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平反扁案和其重要性
雲嘉電台 政論節目主持人 劉國松
常遇到有人說扁貪污,說是大家都這麼說的,果然藍"綠"媒體口徑一致的殺傷力;有的藍營或中間選民更會說,不然司法怎會判重罪(奇怪80%不相信司法怎麼來的?);甚至在以訛傳訛下,有些綠營也在附和說扁被貪財的扁嫂所害,真叫不善言詞回應的阿扁們有如啞吧壓死兒子,有話無處講。
被妖魔化又被民進黨當權英派新系切割甚至醜化的扁政府已不被多數人民祝福諒解,甚至不願提起;加上接連代表藍綠雙英政權爛政引發強烈民怨,使得中共有機可乘,在中國奴才許信良洪奇昌和奸臣賊子宋楚瑜姚立明等等穿針引線下,讓其精心設計的柯痞以假意挺扁(凱校學生和民間醫療團召集人)名被黨國司法"刻意"追查愛滋輸血錯誤和教授研究費申領涉貪,還挺身為洪仲丘抱不平,營造正義哥形象,逐漸獲取白色力量美名,經毛式真假謊言洗腦戰法加上中共把持統媒和黨國司法助威下,民調更凌駕藍綠之上;
當媒體主流藍綠白黑各政黨勢力背後均有中共在背後撐腰指使的痕跡,傾中媒體網軍和五毛黨混淆視聽洗腦青年世代,傾中政客大舉引清兵入關,強力入島入戶入心,而正牌本土勢力已被藍綠媒體刻意封殺孤立邊緣化,台灣幾已籠罩在赤色紅潮漩渦內岌岌可危。
要突破此一困境,需要先為扁案辯護,就必須要有方法和技巧,更需大家集思廣益。
個人認為,首先可問他(或大家)有沒三心:台灣心、良心和同理心,如不敢答,那就不用費口舌了。回答有的話(至少有同理心),那麼要平反扁案原則可分為三項:
一、人情義理,將心比心
1,如果扁嫂貪財,會將有大好前途的年輕知名律師去冒殺身之禍,在1979年小蔣威權時代只憑一腔熟血的正義感為非親非故的美麗島死刑犯辯護;換作是你,捨得嗎?
2,當40幾年前一位月入數百萬的國際知名海商法律師,歷經台灣最重要民代和黨公職,你認為財產要多少才不算貪污?
(註:扁被國共傾海內外清查主要在瑞士7億和國泰世華7億多,共14億多加上市值約1億之3間房屋)
3,經扁嫂送出給予民進黨和綠色黨友資助的競選經費,以及本土社團民運人士和為台灣發聲的活動經費,達14億多,都沒有要回報和私人應酬之用;扁自動減半薪,又將36億奉天當陽國安基金主動繳國庫,選舉補助費3億多全部捐給黨;請問,台灣有那一位政治人物做的到?你呢?
二、扁案內情
1,司法迫害:
所有案件一案查不到又接一案,違反所有程序正義、刑事和法官法定原則,又每一案均教唆作偽證,咬扁沒事,不咬扁就有事,換作是你,可以接受嗎?
更何況被起訴重罪的國務機要費、101大樓、二次金改和龍潭園區開發案,為有利台灣產經財政有功的扁沒賞還受罪,將該四項搞爛甚至掏空資匪弱台的馬卻樂消遙,有天理嗎?
2,為扁政辯護:
有那一位總統最勤政又最愛民?
扁做最多有利台灣經建發展的產業工程建設,又為國庫省下1.6兆預算,這樣的人會貪污嗎?
任內最照顧勞工農漁青年弱勢老少,勞退接續隨身帶,農業九五機制計畫生產和產品履歷,低利就學貸款,333婦幼計畫,老年老農3~6千津貼,國營事業轉虧為盈而油電物資稅金卻最平穩,李馬蔡能比嗎?
3,政治獻金正當性:
扁被陷害入罪的案件幾都與收受政治獻金有關,因此,如何界定獻金涉貪的事實合理性和公平性就很重要,容不得法檢自由心證定生死。
陳定南2000/4接受法務部長職務時即力推除垢自首條例推動司法改革、陽光法案、財產來源不明罪,但都被泛藍國會多數暴力阻擋;
為了幫助財務不佳的黨中央和重要民代助選,扁從善如流以黨主席身份接受政治獻金,且都有資助逾半以上(海內外扁家財產被查清才十幾億,卻已捐出14億)給黨友或攸關民主之人士或團體,難道只有國民黨李連宋馬可以有上百億獻金和選舉經費,而民進黨就不行,誰規定的?
更何況政治獻金法2004/3才制定通過,未據實申報,只有違規罰款,除非事涉收賄拿回扣,有對價關係和不符比例原則,致發生工程建設弊案,否則那有罪責?
況且,泛藍那一位有如實申報過,且李連宋馬均有不少圖利弊案,卻從未被追究過,有道理嗎?
政治是相對論,你可以做,我就可以;我不可以做,你也不可以;反之亦然,否則不是民主,簡直是威權專制的狗屁政治!
三、扁受害真相
1,扁是國共民三合一敵人:
扁公開主張一邊一國顧台灣主權,是中共最大敵人;扁堅持自由民主人權,是黨國威權坐享特權富貴的國民黨眼中釘;扁清廉勤政愛民使奸商政客無暴利可圖之擋人財路"行徑"是政商利益掛勾之民進黨傾中利委派系和綠皮藍骨的礙脚石;三方均欲除之以後快,由2005/8馬擔任國民黨主席前後由中國統戰高手辛旗設局「十面埋伏」用司法統媒綠鬼為財金交通幫搞倒改革派扁官嫁禍扁家的歷史至為明顯。
2,黨國雙英內閣同門,肥貓利益與共:
握有八成以上中央總預算和攸關國安發展的五院和重要內閣如司法監察考試國安會國防外交退輔陸委海基法務財經金教育交通NCC(國家通訊)等等悉數由馬官或統派官員擔任,還安排新單位酬庸肥貓兼有數個高薪職位。
3,前因後果,更加驗證小英政府非本土政權:
陷害扁和改革派扁官(龔照勝郭瑤琪謝清志等等)相關的司法檢調財金交通幫官員和財團,均一一受英全政府高升重用(邱太三陳瑞仁朱朝亮林全蔡友才施俊吉呂桔誠賀陳旦吳澤成曾大仁周永暉...)和酬庸財團(尹衍樑徐旭東郭台銘/強和邱復生等等)坐享暴利,可見端倪事證。
以上,先僅提供個人些許見解,仍賴大家提供更有說服力的補充,期能還台灣人和台灣人唯一本土(真心疼惜和照顧台灣的土地人民)的總統一個公道;
當多數台灣人認清事實真相,原來,真正的綠色執政,才能確保有本土愛心的品質保證;那麼,正藍假綠非白之政客現形,台灣人民要重新思考選擇什麼樣的人物和政黨才會有所改觀,台灣本土政權才會有重生機會,平反扁案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期待,有以扁為師品質保證的綠色執政重現,天佑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