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9日 星期四

我的總統初選體驗

我的總統初選體驗

一邊一國行動聯盟常務監事 郭正典

我本有意參選這次民進黨的總統初選,免得它變成同額競選,落人口實。可惜因為高額的登記費及太倉促的登記準備時間,而功敗垂成。

民進黨在211日下午貼出2016初選公告,宣布自12日上午9時至16日下午5時受理民進黨2016總統初選的領表登記。民進黨發言人鄭運鵬指出,領表之後要登記時,必須繳交新台幣400萬元登記費及民調費100萬元,總共500萬元,呼籲有心於服務台灣的前輩們前來領表登記,也歡迎黨內先進踴躍,這樣也可充實黨庫。

這新台幣500萬元的登記費比登記台北市長選舉的200萬元還高,而且無法公開募款,只能自掏腰包,或者向財團伸手取得。政黨訂定這樣高額的登記費合理嗎?尤有甚者,不管初選結果是勝或負,這筆登記費都有去無回,被拿去「充實黨庫」了。顯然沒錢的人就沒有參政的權利,且民進黨也有藉黨內選舉獵取候選人財物之嫌。此外,民進黨在211日才公布初選公告,就要有意參選者在5天之內籌出500萬元的登記費,扣除中間的2天假日,只剩3天時間。參選者除非口袋裡本來就有500萬元以上的閒錢,否則無法登記參選。在高額登記費、登記費有去無回、倉促的籌款時間、及依法不能募款的多重壓力擠壓下,不知道有多少仁人志士能夠面不改色地參加民進黨的總統初選?

可能就是因為民進黨的黨內遊戲規則有太多的門檻及算計,才會讓民進黨內永遠是那幾位老面孔在晃來晃去,也永遠是那幾位老仙角在坐轎子!民進黨若想吸納年輕世代和各領域的新血,其黨內的遊戲規則可能要訂得柔和一點、合乎人情義理一點才好。

最後,500萬元的登記費不是小數目。這麼高額的參政費用因為政治獻金法的規定而不能向他人募集,政治獻金法已成了箝制人民參政的惡法,也讓政治活動成為有錢人的專利。口袋不深的人就不要想參政,台灣的法律是專為有錢人服務的嗎?不切實際的政治獻金法必須加以修訂,讓想從事政治及社會運動的人能夠合法地從社會獲取必要的資源。這樣才不會讓台灣的政治永遠被有錢人把持,成為臭不可聞的金權政治。

本文已刊登於2015-2-17 自由時報 自由廣場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