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灣總統阿扁與通緝犯不同的際遇
台灣醫社社員 施宏錡
1984年10月15日在美國的劉宜良(筆名江南),因撰寫「蔣經國傳」而遭國民黨政府對他的不滿,中華民國在台灣政府的前情報局長汪希苓,吸收竹聯幫黑道大哥陳啟禮,加以訓練,指使他赴美國洛杉磯執行槍殺江南計畫。陳啟禮到了美國後,夥同在美國的董桂森等人,查到劉宜良的住處,埋伏在他出現的地方執行暗殺計畫,造成劉宜良中槍身亡,這便是震驚全世界的「江南案」。
而陳啟禮在美國執行暗殺劉宜良成功,回台灣前怕遭到暗算,事前錄音交待作案經過,並交給竹聯幫在美的成員白狼(張安樂),做為保命符。陳啟禮回台灣後,果然遭國民黨政府以一清專案掃蕩捉去管訓,張安樂為營救陳啟禮,於1985年3月間在美國公佈「江南案」的相關細節,而讓國民黨派人到美執行槍殺江南案曝光。但因張安樂在美國涉及毒品交易,遭美國司法逮捕並判刑入獄10年。
1995年白狼在美假釋出獄,遭遣返回台。他返台後創設「韜略集團」參與重大工程投標,屢以暴力討償,被人控告涉及「英泉案」涉嫌以暴力脅迫被害人強索兩千萬元,因而被刑警鎖定,後潛逃至中國,而遭台北地檢署通緝,通緝時效至2122年止(民國111年)。
白狼(張安樂)潛逃到大陸17年,通緝時效還沒有過期,他透過海基會申請台胞證,6月30日他由大陸回到台灣投案,刑警在機場逮捕他時,見他手中拿著中共統戰的文宣,公然鼓吹「大陸與台灣統一」卻沒馬上沒收文宣,放縱他為匪宣傳,讓他得以拿文宣遮住手銬。並在600名警察層層的戒護下,風風光光地踏進松山機場國門。更離譜的事是白狼在被押送地檢署,4小時後竟能獲得保釋,在付100萬元保釋金後,嬉皮笑臉地離開法院,台灣的司法簡直是在開人民的玩笑。
2009年5月20日因政黨輪替,前總統阿扁剛交接政權下台後不久,就被國民黨的總統府,先以隱匿公文罪名,粗暴地囚禁起來。特偵組在未握有相關不法的證據前,大肆搜索阿扁前總統的住處及辦公室,在找不到相關證據下,竟以龍潭購地案收受賄賂罪名收押,復唆使潛逃到日本的中信金控董事長辜仲諒作偽證,把阿扁前總統冠以貪污罪名起訴。後來法官周占春在查證後,查不出有不法的證據,立即還他清白並釋放阿扁。可是國民黨竟換另一名法官審問,並把他入罪繼續囚禁。
而一個在美販毒入獄,出獄後回到台灣的黑道老大,又因恐嚇取財,被判刑後竟能潛逃出境,在中國逍遙17年。「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在98年6月25日生效,政府都拿不出辦法,也無法透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把他引渡回台灣接受司法制裁,與中國簽訂的協議形同一張廢紙。
一位無惡不作的竹聯幫黑道老大,在台灣魚肉鄉民,被判刑竟能潛逃出境,在中國逍遙,17年後卻可持台胞證及統戰文宣手冊回台灣。而一位守護台灣的前總統,維護台灣主權不遺餘力,才因政黨輪替,交接下台不久,就被冠上貪污罪名囚禁迄今,他在獄中被辱而惹出一身是病,卻無法交保。對照兩人的不同際遇,台灣的司法所做所為,還有正義可言?說穿了,司法是國民黨整肅台灣人民的工具,特別是針對阿扁前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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