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9日 星期四

「門道」和「熱鬧」

〈洛杉磯看台〉
「門道」和「熱鬧」

廖清山

日商「百尺竿頭」於2016年收購樂陞科技破局,投資人損失慘重。一群人除向樂陞前董事長許金龍提告求償,同時也控告陳文茜、李永萍和尹啟銘3名前獨立董事為共犯。他們表示,由於相信這三名前獨立董事有一定的社會公信力,會為投資人把關,使他們對樂陞股票有信心。沒想到最後是一場騙局,讓他們血本無歸。

但在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整起公開收購詐欺案由許金龍主導,不但隱瞞董事會,也欺瞞3名獨立董事。由於缺乏證據證明獨董知情或者同為共犯,且當時獨董評估結果屬於中立建議,因此做出不起訴處分。

在案發當初,引發軒然大波,獨立董事陳文茜馬上請辭;李永萍因有脫產跡象,超過千萬元財產也遭到扣押。經過落力表演,如今一如預期,法院奉送每人一顆安心丸。他們又可以開開心心,安安穩穩的過日子。也許在得意地壞笑時,說不定會噘著嘴說,「哼,想鬥我們?沒門兒。」
因為——

對,法院是「他們的人」開的。

無獨有偶,同一日的新聞報導,柯建銘自訴馬英九教唆洩密、加重誹謗等罪,高等法院駁回柯建銘上訴,判馬英九無罪定讞。

柯建銘在憤憤不平之餘,透過辦公室發布新聞稿指出,馬英九介入司法個案,教唆黃世銘洩密已是罪證確鑿。沒想到法院卻忽視如山鐵證,縱放毀憲亂政之人,讓人遺憾。法官掩飾馬英九教唆洩密的犯罪事實,「實乃黃鐘毀棄,瓦釜雷鳴,讓人不禁懷疑公義是否尚在人間?」

雖然義憤填膺,柯建銘清清楚楚地指出,黃世銘與馬英九隨行秘書林有振做偽證罪證確鑿(馬英九曾對周玉蔻說,有些資料、譯文他看不懂,所以主動找黃世銘到官邸。黃世銘打自己的官司也如此承認。不過,這次判決,口供卻變成黃世銘是主動跑去找馬英九),待起訴後此案就有再審的機會,讓司法與公義有重見天日的一天。但是很顯然,他的希望最終大概會再度落空。
因為——

沒有錯,法院是「他們」開的。「我們」硬是拿「他們」沒有辦法。

根據調查,台灣民眾有84.6%不相信司法。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幾乎從二二八白色恐怖時期的「你敢叛亂,我就亂判」開始,「他們」就公然與台灣人為敵,不知法院是講理、講法的地方。做為審判者的法官,不可有「立場」,而應中立、公正。這是常識,也是原則,但「他們」一點也不重視。

一個二十一歲的年輕人江國慶,經反情報總隊上校柯仲慶以電擊棒刑求,逼迫他自白,承擔毫不相干的罪責,硬生生的被抓去槍斃。多年後,卻發現並證明這是「他們」泡製出來的冤案。

1990年代蘇建和、劉秉郎及莊林勳三人被以「結夥強盜、強姦、殺人」等罪名宣判死刑的重大刑事案件。他們歷經6次死刑判決後,台灣高等法院終於做出再更三審宣判,合議庭以沒有證據顯示3人涉案為由,做出無罪判決。

長達21年的纏訟,明顯重創司法形象,但是沒有人真正在乎。司法改革,說的比做的多,公平正義,只是空中樓閣。

也許有人會反駁,冤假錯案所在多有。這句話,說得沒錯。

201737日,美國密歇根大學下設的國家冤假錯案登記中心(National Registry of Exonerations)發佈了上一年度冤假錯案年度報告,總結了過去一年刑事案件中獲得平反、無罪釋放的數據信息。

其中提到,自1989年到2017315日,美國共計有2000例入刑的無辜者獲得昭雪的案例。

在冤假錯案的發生原因方面,主要包括證人指認錯誤、司法鑑定結論錯誤、被告人錯誤的認罪、辯護沒有發揮應有的價值。而在2000個案例中,最終證明所指控的犯罪事實根本沒發生的案例佔到了43%,這表明證人做偽證、所謂的被害人控告等問題成為美國冤假錯案的重災區。

堪薩斯州麥金泰爾因被控謀殺,當年被捕時年僅17歲,警方在未申請搜捕令的情況下,僅審訊了19分鐘後,便將他拘捕。但多年來他始終聲稱自己無辜;在坐了超過半輩子牢後(麥金泰爾今年41歲),他終於重獲自由,地區檢察官近日決定撤銷指控,將其釋放。據法庭宣誓書顯示,曾有兩名目擊者明確告訴檢察官麥金泰爾不是兇手;但是其中一人受警方脅迫作偽證,才導致麥金泰爾獲罪。

不過針對這類冤假錯案,美國却傾全力想法改革。

他們設立犯罪確認小組、DNA技術洗冤計劃、對無辜者支付經濟賠償。他們更通過社會非營利組織建立了詳實的冤假錯案檔案庫,另一方面依靠社會力量積極為無辜者提供法律援助。

