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磯看台〉
從槍手到門神
廖清山
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期間(1998年至2006年),他大姊馬以南2001年4月擔任中國化學製藥公司副總經理。中化未利益迴避,從2001年10月至2004年12月間止,標到北巿聯醫藥品採購案,金額共6098萬元,遭法務部開罰2000萬元。中化不服提上訴,最高行政法院近日判中化敗訴定讞。
從任職到拿下市府標案的時間推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馬以南就是一個如假包換的門神。中化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更是無法爭辯的事實。却要拖那麼久才判定他們犯法,實在沒有天理。
就算審判過程一拖再拖,也許還有人會質疑,「不是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嗎?怎麼馬英九的大姊馬以南也會出事!」
問這話,顯然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慘遭政治追殺的陸軍上將胡鎮埔不是得到特殊「經驗」後,說,「打官司的運氣很重要,就碰運氣嘛……」?何况門神是穩賺不賠的工作,但自然也不是隨便哪一個人都有機會當。僱用他們的人都了解,有好處大家分,一旦出事,門神却不會有事。樂陞的獨立董事陳文茜等人之所以沒事,就是這個道理。
不過還是不要忘記,這個道理之所以有其道理,背後還得靠國民黨支撐,否則不克為功。
馬以南從小對這種「巧妙」,早就了然於胸,所以不斷以身試法,樂此不疲。
1968年中央日報及商工日報便曾披露,馬以南曾經替人做槍手參加大專聯考。結果這項涉及偽造文書的行為,卻因為被代考人落榜沒考上,承辦檢察官就替馬以南創造沒考取不起訴的案例。當時教育部不但強調要撤銷當事人的學籍,更要取消涉案人的護照。結果馬以南的護照不但沒有被撤銷,還立即赴美居留。三年後,甚至幫助馬英九以依親的理由辦到綠卡。
之所以有這種結果,原因在於其父馬鶴凌是國民黨高官,法律辦不到他們。
吃髓知味之餘,馬以南一生不計毀譽。只要能撈到什麼好處,她絕對躬逢其盛,永不放棄。
2007年秋,馬以南代表馬英九為涉嫌盜採曾文溪砂石、行賄官員、 及職棒詐賭案被起訴的國民黨台南縣議會議長吳健保參選立委站台助選(吳健保於2011年因此三項罪名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與2年、議員資格遭解除、褫奪公權1年)。
2008年2月27日,《壹週刊》以「向黑幫募款拉票,馬以南大陸密會白狼」為題爆料,2007年6月8、9日那段時間, 馬以南搭機至香港再轉深圳,密會外逃的十大通緝要犯竹聯幫元老白狼張安樂。兩人一同出席當地台商的馬英九造勢募款晚會為馬英九拉票,並募款約兩千萬元。
2013年4月3日,《壹週刊》爆料,馬以南疑似利用關係,讓與她交情匪淺的達欣工程加入雙子星聯合開發案。
2013年10月,大統長基爆發混充食用油的假油事件,馬以南被懷疑當門神。
就馬以南的性格,根本沒有「白幹」這一回事,而且上面她的所做所為,都是公開的。其餘背地裡她還幹過什麼偷雞摸狗、作姦犯科的事,只有天知地知她知了。
種種惡行惡狀,當然不只一件兩件,馬鶴凌早就看不過去。
2005年4月24日,就在馬英九競選黨主席的造勢大會上,馬鶴凌就曾經當眾斥責馬以南,說,「妳不要講,我不認識你喔!(馬家)最混蛋就是妳,最失敗就是妳這個女兒教壞了!」
看到了沒有?馬以南果然是一個被教壞了的混蛋。然而即使挨罵,馬以南後來在撰寫祭父文(馬英九潤飾)時,不忘美化其父,順便美化自己,美化全家。
其中提到,「您對我們從小的身教、言教,都是朝著修身、齊家、養成良好生活習慣、培養讀書興趣的方向前進。」
又說,「在人格的教育上,您要求我們明強誠正、賢良孝友。我們姊妹出嫁後,都和夫家和睦相處,得到公婆的疼惜,都應歸功於您的嚴格管教。您一生自詡於孫中山先生的忠實信徒,一直以天下為己任,有范仲淹『先天下之憂而憂』的情懷,以及「捨我其誰」的使命感。有一陣子,我們姊妹還戲稱您為『馬中山』!」
