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3日 星期日

台灣論壇:陳世雄_美軍顧問團重新防衛台灣符合法理


美軍顧問團

重新防衛台灣符合法理

The Military Assistance Advisory Group (MAAG) Re-defense Taiwan

Conforms to the Legal Principle

台灣(福爾摩沙)全球志工團 陳世雄博士


歷史是一面鏡子,回顧歷史事實讓我們認知自己。歷史也是望遠鏡,透過望遠鏡我們知道周圍的環境與前途。與台灣現狀有關聯的歷史事實始於(1943/11/26)《開羅公報》「福爾摩沙與澎湖群島必須歸還中華民國。」(1945/07/26)《波茨坦公告》「開羅公報的條款必須被完成。」此公告有美、蘇、英、中簽署,具有法律效力。(1945/08/25)《總命令第一號》「日本在台灣的部隊必須投降蔣介石。」這是實施歸還台灣的第一步。(1945/10/25) 台灣管轄權由日本移交中華民國,在台北公會堂(中山堂)舉行移交儀式美蘇英三國見證。中國共產黨(1949/10/01)在北京宣布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國民黨蔣介石(1950/03/01)由中原退據台灣與澎湖群島,帶領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濫用《戒嚴令》並以白色恐怖的方式統治台灣。

美國軍事援助技術團(Military Assistance Advisory Group, MAAG)簡稱美軍顧問團(1951/05/01)在台灣正式運作以阻止中國共產黨解放軍侵犯台灣。(1952/04/28)《對日和平條約》日本向同盟國宣布放棄台灣主權(政權、不動產所有權及債權)生效。(1952/08/05)《中日和約》日本與中華民國換文,日本放棄台灣主權生效。(1971/12/25) 聯合國驅逐蔣介石的代表在聯合國的席位,中華民國的國格已被絕大多數的國家否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雖代表中國,但是決議案內容並沒有提及台灣管轄權的問題。(1979/01/01)《台灣關係法》美國終止和「台灣治理當局」[(1979/01/01)前美國承認其為中華民國]之間的政府關係。美軍顧問團(1979/03/01)正式停止運作,原先業務由非官方的「美國在台協會(AIT)」技術組人員接掌。


《總命令第一號》(1945/08/25)因為《開羅公報》及《波茲坦公告》中的「台灣及澎湖,應該歸還給中華民國」,屬於中國戰區的蔣介石派員在(1945/10/25)接受屬於太平洋戰區的台灣日軍投降並接管台灣;此即台灣歸還中華民國已經實施,美英蘇三國已經履行公告項目(8)。簽署《波茲坦公告》的英國與蘇聯在(1949)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與中華民國斷交,(1979)美國與中華民國斷交,這三國都認為中華民國已經亡國,亦即台灣所歸還的對象(ROC)已經不存在,因此《波茲坦公告》已經失去原先公告的法律效力。更荒謬的是自(1979)以來非法佔據台灣的中華民國流亡政權仍宣稱中國及蒙古國是它的領土。《台灣關係法》所稱的台灣治理當局不是中華民國,(1949)建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也不是中華民國,台灣當然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華民國流亡政權(台灣治理當局)的一部分。《對日和平條約》(1952)條款23(a)寫明[美國是(台灣與澎湖的)首要佔領國],根據歷史事實及所符合的法理,美國可公開再度派遣美軍顧問團協助台灣治理當局對抗中國的武裝侵略及統戰,並督導台灣治理當局協助台灣人民及團體在台灣與澎湖建立一個可以加入聯合國的國家或自治政府。錯誤的路有如死巷,必須退回入口重新出發。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