬,才促成了台灣人民的覺醒,以及後續的中國國民黨選舉大敗、本土政權過半執政。甚至可以說,沒有323的非暴力抗爭,衝撞顢頇的馬英九政權,318的立法院佔領事件也無法獲得後續發酵與迴響。

無奈的是,民進黨上台後的司法體制,把立法院與行政院事件巧妙切割,好像兩者不屬於一連串公民運動的串連環節。如果立法院事件對台灣的民主利大於弊,為何行政院行動不是?如果說行政院行動因為「有其他救濟方法」而有罪,是不是也能說立法院事件也有其他救濟方法,也應該通通有罪?

甚至在行政院案中,大部分無罪者都是青年,有罪者則是年長的基層民眾,這種政治性的選擇宣判,是畏懼輿論的作法,不敢得罪輿論聲浪較大的青年學子,卻對不善言詞的基層民眾從重量刑。

宣判新聞稿中最為荒謬之處,是把323行政院事件中,許多基層民眾阻擋警方進入行政院清場的行為,視為暴力的妨礙公務。照這樣的邏輯,318立法院事件中的青年學子,一樣有運用桌椅人牆阻礙警方進入立法院,數度產生推擠,是否這也是運用暴力妨礙公務?兩者之間的差別待遇,凸顯了判決背後的政治意圖。

蔡英文政權為了「維持現狀」,鞏固流亡政府憲法下的執政權力,對基層的台獨行動者大力打壓。行政院事件中大部份主張程序正義、華獨派的青年學子都無罪,但主張台獨的公投盟基層民眾與在法庭上主張台獨的台大學生許哲榕,卻相對遭受重判。

蔡英文政權可能不知道,台獨行動派的我們,不會因為遭受司法追殺而消沉氣餒,也不會停止獨立建國的非暴力抗爭行動。

中華民國法院的雙重標準,華獨無罪而台獨有罪,只會讓我們看清流亡政府的本質,不會因為本土政權上台而有所差異。台獨不是完成式而是進行式,台獨之路,正要開始。我們無憂無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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