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9日 星期四

要求成大校方尊重學生投票結果,支持南榕廣場

要求成大校方尊重學生投票結果,支持南榕廣場

要求成大校方尊重學生投票結果,支持南榕廣場!
在此,我們提出以下訴求:

一、校方應尊重學生的票選結果,將南榕廣場作為該廣場的名稱。
二、校園的公共事務,應由學生與校方共同決定,並以訂定相關程序或規範的方式加以落實。

起草人:
在校學生代表: 邱鈺萍 (成大法律系 廣場命名投稿者)
教職員工代表: 王金壽 (成大政治系副教授)、楊芳枝 (成大台文系教授)、李佳玟 (成大法律系副教授)、石豐宇 (成大都計系副教授)
蔣為文 (成大台文系副教授
成大校友代表: 曾友嶸 (台大研究生)
社會人士代表: 曹欽榮 (鄭南榕基金會 董事)

希望認同我們訴求的朋友們,可以一同參與我們的連署活動,讓屬於學生共同的決定,得到應有的尊重。

聲明全文:
要求成大校方尊重學生投票結果,支持南榕廣場

成大南榕廣場,成大校方豈難容?

2013128日,成功大學新廣場投票命名結果出爐,「南榕」在有效票數3,512票中,獲得了971票、高達28%的得票率,在10個選項中脫穎而出。南榕廣場的命名者原本期待能藉由命名,與南方的大榕樹之意象結合,並追緬曾經於成大就學的自由鬥士鄭南榕學長。

原本學生期待能以廣場的命名,彰顯成大校友勇於追求言論自由的歷史,不料成大主任秘書陳進成卻表示:「並非最高票者就一定取那個名字。」且十分擔憂「南榕廣場」會帶有負面的政治影射,校方不排除透過校務會議決定最終使用名稱或重新投票,以行政手段,破壞學生自決的權利。

校方介入學生投票活動

新廣場於今年57日開工,將穿越大學路連結成功及勝利兩校區一個穿透性的大廣場,更於1120日時,由受校方委託的社團聯合會舉辦「成功大學廣場命名活動」,讓全校學生有機會參與公共空間的命名,立意雖好,卻在過程中因為校方的介入,而讓活動蒙上了一層陰影。

該活動由社聯會上簽,並經學校簽准,其中企劃書將活動分為兩階段,第一階段為校方會同社聯會成立評選小組,由小組篩選投稿名稱與其涵意。再將篩選過的選項 ,交由全校學生進行票選,並以票數最高者為優勝,此為第二階段。然而28日時,校方卻臨時在第二階段時將「成大」和「大學」兩個選項加入票選。

按活動辦法,不應有未經初次篩選的名稱加入。雖然社聯會後來將其撤下,卻未免啟人疑竇。

無獨有偶的是,「南榕廣場」確定獲選後,主秘不僅對媒體公開表示,命名活動只是想吸引更多學生參與校園事務,實際投票的學生只有3千多人,代表性有待商榷,且考量廣場的位置、地點與特質,名字的選用仍需經過開會討論。

成大唯一具備全體學生公投的機會為每年舉辦的學生會長選舉,檢視相關規範,總票數若未超過全校學生的15%,選舉即為無效。但2013年的最後選舉總票數為870票,僅為全校學生的3.96%,最後只能由學生議會議長代理會長。近年來,青年對公共事務相當冷淡的狀況下,並以同一標準檢視,有全體15的學生參與的票選,何來代表性有待商榷之說?

另外,本次活動網頁中便清楚寫道「最高票者,即為本廣場之名稱」,此一矛盾更令人質疑校方選擇性的接受票選結果,無視一間大學最應該追求的民主、公平、法治原則。

校園空間誰決定?

此次「南榕廣場」爭議正道出台灣的大學校園中普遍存在權力關係不對等之處,而校園空間便是最切身的例子之一。

成大曾有校區改名爭議,而建設中如兩校區間的廣場、台文系館旁的生物科技大樓等,都是與生活、學習在校園的學生有密切關係的,學生往往在不知情下就開始施工,但過程中產生的交通、噪音等問題卻未與學生討論應變措施,這恰顯現一間大學人數最多的學生意見從未受到重視,校方卻能逕自決定校園的模樣。

正如1975年時,當時蔣介石死亡後的銅像潮,遍布台灣各級學校也是一紙公文就設立,學生也總未被告知便被迫接受,對照今日成大校方之舉,不免感到時空錯置,更令人唏噓威權心態即便在2013年的台灣,或許仍未遠離。

南榕,難容?

「行動思想家」鄭南榕先生,為了反抗威權與維護「言論自由」不惜自焚的壯舉,不僅震撼當時的台灣社會,也促成了廢除刑法一百條、多位流亡海外知識分子回台等,雖然鄭南榕僅待過成大一年,卻也曾加入當時成大的「西格瑪社」,他從學生時代就展現獨立思考的特質及追求自由民主的行動,不也是成大校訓「窮理致知」的最佳寫照?

諷刺的是,當初難容於當權者的鄭南榕,到了今天仍因對於政治的狹隘思維,而對南榕廣場多所顧忌,讓命名同學希望傳達的多重意涵和積極價值,因為學校而不能問世,「南榕」一名仍是難容於成大校方。

現在我們希望成大尊重並接受三千五百位參與者的票選結果,也要進一步爭取學生能夠提升參與校園公共議題決策的程度,打破權力的不對等並找回公共性,成大做為一個集體,不管是教職員工生,都是校園中平等的成員,也因此公共事務我們需要全體決策的過程,表現的就是對於每一個人的尊重,而經過這樣過程做出來的決定,才有更高的正當性,而不是由少少幾位主管恣意的決定,方能無愧於鄭南榕先生替台灣爭取來可貴的「自由」!

用行動展現我們的意志

除了在結果上學校不尊重學生自治,在事後以投票前沒有任何規定的投票率下限,來處處刁難學生自治組織,並希望學生接受校方提出來的方案,一是重新舉行投票,二是送入校務會議討論決定,卻設下高門檻以及眾多不確定性因素,再再顯露校方恣意傲慢的態度,站在關心學生權益、捍衛程序正義的立場,這都是不可接受的。

在此,我們提出以下訴求:

一、校方應尊重學生的票選結果,將南榕廣場作為該廣場的名稱。
二、校園的公共事務,應由學生與校方共同決定,並以訂定相關程序或規範的方式加以落實。

希望認同我們訴求的朋友們,可以一同參與我們的連署活動,讓屬於學生共同的決定,得到應有的尊重。

1 則留言:

  1. http://www.youtube.com/watch?v=vvFXxpecW3c葉宜津(立委)對成大校長之質詢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31225/314607/ 蘋果新聞
    反正他們就是不要叫做【南榕】就是了,因為鄭南榕代表者抵抗威權,因為鄭南榕支持台灣獨立…這就是台灣令人擔憂的地方,"黑暗勢力"雖然只有占少數人,但是他們占據著對公眾事務有決定權力或文化上影響力的位置。希望這件事可以燃起成大學生對政治的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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