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復台灣國及主權
黃虎旗復國黨籌備處
執行長 黃清雄
台灣經濟困境是因產品標明產地"台灣",寫下的國家是「流亡的中華民國」。自馬英九當總統的時候,搞外交休兵,台灣外銷產品變成"中國貨",以中國海關出口至東南亞國協地區,這種掛羊頭賣狗肉的荒謬事,商人不得不屈從。事實上,流亡的中華民國已自行爬在紅色中國的褲襠下。國民黨人尚沾沾自喜。馬英九們亡國恨已變成亡國奴,卻利用台灣海國的選舉假期大喊"罵死"台灣人。
台灣國際法學界,有些人士隨著美國小咖人云亦云,說1951年舊金山和約第二條規定,日本放棄對台灣的一切權利,未規定受惠國,便自作聰明地說,台灣地位未定。其實,錯了。因為國際法的一個定律是:條約不能執行,是無效的。美國官學界漏了一句話,和約第二條不能執行,便自行補上一句:台灣地位未定,100%胡扯。換言之,美方並沒有公開說,和約第二條不能執行,而他們說地位未定,作弊了。
和約第二條真義是台灣人民有權利復國,恢復1895年台灣民主國。這是依據羅馬法uti possidetis juris,即是吾土吾民所有。拉丁美洲各國全部依此法宣布獨立。
有些學者質疑,台灣民主國的年號為永清,我們把它去除就好了。就像身上長的痣,去除後,一定更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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