狀告蔡英文總統 台灣大學出賣台灣~之二
莊玄如
據2017.09.26投院美文字第1060001554號函之回覆,國家法院已然成為國家掠奪人民財產之工具。1944年日本還沒投降,對台灣還有治理權時,國民黨就已計畫性派員來台密查台灣資產。國民黨在中國成立台灣調查委員會,已經計劃著掠奪台灣的開始;1945年美軍在日本廣島投下原子彈後,日本放棄台灣治權,當時的國民黨仍在中國與解放軍內戰。台島原墾農自祖先傳承的土地期待著日本投降,還歸於民,豈料1945年國民黨政府來台,就直接在台灣本島實施在中國實行失敗的「土地法」,農民集體委請地方識字人士,都已備妥的還我土地陳情書,卻因為228事件的爆發,無從遞出……。
如果國民黨與日本的爭戰是為了保護台灣人民,而接受日本投降,要在台灣宣示中華民國主權,則1944年成立的台灣調查委員會,就應該在戰後歸還台灣島人民歷代傳承的土地與資產。然而台調會對於台灣資產的調查,卻是中華民國對台灣的另一個「掠奪殖民」。
直到今日台灣人經歷228大屠殺、白色恐怖、美麗島事件抗爭,殞失鄭南榕、陳智雄、湯德章等愛台烈士們的犧牲,陳菊、施明德、姚嘉文、呂秀蓮等前輩的冤獄,到了今天台島人民期待的民進黨執政,不實現過去台灣獨立奮鬥的目標無妨,卻在台灣人以為的民進黨執政就是台灣民主的今天,國家法院卻還是用黨國體制下的「合法掠奪」姿態,解釋黨國接收敵偽日產的「非法掠奪」,用國家合法企圖掩飾黨政非法,用國民黨強制行使在台灣人民、土地上的中華民國憲法,掠奪台灣人的人權、物權、居住權、生存權、財產權。依據法務部行文南投地方法院的覆文2017.09.26投院美文字第1060001554號函之回覆,經過三級法院的判決中完全漠視國民黨侵台前,台灣人民的土地歷史正義,而是以掠奪者的姿態,無視人民財產權,強行將民有土地登記為國有的過程解釋為合理、合法。
『1850年代法國經濟學家巴斯夏(Frederic
Bastiat)告訴我們:「法律有時會與掠奪者站在一起,甚至會親自進行掠奪,好讓受惠者免於羞恥、危險與良心不安。法律有時會動用法院、警察、治安人員與監獄體系為掠奪者服務,當被掠奪者起而為自己辯護時,反而成了階下囚。簡單地說,這就是所謂的『合法掠奪』」。合法掠奪比法外掠奪更可怕,由民間傳言的「白道比黑道更可怕」也可知一斑!』
就2017.09.26投院美文字第1060001554號函回覆中,司法判決的觀點皆由法官自由心證之裁判,由莊家所提出之證據皆為法官斷定為無從證明或未為實體法院所採納,當政府機關成為掠奪者,以法律動用法院、警察、治安人員與監獄體系為掠奪者服務時,被掠奪者起而為自己辯護時,反而成了階下囚。這些司法枉法裁判時,人民有為國家司法、法律、人權保障嗎?陳前總統水扁先生不也在掠奪者的合法掠奪下成了階下囚,剝奪了他卸任後的人權嗎?
如果台灣原墾土地為中華民國國有,為何台灣大學為管理者的中華民國土地登記是到了1996年才辦理第一次囑託登記?這50年當中為何台灣山林地是任由應該從事辦學、學術研究的台灣大學恣意砍伐森林杉木,並闢路經營遊樂區,再可提報"高山森林"遊樂區為「都市計畫」,挾以公共設施名目,強收人民百姓世代傳承的土地,進行旅館、飯店、餐廳等等具有經營利益的開發,溪頭地區整座山林在日本時代即列有「保管竹林台帳」管理,1946年被重新謄抄為「竹林【承租】保管申請」,1947年228事件開始屠殺台灣人,世代務農的農民對日抗爭「竹林事件」之後,還要面對「228事件」的威權恐嚇,台島農民不是沒有反抗,而是爭取到保有50年的權利,直到真正台灣人的李登輝總統執政,1989年以總統命令發布「公地放領」,應屬台島人民的土地應發還台灣人民,只是需繳足土地租稅,然而黨國體制的侵占仍以軍政力量控制台灣主權,一部總統命令卻被行政院長郝柏村以行政命令(行政院79.12.20覆台七十九內字第38766號函;)下達各部會到台灣大學,「准予免辦」,而使台灣人民的權益再受國民黨軍政掠奪,這些在台灣總督府、行政院檔管資料、國發院檔案管理局內都歷歷有案的資料(原內政部發函行政院之公文七十九年十一月六日台(79)內字第847320號函,目前經內政部中部辦公室知會遺失),三級法院從未查證,亦未釐清台灣大學土地取得的合法性,既已判決原墾農敗訴,案例又不只一二,卻未有一法官謹慎,明理的審判,爭議50年的土地紛爭,三級法官卻在短短5年定讞判決,農民務農一輩子,卻為了保固祖先傳承的土地費盡畢生積蓄,終究又在歷歷期盼的民進黨執政下,被學術機關挾以國家司法動用300名,人民納稅供養的保安警察,以武力強暴,將人民拖離世代居住的「家」,用警察暴力隔離人民守護家園,壓制路旁,眼睜睜看著家被拆,地被奪,我們奮力抗爭只為鏡頭寫下民進黨執政的暴力民主,台獨抗議民眾不是「暴力份子」。
白色恐怖黑名單之一蔡丁貴教授主倡以「非暴力抗爭」台灣建國,廢除中華民國憲法,制定台灣新憲法,這是台灣人民應有的權利,所以台灣人站出來一起抗爭,幫助守護莊家祖地,如同守護台灣土地,守護台灣主權,台灣人民保衛台灣國的意志,卻被民進黨執政的中華民國保安大隊鎮暴警察,如同美麗島、白色恐怖的鎮壓,我們不知道以教育辦學的台灣大學,竟然能有至高的行政權力,要求法院下達警政支援大學自治的學術機關,更不知道以研究教學的台灣大學,可以與中國上海「國家台灣辦事處」,進行統戰交流,這不只是台北市政府、高金素梅立委的事,我們的國家現在是民進黨蔡英文「政權」執政,一間掛名「國立」的台灣大學,應是國家政權之下,協助國家成長,照顧國民的單位,不應再是國民黨黨國體制下,掠奪人民權利的機關,「轉型正義」不只有清查黨產,黨國體制下設立的高等教育大學,已然成為國家掠奪人民財產的工具時,是否國家民主應該重新審思,對台灣大學收回國土,慎防假學術交流名義,盜賣台灣領土,使台灣喪失土地主權,達到中國統戰目的,並可在公平正義的轉型之下,回復人民應有的權益,以恢復台灣人民對民進黨執政的向心力。
還我河山陳情書
民產被當日產接收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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