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7日 星期四

金恆煒與新書「我的正義法庭」挑戰不公不義

金恆煒與新書「我的正義法庭」挑戰不公不義

陳順勝 醫師

昨天晚上到天龍城開陳水扁總統的醫療小組會議,不預期的遇到久違的總編金恆煒,康建意氣煥發,一如往昔。欣喜之餘還獲贈他的新書,前衛出版社的「我的正義法庭」。

今天早上請了假,晚一點上班,在我家庭院一氣呵成讀完這本書。書中他以歷史與新聞學的專業,公平正義的精神,挑戰當今領導人的不公不義。

我更深的體驗。最近一年來國民黨的林益世、賴素如、卓伯仲、劉政池,還有更早馬英九的國務機要費案,相對於泛綠的阿扁、郭瑤琪的案子,我們人民覺得台灣的司法有雙重標準,不符合公平正義的倫理原則。

公平原則 (The principle of justice) 是以公平、公正、及合理適當的概念,去處理每個人或某一族群所應當得到的獎罰、資格、事務或權利,它含蓋了資源合理、公平分配的考量。公平需考慮的正義原則,包括分配之正義:即公平地分配不足的資源;權利的正義:尊重人的權利平等;及法律的正義:要尊重道德允許的法律。

而金恆煒主編面對不公平的法律體系,有堅強的意志,不畏權勢的勇氣,在本書以正義法庭的模式,為台灣幾個重大的事件或案子,留下歷史上重要的記錄。

其實遠古希臘時代,當諸神與人類同在之時的法律正義之神賽美斯(Themis)。在美國、歐洲及香港的法學院或法院門口常常可以看到一個女神的雕像,或矇眼或不矇,一手持天秤或法典,一手舉劍,或立或坐。她坐鎮於西方各國的司法系統,作為此系統能發揮維護正義、做出公正裁決的精神象徵,由此展現法律正義的權威,並使人民對該法院信服。

在西方,法律及正義的概念並不是僅僅存在於法條與判決紀錄上,它是有神的信仰在背後支持,授與並確立其權威的。這是金老師要給台灣人傳承的司法正義精神。

古羅馬神話中那尊正義女神,向來是左手持天平、右手持長劍。對社會道德的重建來說,這形象也頗耐人尋味。只有長劍而無天平,恐怕是難以服人的暴力;只有天平而不佩長劍,則意味著軟弱渙散。

我去澳門聖保祿教堂遺址大三巴牌坊,後面博物館陳列的天使,也是右手拿著刀劍,左手持天平,衡量人的善惡,依據的也是公平正義。

自由平等是當今人權與法意所指,人的四大基本權力當中的第四權,分別為生命、身體、健康、與自由平等。在紐約所有的紀念碑或盾徽,常會左右分立二女神:一為自由女神手執權杖,腳下踩著傾覆的皇冠;另一為平等女神蒙了雙眼,左手高舉天平,右手持劍。

紐約自由女神像右手高舉自由火把,左手捧著一本封面刻有「177674日」字樣的法律典籍,象徵包括平等的法律。正義女神是在法制下的道德力量的代表。她的雙眼被蒙住象徵著不偏倚的法律下的平等;天平代表在法律之下人們利益間的權衡;而劍則是指理性在法律中的力量,以及國家執行法律的能力。

提這些神話或信仰的啓示,這也是台灣人期待公平正義之外,需要公民團結一致,才能產生那把劍的力量。

在此分享我從金恆煒老書所發表新書「我的正義法庭」得到的啓發,非常可貴的一本書,請大家買來好好欣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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