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之怪譚與代價
Allen
Kuo, San Francisco Bay Area
眾所週知中華民國憲法因為政治之特殊目的,而造成了很多荒誕的基本條文長期以來一直沒有修正。它將中國及蒙古利亞納入固有疆域;它將三權憲法與五權憲法混淆不清;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曾經長期凌駕一切。在轉型正義條款方面因為憲法的局限,而使得威權時期的白色恐怖案件没有任何一件平反。加上檢調司法,更是長期地成了為政治服務的橡皮圖章。
但是數天前在2017年5月24日,中華民國大法官們卻能在新政府就任一年之後,就很快速地針對同性婚姻的釋憲案作出解釋。他們認為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屬於違憲,民法應快速修正,還限定2年內完成修法。可以說:中華民國憲法在保障人民的基本政治人權方面,數十年來没有任何進展。相對比之下,中華民國憲法在保障同性婚姻人權以促使"肛交合法化"這方面的效率,卻竟然奇高無比。
從普世道德的角度來看,西方國家雖然為了保障同性戀者的婚姻人權,通常也會通過一些同婚合法化的法案。但是在西方這些以基督教文明為主流的社會裏,通常也同時存在著宗教的制衡力量,以限制同婚的過度發展。而在亞洲國家社會裏,卻缺乏這種宗教方面的制衡力量。為了避免同婚的過度發展,在亞洲國家任何有關同婚合法化的法案,通常是很保守的。事實也証明:在缺乏宗教制衡力量的亞洲國家裏為了避免失衡,前此根本没有任何通過同婚合法化的例子。因此,此次中華民國大法官破天荒地釋憲同婚為合法的舉動,已引起了全世界各國的側目。包了括英國廣播公司、每日電訊報、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華盛頓郵報、路透社、美聯社等等,都大幅加以報導。中華民國大法官之此舉,完全沒有考慮在道德方面的衝擊。它已經使台灣在以基督教文明為主流的西方社會裏,失去了不少長期的支持者。
從公共衛生的角度來看,中華民國大法官急就章地釋憲同婚為合法之舉,也就是赤裸裸地放任同性性交泛濫,而卻沒有任何防範的配套措施以降低公共疾病大流行的風險。這些配套措施,在西方必定是在法律通過之前就必須考慮到的。這,當然很令全世界各國擔心。這些公共疾病的風險包括:
1) 愛滋病之流行。
2) 梅毒及淋病之流行。
3) 乳頭瘤病毒的泛濫。
4) 口腔癌及肛門癌的增加。
5) 一方面受到了憲法及總統的鼓勵,另一方面卻缺少宗教的約制,而促成了青少年同性性交急劇地增加。
6) 街頭巷尾流行男男互抱,女女相愛,而使得生育率更加下降。
7) 同性父母所撫養的兒童之心理不平衡。
從以上分析,我們看到中華民國大法官不管從普世道德的角度或是從公共衛生的角度來看,完全在隱瞞民眾沒有配套措施的事實,而使得台灣民眾暴露於嚴重的衝擊及風險之下。這,也難怪它已起了全世界各國的側目。可是中華民國外交部卻竟然也為此而喜形於色,大大地慶功。他們誤導台灣民眾說:此舉已讓世界看到"台灣",使台灣穩穩地登上了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族群權益的"世界燈塔地位"。
可是為何由新政府所提名的大法官們都不顧風險,而急於落實憲法同婚之合法化?這些由新政府所任命的大法官,是否也是當權政客的傀儡,在為政治服務?這樣的懷疑,在英派的競選過程中早有脈絡可循:這些大法官們似乎為了儘速落實英派的競選承諾以挽救日益低落的民調,而做出了這樣違背良心的決定(please see the reference below)。
總有一天大家會問自己:我們為何會放任政客為了遂行自己的政治目的而去一再加碼,延伸那已經很荒誕的中華民國憲法?或竟然是因為該政客本身可能就是同性戀者嗎?總有一天,大家也會問自己:台灣,是怎樣一步步地成了一個真正的鬼島?
参考資料(Reference):
國際關注同婚釋憲外交部:讓世界看到台灣
2015年10月:「我是蔡英文,我支持婚姻平權」蔡英文正式表態力挺同性婚姻合法化
2017年05月:同婚釋憲內幕新提名大法官成關鍵,蔡政府提名的大法官大部分都持「民法違憲」立場
Sexually Transmitted Disea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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