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6日 星期四

「搶救郭瑤琪,搶救台灣司法」網路連署

「搶救郭瑤琪,搶救台灣司法」網路連署




連署聲明

有關交通部前部長郭瑤琪女士被控收賄之司法案件,郭前部長自該案件偵查開始時,即對行賄廠商及檢察官之不實指控嚴詞反駁,強調絕未收受廠商賄賂,本案起初在第一審及第二審亦均判決郭前部長無罪,但案經檢察官上訴,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更一審判決竟在欠缺明確事證之情形下,率認郭前部長收賄。嗣經郭前部長不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亦認定更一審判決違法,而加以撤銷。然如今,更二審判決竟無視上開最高法院有利郭前部長之發回理由,徒以該名廠商之子前後矛盾、反覆的片面說詞,即入人於罪,顯然違背「無罪推定」及「罪疑惟輕」之基本原則,而最高法院竟也無視其先前發回之理由,遽爾駁回郭前部長之上訴,導致本案草率定讞,使郭前部長蒙受不白之冤。事實上,本案去除該名廠商之子的不實陳述後,卷內根本沒有其他具體事證足以證明郭前部長有收到任何賄賂,然而郭前部長之清白竟就這樣取決於該名廠商的誣陷之詞,此等欠缺堅實證據基礎的判決,實令人難以認同。我們謹嚴正聲明司法機關不僅是正義的守護神,更應扮演清廉公務人員的堅強後盾,然而其今日竟悖此衷旨,實令社會各界譁然與遺憾,為此,我們謹共同連署聲援郭前部長,希望司法機關能儘速還原郭前部長清白,避免冤獄。

連署人:
 
張俊雄、陳    菊、賴清德、蘇治芬、張花冠、曹啟鴻、林聰賢、張富美、葉菊蘭、張炎憲、陳師孟、林    全、張景森、賀陳旦、涂醒哲、蘇嘉全、吳明敏、周弘憲、林逢慶、林俊義、胡勝正、何美玥、許志雄、柯建銘、陳唐山、林佳龍、邱議瑩、李應元、高志鵬、陳其邁、陳明真、李文忠、劉世芳、李永得、范巽綠、戴章皇、鄭文龍、張葉森、紀國鐘、陳重信、林一方……(陸續增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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