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3日 星期六

功德、公德、私德?


功德、公德、私德?

台灣小留學生家長協進會秘書長 黃育旗 (Johnny Y.C. Huang)

在台灣、錦上添花者眾,雪中送炭者少;有很多人認為到廟裡的添油香箱子丟個幾百元,幾千元,甚至數萬元,就以為是功德一件。特別是有些人也誤以為早晚燒香拜佛、早晚誦經、吃早齋、吃全齋、或是所謂的在家修等,就能換取所謂的【功德】,就會修成正果,百年後就會上天堂。這一切的作為,說穿了,都只是為了個人的私慾,抑或自己家人的一己之私,此乃私德。如果這樣就會有所謂的功德,那上天就太沒有天理了。

所謂的【功】德,其原意是指【公】德,亦即公共道德之意。所謂【功德】是以嘉惠全民的公共利益,謀取全人類的共同福祉,對全人類有重大的貢獻。如果因為您捐助的善錢,經由一群推動社會改革的運動者,迫使政府完成立法、或是完成修法而使得全人類受益,那才叫做公德。

譬如:過去很多女性到銀行上班,不但不適用勞動基準法(勞基法),而且只要結婚懷孕,就被雇主無故解雇或強迫離職。誰無父母?誰無子女?這些無辜的女性只因為生孩子,而被迫失去工作,毫無保障可言。後來有包括個人在內等諸多社運人士,不斷抗爭,到處陳情,最後迫使政府修法通過銀行員亦可以適用勞基法,從此全國數十萬銀行員的工作才獲得保障。這遠比燒香拜佛,舉辦廟會,吃吃喝喝更具意義吧!

還有1990年以前,台灣的男生只要屆滿15歲之年1231日以後,就一律不准出國,縱使趕在15歲以前出國,亦沒人敢回國,成了流浪國外的小黑名單。多少孩子有家歸不得,數十萬的爸爸媽媽見不到孩子。孩子的阿公或祖母不幸往生,孫子無法回家送祖父祖母最後一程。多少人叫天天不應,叫地不靈。後來也是由一群熱心家長出錢出力,到處拉布條抗議請願,四處陳情,終於迫使政府同意修法,讓國內外的男學生,可以自由出入境,嘉惠了數百萬的家庭。這遠比把錢花在點光明燈,拜斗,安太歲,或是改名字,改運有意義吧!

因此,什麼才叫做功德?不應該被誤導、不能被濫用、更不宜被亂用,否則,就會喪失社會價值,無形中就會誤導民眾原來功德是可以花錢得到的,助長不勞而獲的心理就是這樣來的。

如果到廟裡去拜拜,順手添個香油錢,花點小錢就會有功德,則功德亦未免太過廉價,豈不太沒有天理了,亦未免太無知了。對於許多沒錢吃飯,三餐不繼,不得溫飽,孩子繳不起營養午餐,繳不起學費的人,又怎會有多餘的錢拜拜添油香。難道他們就都沒有功德嗎?那真的是太沒天理了。上蒼絕不會這麼沒有是非,否則,這跟法官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又有何兩樣?

所謂的功德二字,旨在發揮人類基本的惻隱之心,和憐憫之情,在文明國家也只是被定義在一般正常道德的範疇。倘拜神或是向上帝祈禱就能獲得神明或是上帝的保佑,那些行動不便、視障、聽障、聾啞人士、小兒痲痺等殘障弱勢者,有的人沒手沒腳,怎麼拜?如何舉手祈禱?神和上帝會因為它們沒有拜,沒有燒香,沒有焚燒冥紙,沒有錢買水果祭品和牲禮,就不保佑它們嗎?如果真的是這樣,這豈不太沒有天理了。

1984年、聯合國的一場世界環保研討會的報告,提及地球臭氧層逐年被破壞,其中包括肇因於來自台灣大量焚燒廢棄物的污染源之一。為了宗教信仰,台灣每年大量砍伐人類賴以生存的樹木,再將砍伐的樹木做成紙漿,再由紙漿做成冥紙和香枝等。

根據高雄市環保局指出,每燒一公巾紙錢,就會產生1.5公巾的二氧化碳,而且還會產生一氧化碳等揮發性物質。這些行為是目前少數幾國家尚存在的惡習,這是多麼令人感到臉紅,和諷刺的批評。

全球大約有六十多億人口,有燒香拜佛的人,只佔極少數的信徒。敬神燒香拜佛,和【功德】沒有必然的關係。包括舉辦廟會及各式各樣的宗教活動等,或是所謂「在家修」的出家人,都是為了滿足個人或少數人的信仰慾望,和填補心靈的空虛。

