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蔡英文總統 台灣大學出賣台灣
莊玄如
國立台灣大學聲稱附設之實驗林管理處為國家託付代管國土之單位,是否為中華民國政府所移交?移交當時是否已全面清查移撥土地內是否含括人民土地?台灣大學應為一學術單位,是何權利得以管理國家土地?又「大學法」為國民政府所制定,是為中國境內所制定的法令,國民黨國民政府迫遷來台,將未經台灣人民同意的土地,以外來殖民者姿態,將台灣人民固有土地收歸為公有,再以行政命令將人民土地移撥授予大學,曲解大學法「大學應受"學術自由"之保障,並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享有"自治權"。」之解釋。土地轉撥台灣大學後,中華民國政府就由台灣大學對台灣土地上下其手,應做學術研究台灣土地歷史之用的土地,從未有所研究,應做森林管理之林產,卻被砍伐做為校產收入。
當2017年9月24日國立台灣大學被以中國台北台灣大學名號,辦理中國歌唱節目錄影,中華民國國魂已經蕩然無存,這是台灣人所樂見的。中華民國政府是否合法取得台灣國土為領土?其國土是否為合法公有財?當台灣大學挾「大學法自治權」取得大學自主權利,雖稱代管國有土地(台灣大學校生農字第1060070024號)(教育部臺教高(三)字第10600904383號),但台灣大學得以代管者名義對原墾農民提告,強拆民宅,而中華民國教育部覆文台灣大學擁有大學自主權之下,可見得黨國體制下的政府賦予台灣大學至高的權利。大學法保障學術自由的「自治權」已擴展為台灣大學對國家權利的處分。當台灣大學以代管者姿態擁有全台1%土地時,中國對台的統戰將可透過台灣大學甚至「大學法」賦予高等教育大專院校,取得更多台灣的領土,一場名為音樂學術的交流,背後隱藏多大的政治陰謀!
倘若,名為台灣的台灣大學,與中國簽署「一中原則白皮書」,又在中國上海在台灣舉辦歌唱節目錄影時,連校名都無法堅守,任由竄改時,國家土地在其擁有至高權限的管理下,託付該校所有,台灣的領土亦將蕩然無存。在不完善的中華民國憲法體制下,台灣大學有諸多的司法漏洞可以游走。在黨國時期不合理且具帶掠奪性的土地移撥,是否符合現今土地正義的轉型正義?蔡英文總統身為中華民國總統應當負有守護台灣領土的責任。國土屬於全體國民所有,超越學術研究之外的營利及政治媒合,不應再任由以學術研究,教學實習的辦學單位主導台灣領土權力。前瞻大計畫主要發展都聲稱土地"公有",在國民政府來台,將台灣原住民土地視為日產充公後,轉型正義未落實土地正義之前,前瞻大計畫難道不又是掠奪台灣土地的惡行?台灣原墾先住民不是國土侵佔者。沒有台灣先人的墾拓,如何收留國民黨流亡軍隊?轉型正義不落實,我相信前瞻大計畫將窒礙難行。
台灣就是台灣,不是中華民國。無法守護台灣領土,中國將可以利用台灣土地的統戰,讓台灣人失去台灣。盼民進黨執政的蔡英文政權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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