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何時成了中國一部份?
招顯聰
不知從何時開始,每當港、台的政治人物進行交流,親中媒體總會將其標韱為“港獨台獨合流”。筆者聽罷感到非常奇怪。奇怪在於港、台的情况並不相同。兩獨同樣跟中華民族對立。然而台獨只是終結一個流亡政權的軍事佔領,港獨卻必須從一個帝國分離。兩者合流的空間非想像中大,打手無須“上綱上線”。
在較早前回應王丹的“台獨流血論”;蔡丁貴就指台灣、中國並無主權從屬關係,台灣人要做的是廢除“中華民國憲法”。這個並非台灣人的主觀看法。澳洲學者Bruce Jacob更認為,台灣根本未曾被中國統治。
民主派主張落實一國兩制,梁振英卻指其為“漸進式港獨”。梁以台灣的“一國兩府論”為例,指台獨主張是基於之前有人提出“一國兩府論”。此乃大錯特錯。“一國兩府論”是國共基於共同利益強行套往台、澎的。之所以強調“兩府”,是為了可用一國論來解釋台灣、中國的分治。“一國一府”反而將台、澎排除了。 論背景,台灣的“一國兩府論”一開始就跟香港的“一國兩制論”不同。 先不說一國一制還是兩制,是決定了一國再去討論的事情;梁振英對台獨的理解是錯誤的。
一些人認為台灣、中國的分治是國共內戰造成。筆者只需指出兩點,便可將其推翻。第一,毛澤東曾表示支持台灣、朝鮮進行民族自決。毛說得很清楚,那是民族自決。既然認同台灣民族論,那自然不會視台灣為華人內戰戰區。第二,中華民國憲法有關領土範圍的條文從未涵蓋台、澎。“中華民國”之所以存在於台灣;是因為日本戰敗,盟軍要佔領大日本帝國。台、澎是當時大日本帝國的領土,麥克亞瑟指派了中華民國到台灣接降。
有說台、巴之所以“斷交”,是因為台灣人不承認“九二共識”。那簡直胡說八道。一個國家跟另一國家進行邦交;無論自已內部分成幾多個政府,對方也只會接觸一個最有代表性的。巴拿馬的邦交對象是中華民國。既然中華民國不存在,那邦交自然告終。又或者巴國緊隨聯合國的方針;認為中華民國沒有滅亡,只是顏色轉換了。無論是哪個可能,“台巴斷交”也是必然的。
為了論證陳志全等人對基本法缺乏忠誠,從而褫奪他們的議員身份;藍絲帶為陳等人跟綠委會面的事大造文章。最令人哭笑不得的是,何君堯竟然質問:“台灣哪裏有國會?台灣何時獨立了?”。彷如周子瑜事件,明明擁護中華民國卻成了台獨分子。若然何律師心目中的台獨是從中國分離;那麼在指責別人“勾結台獨”之前,要否說明台灣何時成了中國一部份?抑或何也是一台灣主權未定論論者,故出現“台灣哪裏有國會”的困惑?!
當然,打手們可以說:“基本法列明台灣是中國一部份,不認同這一點又或者跟一些不認同這一點的人來往就是不尊重基本法!”。但這樣子問題可大了。始終主張和對一件事的看法是兩回事。例如一個人主張“兩岸”統一也不能埋沒良心的說“兩岸同屬一中”,因為那並非事實。如果那是事實,那中國蒙養大量像統一促進黨的組織又是甚麼鳥事?若然“兩岸”同屬一中,那又何以促進統一?這不就恰恰說明,台灣並非中國一部份?就像林鄭擬灌輸港童“我是中國人”的觀念,恰恰說明港人對中國存在反認同。自己也認為事情並非那樣,卻硬要別人承認。能不惹人發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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