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4日 星期四

Out, Damned Spot! 致南鐵東移都委會委員

Out, Damned Spot! 致南鐵東移都委會委員

台南市都委會委員大人勛鑑:

您再過幾天就要決定南鐵東移案相關都市計畫了。將召開的都委會中,僅少數居民才獲恩准對您說明3分鐘。天縱英明如您,自這三分鐘就能了解居民主張與委屈嗎?也不知您是否讀過102年居民所遞呈,但被南市府敷衍回應的一百多封陳情血淚?

或許您也才剛接任都計委員(21名委員中有9名委員為今年才上任,對南鐵案首開都委會就要表決本案)對本案並不了解,相信您的本案資訊主要由市政府單方面提供,賴清德肯定一再告訴您「他已拜訪居民、他有安置方案、得票率高代表大眾支持他的南鐵決定、中央核定計畫必須執行、中央控管進度必須趕快通過都委會」。我們也沒機會與您接觸。但是仍容我們卑微地提醒您,本案的爭議在於「土地徵收的必要性」,賴神上述說辭都不是土地徵收必要條件,並不構成本都市計畫案通過的理由。

民國85年的計畫幾乎不需徵收民地即可完成鐵路地下化,鐵路地下化不需東移擴徵民地一理甚明。雖然南市府起陸續曾提出「為了地質、為了工程、怕火車翻車、為了安全、為了古蹟」等等必須東移的理由,但皆一一被專家學者戳破其謊言,其中更不乏南市府假造工程量測數據、栽贓東側居民要求徵收西側土地之賊心。其實,南鐵東移肇始於96年間南市府以「土地開發、財務考量、有利第二階段區段徵收」為由,向中央政府提議鐵路東移。並由鐵工局表示願配合套圖,以分得利益來補償台鐵虧損。會議記錄之白紙黑字不可辯駁。

智慧如您應可判斷,都市計畫文總是勾勒無比幸福,但本案核心還是「土地徵收」。所以請別做出違反釋憲409號文中對都市計畫法第48條的規範「徵收土地應就損失最少為之」的都市計畫案。此外,103年南市府編造的都市計畫中,擴大徵收土地取得的三十餘米綠園道是一條中斷於民族路的死巷,並無法實現該都市計畫所謂的舒緩火車站附近南北交通的目的。如果您一時不查,核准的這樣違反法律、侵害人權、邏輯矛盾、充滿瑕疵的三流謊言都市計畫,這不但侮辱了您的專業,也有損您長期刻意維繫的進步形象。

您之所以出任都委會委員或南市府官員,也許是您要擴大對社會的影響力、也許是您想追求更高的政經機會,以便在未來成就更高的抱負與理想。但是請別為了這些追求而「暫時」放棄了您的專業與良心。五月十四日都委會當天,您肯定會聽到不同於賴清德說法的雜音。請您據此審視檢驗賴神的美麗語言與道德姿態。如果您仍有疑問,懇求您同意在決議都市計畫案前,先以「聽證會」來釐清本案土地徵收必要性。您們之中就有長期推動審議民主與開放政府的學者,比愚民更清楚本案聽證的必要性與適法性。

都委會或許對您而言只是行禮如儀的程序。五月十四日之後,您們會繼續扮演專家、學者、官僚的腳色,並可安心的過母親節、父親節、快樂幸福、平靜享受天倫。在公眾前,您還會繼續贊同「審議民主」、強調「人本思維」、探討「民眾參與」、附和「公開政府」、主張「台灣主權」、倡議「民主進步」甚至呼籲「土地正義」。但是,身家土地不保的居民只有悲泣終老,晚年失根、憤恨難解。沿線居民已有多人含恨而終、身心崩潰茫茫失魂不在少數。您若通過本都市計畫案,就是對年長居民的大規模屠殺!您一時的屈從明星政客,就是屠殺大批耆老!

沾滿血跡的手是無法洗淨的。別讓南鐵東移案成為沾惹您一生的血跡汙點。

Out, Damned Spot! (摘自Macbeth, Shakespeare.)


台南市都市計畫委員名錄:(21名委員中有9名為今年才上任)
主任委員 賴清德
副主任委員 曾旭正 副市長 (原台南藝術大學建築系教授)
委員 吳欣修 南市府都市發展局局長 
委員 林燕山 南市府地政局局長
委員 張政源 南市政府交通局局長
委員 李孟諺 南市政府水利局局長
委員 方進呈 南市府經濟發展局局長
委員 林秀娟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台南辦事處主任
委員 林漢清 台南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
委員 林裕盛 臺南縣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常務理事 
委員 陳淑美 崑山科技大學不動產經營學系教授
委員 李泳龍 長榮大學校長及土地管理與開發學系教授
委員 張學聖 成功大學都市計劃學系副教授
委員 詹達穎 嘉南藥理大學休閒保健管理系助理教授
委員 胡學彥 崑山科大不動產經營系主任兼房地產開發與管理所所長 
委員 鄭泰昇 成大建築系教授
委員 游保杉 成功大學水利及海洋工程學系特聘教授兼工學院院長
委員 林本 全國建築師公會常務理事、臺南縣建築師公會顧問
委員 曾憲嫻 成功大學都市計劃學系副教授 
委員 杜瑞良 社團法人台南市建築師公會理事長
委員 林佐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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