所謂「在家修」就是希望把自己修成正果,基本上就已違反出家人必須普渡眾生的戒律,包括在自己家裡供奉神明,都顯示出自私的心裡。將神明供奉在自己家裡,就有巴結神明的意味。這就好比產婦在醫院生下嬰兒,雖然已支付該支付的生產費用,但心理就是有更多的期待,希望醫生和護士能夠更優於別人嬰兒的特別照料。神明應該被供奉在寺廟裡,供所有的信徒膜拜。但偏偏就有很多人特別把神明供奉在自己家裡,基本上就是期待神明特別保佑這一個家庭,自私就是因為這樣而來。

尤其這些宗教的活動過程,大量砍伐子孫賴以生存的樹木和竹子所製造的冥紙和香枝,而這些焚燒掉的冥紙所產生的黑煙,及焚燒過的冥紙黑煙和冥紙屑到處亂飛,造成他人家裡不易清除。甚至還有人習慣燃放鞭炮,燃放鞭炮的所產生的黑煙,造成空氣污染,影響它人呼吸不適,更使得很多嬰兒,以及很多有病痛的老人,受到鞭炮聲的驚嚇,不得安寧。燃放鞭炮所產生的黑煙和鞭炮屑到處亂飄,害別人的家難以清理,這種損人又不利己的行為,真不知這是【功德】,還是【缺德】?這已經是有法律明文禁止,屬於違法的行為。文明的社會,包括上帝乃至神明,沒有人可以有這個特權。

而何謂【公德】,是指不需要任何條件交換,沒有任何條件,更沒有任何好處可言,願意付出自己寶貴的時間,花費自己的車資,便當、飲料等,不顧天氣有多麼炎熱,氣溫多麼的寒冷,無怨無悔,完全不求回報,去參與和推動各項的社會改革運動,一旦完成立法,全國的人民都受惠。譬如柯媽媽為了推動汽車第三責任險,在諸多社運界的前仆後繼,積極的參與和支持下,不惜走在街頭和立法院抗爭八年,不惜在國會殿堂外面絕食靜坐,終於完成立法,這才叫做【公德】。

包括過去的刑法100條,關係著全國人民的言論自由。在那個時代,只要有人像現今社會講出對政府施政的不滿,或是批評某一個民間組織的政黨,隔天就很可能消失無蹤。經過前台大教授陳師孟為首的眾多有高度良知,滿懷崇高道德的學者,不惜上街頭被警棍毆打,不畏懼犧牲性命,不怕被抓、被關,勇敢的站出來帶領數十萬民眾走上街頭,表達忿怒,抗議政府的顢頇,大聲向政府嗆聲野蠻。抗爭過程有多少人被警察抓,被警察打到遍體鱗傷,滿身是血。之後經過國際媒體大肆的報導,加上外國政府不斷向台灣政府當局表達關切,才好不容易廢掉刑法100條。從此、台灣人有了言論自由。任何人都可以理性的批判政府,批評時政,再也不用擔心隔天會被抓去坐牢,吃無錢飯。廢掉刑法100條後,才嘉惠了台灣世世代代的言論自由,這才叫做【公】德。筆者亦深感有幸參與這個過程。

其它譬如兵役法修正,讓未服役的男生都能隨時自由出入境國門;勞動基準法、家暴法、受虐兒童防治法、兒童性侵防治法、汽車第三責任險立法、禁止校園體罰、煙害防制法、空氣污染防制法、噪音管制法、社會秩序維護法、洗錢防制法等,都是有非常多的人,出錢出力,無怨無悔付出,無私無我的奉獻,一波又一波不斷走上街頭拉白布條,大聲抗議、絕食,不惜身家性命安危,才換得國家社會不斷的進步,不斷的往前邁進。所以,做為台灣社會過去近30年來的改革運動之一員,我誠摯的呼籲大家,應該多關心我們國家的社會公共政策。

只有不斷的改造社會的不公不義,多做一些對人類有貢獻的事情,才有可能嘉惠我們的世代子孫。孩子是我們大家未來的希望,我們沒有理由放棄任何一個孩子。孩子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都是家庭、學校、社會應共同負起的責任和義務。與其花錢想換取【公】德,整天舉辦廟會吃喝玩樂所花費的錢,不如把那些錢拿去濟助關懷孤兒、殘弱老人、單親家庭、重殘人士。甚至多買一些書,有時間多看一點書,心靈才不致於會那麼的空虛。



《本文已刊登於2013-2-21台灣守護周刊第5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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