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金山和約就是要給台灣獨立,蔣經國日記,杜勒斯證辭都可看到,台灣不獨立白不獨立
沈建德
美國全權代表杜勒斯在逐條說明舊金山和約時就提到:各位記得,聯合國憲章第77條的意思就是要把從2戰敵國分離的領土交付託管。
原文是You will recall that the Charter of the
United Nations contemplates extention of the trusteeship system to “territories
which may be detached from enemy states as a result of the Second World
War”(article 77)(見舊金山和平會議逐字記錄verbatim minute 第78頁)。
又因為聯合國憲章第76條規定交付託管的領土,最後在使其自治、獨立,這當然包括台灣在內。因此當時的蘇聯代表葛羅米柯立即發言,根據「開羅宣言」台灣必須「交還」中國(上述逐字記錄第108~109頁)。而不是由日本放棄後,聯合國託管、自治、獨立。
另外,葛羅米柯同時也說,根據「開羅宣言」等,西沙群島Paracel Islands 應交還中華人民共和國。今日中國在西沙趕工填海造陸,越南外交部抗議說,「開羅宣言」將台灣交給中國,但西沙不在內,想犧牲台灣保住西沙顯然白費力氣。
越南外交人員對「開羅謊言」沒研究又自私,應來台灣請教真相。這是題外話。
1949~1951年間台灣交聯合國託管、自治、獨立的事證,蔣經國日記也記得很清楚,蔣氏父子雖極力抗拒,舊金山和約還是寫下了,台澎由日本放棄後,交聯合國託管、自治、獨立。蔣經國的相關日記如下:
(1)蔣經國先生全集第1冊第446頁,1949年6月18日記:近來台灣地位問題,以及聯合國託管的謠言,甚囂塵上;父親(蔣介石)對此,有其堅決的主張與立場。
「英、美恐我不能固守台灣…使其太平洋海島防線發生缺口,亟謀由我交還美國管理…對美應有堅強表示,余必死守台灣…決不能交還盟國」。
質疑:假使台灣是中華民國的,為何蔣介石有「交還美國管理」、「決不能交還盟國」這些話出現?
(2)蔣經國先生全集第1冊第447頁,1949年6月20日記:父親(蔣介石)接獲我駐日本東京代表團來電報告,略稱「盟軍總部對於台灣軍事頗為憂慮,並有將台灣由我移交盟國或聯合國暫管之擬議」。
父親(蔣介石)極為憂慮,立即復電,請該團負責人就此事與麥克阿瑟元帥詳談…指示要點如次:(一) 台灣移歸盟國或聯合國暫管之擬議,實際上為中國政府無法接受之辦法,因為此種辦法,違反中國國民心理,尤與中正本人自開羅會議,爭回台、澎之一貫努力與立場,根本相反。
質疑:假使1943年的開羅宣言已把台灣交給中華民國,為何到了1949年蔣介石還說「自開羅會議,爭回台、澎是一貫的努力與立場」?蔣經國的這段日記證明,開羅宣言並未承諾把台灣歸中華民國,所以才會有台灣移歸盟國或聯合國暫管的擬議。
蔣經國70多年前就記下台灣不屬中華民國的秘密,要不要恢復主權就看台灣人,尤其是年青人!
圖:葛羅米柯在舊金山和平會議現場發言,和主張台澎由聯合國託管、自治、獨立的美國的杜勒斯針鋒相對,他的說法如下,最後他還是輸了:
……在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及雅爾達協議。
這些協議承認絕對無爭議的中國,現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權利。從中國分割出去的固有領土,例如台灣、澎湖、西沙及其他,應交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不爭的事實。
原文為:
……in the Cairo Declaration, in the Potsdam
Proclamation, and in the Yalta Agreement.
These agreements recognize the absolutely
indisputable rights of China, now the Chinese People’s Republic, to territories
severed from it. It is an indisputable fact that original Chinese territories
which were severed from it, such as Taiwan(Formosa), the Pescadores, the
Paracel Islands and other Chinese territories should be returned to the Chinese
People’s Republic.
葛羅米柯不但在當時輸給杜勒斯,假使現在還活著,他應該會覺得「見笑死」,因為真正的開羅宣言那有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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