最重要的,他們相信制度再怎麼完善,還是需要適任的人去完成工作。假如無法達成任務,對不起,只有讓他們退位。以法官為例,一旦被發現不適任,人民就可以發動罷免。

去年加州史丹佛大學學生及泳壇新秀特納性侵23歲女子,3罪成立但僅獲輕判6個月,表現良好的話更有望提早3個月獲釋。女權團體、性侵受害人,及舊金山市民帶著收集到的1百萬個各界簽名,直搗設於舊金山的加州司法表現委員會辦事處,要求將聯邦法官珀斯基「炒魷魚」。

又,美國蒙大拿州對亂倫強暴12歲女兒的40歲男子,檢察官曾建議將被告判刑100年,緩刑75年。但根據跟檢察官達成的認罪協商,格拉斯哥市地方法官麥吉恩僅將被告判處刑期60天另加30年緩刑,引發眾怒。該州有1.6萬人上網聯署請願書,要求罷免這名恐龍法官。

請願書説,「法官讓那些魔鬼走在我們的大街上,現在是到了懲罰恐龍法官的時候了。麥吉恩很快就要退休,他不應當拿到蒙大拿州人民的退休金。他沒有履行他擔當職務的職責。」

這種情形若在台灣出現,監察院大可以彈劾法官,做出嚴厲的處罰。可惜到今天為止,不但法院是他們所開,連監察院都是他們所把持。如何做,對「他們」有利、有害,「他們」早就盤算清楚。這就是馬英九成為金鋼不壞之身、百毒不侵的道理。

相反的,台灣人永遠只能被迫,蹲在「有害」那一個角落。

陳水扁因為當了「他們」的「總統」,「他們」吞不下那口氣。卸任後,利用臨時更換法官、小案併入大案、辜仲諒作偽證各種伎倆,最終以「實質影響力說」把他入罪(不要忘記,害他的人除了馬英九、蔡守訓等狡猾、霸道的一干人,還加上「會自己去猜測上意」的檢察官陳瑞仁)。

郭瑤琪,雖然是「他們」自己人,却因為替台灣人陳水扁做事,明明沒有找到2萬美金的下落,而且汙點證人李宗賢說詞前後完全不同,被指為收賄茶葉罐的數目,從「兩罐」到後來筆錄變成「一罐」;茶葉罐的顏色,從「絕對不是紅色」到「紅色」;裝茶葉的袋子,從「塑膠袋」到「絲質蕾絲袋」;茶葉罐的材質,從「鐵罐」到「厚紙」。明顯的說謊栽贓,結果郭瑤琪還是逃不過牢獄之災。

也是「他們」自己人胡鎮埔,在陳水扁的總統任內被拔擢為第一任陸軍司令,後來又轉任退輔會主委的陸軍二級上將。當時許多老將領難以接受現實,對胡「頗不諒解」,常在軍中放話「胡在幫民進黨政府拚業績」。因為他被認為受到陳水扁「照顧」,卸任後接連遇上兩個官司,整整九年都籠罩在訴訟陰影中,耗盡心力最近才拿下勝訴。

「司法證明我一毛錢都沒拿,反而是律師費花了三百多萬元。」

花三百多萬律師費,只為證明沒貪污二十四萬元嗎?不!他要的,就是「還給我公道。」而他很清楚,那份公道早就被參雜奇怪的顏色——政治。

整件事是政治追殺(證人前立委林國慶語),胡鎮埔却要費時曠日,花錢「消災」(如假包換的政治災害)。官司獲勝後,他對記者說,「我不能說司法很爛,如果真的很爛,今天我怎麼可能被判無罪呢?但打官司的運氣很重要,就碰運氣嘛……」

這是一個老將軍的感慨。雖然他說,「我對自己一直很有信心,不相信司法真的死掉了。」但他也明白,「運氣」的確成為他在應該頤養天年時,不得不追求的「目標」。萬一有什麼差池,「運氣」不好,他都有可能步入死無葬身之地。很吊詭、很荒唐,很辛酸,但是更加令人無言。

都說內行看門道,外行看熱鬧。但台灣的司法早就設有規矩,一旦涉案(不管原告或被告),誰有事,誰沒事,一切由「他們」說了算,台灣人不接受都不行。也就是說,司法門道,大喇喇地開門見山,告訴大家哪個是操生殺大權的老大,用不着內行人,誰都能看懂。又因為一切依「章」行事,行禮如儀,無法遇期出現驚奇的場面。外行還想看熱鬧,只有死了那條心。

以柯自訴馬教唆洩密罪為例,一審法官是一個「不懂事的小女子」唐玥,曲解「憲法」為馬英九脫罪;二審則由一心一意效忠「黨國」的受命法官曾德水,摒除對己方不利的所有證據,拿「偽證」作出避重就輕,似是而非的判决,偏袒被告馬英九。台灣人對「他們」的挾勢弄權,除了徒呼負負,却完全無可如何。

這,就是台灣的現狀。很不幸,也是台灣人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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