都被說是教壞了的混蛋,還敢夸夸其談,說什麼身教、言教,人格教育云云。馬以南真不知世間尚存有羞恥這種東西。
據說這篇文章,還成了靜修女中國文課堂上的教學題材。
假如不知馬鶴凌其人,這篇文章也許還可以認同子女一片孝心。但做為教學題材,就嫌有點誇張,因為文章並沒有丁點過人之處,而且還戳到故人痛處(孫中山除了會打嘴砲,特技就是玩弄未成年少女,連朋友、恩人的女兒都不放過。馬中山云云,真是欲蓋彌彰)。尤其是「從小的身教、言教」和「要求我們明強誠正、賢良孝友」兩句,對照馬鶴凌生前的荒唐行徑,格外覺得諷刺。
《壹週刊》第356期曾經揭露馬鶴凌生前與有夫之婦不倫戀。
報導說,女子翁惠美的前夫吳家政表示,當年馬鶴凌66歲,與24歲的翁惠美在福州街佳利旅社發生關係。而且馬鶴凌還向翁惠美說,希望可以再替他生一個「兒子」。
據說,吳家政曾親眼看到「馬鶴凌與翁惠美二人緊緊的抱在一起,嘴對嘴的親吻」,為此還找馬鶴凌理論(當時馬鶴凌一本正經地說,他親吻翁惠美是看得起她)。不過,馬鶴凌叫他不要張揚,還說只要配合,未來不論是軍中或是其他事業都會幫忙(吳是職業軍人),而且會安排翁惠美的出路。果然,1994年,吳家政的舅舅因為涉及台開土地弊案,找馬鶴凌關說,事後,一審被判無罪。
翁惠美在接受採訪時承認說,馬鶴凌和她是師生關係。但她因為不滿他的輕薄,當時還寫信罵過馬鶴凌,信中寫道,「滿口仁義道德……私底下卻又不知欺騙貽誤多少青春年少純情無辜之少女……實在令人心寒……。」她並指馬鶴凌「城府之深」「老奸巨滑」無人能及,禁不住,多加了幾句,「舉頭三尺有神明……不報汝身者,必殃及兒女子孫……。」
這種指控和咒罵,相當嚴重。心中無恨,絕對說不出來,可知翁惠美受創有多深。
後來在馬鶴凌見證下,吳、翁2人協議離婚。馬鶴凌並曾控告吳家政恐嚇勒索2億元,最後以「誤會一場」結束。
2005年, 馬鶴凌在翁惠美住處心臟病突發,送醫不治(當時有報導,馬鶴凌的乾女兒陳美琪說,「對馬鶴凌的病因仍存疑」)。死後一段時間,馬鶴凌妻秦厚修才匆匆趕到醫院,見上已無生命跡象的丈夫一面。
馬鶴凌一生有無數乾女兒,翁惠美不過其中之一。不知其餘眾多乾女兒,是否都安然無恙?
這裡還有一個小插曲。馬英九辦其父喪禮,雖然只花了7萬塊的喪葬費, 但是在事後,却向市政府領了高達74萬的補助。其見錢眼開,可見一斑。
事實上,馬英九身家上億。從法務部長開始,就有特別費貪污的問題,一路到台北市長卸任,當到總統,把貪污特別費除罪為止,心意從不曾離開過一個錢字。之所以恢復十八趴,何嘗不是把自己大大加薪,每個月一口氣加上一萬三千多?
馬英九的特別費案判決時,法官蔡守訓引用宋朝的「公使錢」;律師團也提出「大水庫理論」,使馬英九輕易脫罪。簡直荒謬透頂,更是法界的笑話。
特別是對於大水庫理論,侯寬仁後來在接受訪問時說,這純粹是馬為了事後解套想出的一個理論。連前最高法院院長楊仁壽受訪時也說,最高法院不認同「大水庫理論」。楊仁壽還質疑檢方為何沒針對「大水庫理論」加以指摘、上訴。
侯寬仁表示,我們國家的預算制度是年度預算,年終沒有用完,是要繳回國庫的。「大水庫理論」是把預算的年限打破,只要他八年任期內都還算,這明顯違背預算制度。
他說,依法,一筆款項進來,跑到哪裡去,那就彰顯當事人的意圖。馬當時薪水14萬多元,每個月匯20萬元給太太,其中有些是特別費的錢,這是很明顯的詐欺及侵占公款行為。「如果這不是貪瀆,那什麼才叫做貪瀆?」
除了這些直接和錢有關的事,馬英九更涉及多項弊案,大巨蛋弊案、馬小九特別費案、財產來源不明罪(總統月薪只有47萬,但根據馬英九向監察院申報的財產,馬每月平均可存48萬元)、國發會土地弊案、貓纜案……。林林總總,不勝枚舉。
然而愛當槍手和門神的馬以南,吹擂馬鶴凌家教有多好;貪瀆成性的馬英九,竟以「溫良恭儉讓」自居。
這家人,既當了婊子還要立牌坊。太不可思議,也太不要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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