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7日 星期四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台灣教授協會/兩岸協議監督聯盟新聞稿

【民主陣線】10/31「對台企聯郭山輝、葉惠德提出賄選刑事告訴」記者會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台灣教授協會/兩岸協議監督聯盟新聞稿

捍衛台灣民主/對台企聯郭山輝、葉惠德提出賄選刑事告訴

確保人民的自由意志不受威脅、扭曲,在真正、定期的選舉中形成政府,是作為民主國家的最基本條件。近年來,中國北京政府,一再動員台商協會與兩岸紅頂商人干涉台灣的選舉與政治運作,對台灣的民主政治已造成極大的扭曲與威脅;2012年大選,中國國台辦與台企聯郭山輝、葉惠德及各地台商協會會長,以優惠機票大量動員台商、台幹返台投票,此等行為已涉嫌賄選守護民主平台會長徐偉群、台教會會長呂忠津、兩督盟召集人賴中強,今天下午對郭山輝、葉惠德提出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八十六條之罪告訴 

一、    郭山輝係中國大陸全國性台商組織「全國台灣同胞投資企業聯誼會(簡稱台企聯)」會長,兼2012年總統大選「 馬吳競選總部大陸台商後援總會」總會長;葉惠德係台企聯常務副會長兼馬吳競選總部大陸台商後援總會發言人。二人於2011年年底至2012115日間,透過台企聯各地台商協會組織系統,提供低於市價三成至四成的優惠機票(不正利益)予中國大陸台商、台籍員工及家屬登記回台投票,要求「投票給有利於兩岸關係的人」(約定為一定之行使),經此管道返台投票者,僅上海台商協會部分,即有一萬三千人,深圳有四千六百五十人,全部合計當在五萬人至十萬人之間。 
二、    根據美國之音2012110日報導:台企聯在20118月已經開始與相關的航空公司協調,為大陸台商提供團體優惠機票,並視乎台商的需要,向航空公司爭取增開加班機,以鼓勵更多大陸台商回台,在114日的台灣總統大選投票。身兼國民黨馬吳競選總部大陸台商後援總會發言人的台企聯常務副會長葉惠德表示,台企聯統籌的優惠機票,由今年11日至215日,比平常的機票便宜三至四成。 
三、    今日導報2012111日報導:郭山輝透露,因返台投票時間在過年前9天,目前台企聯推出AB返台套票方案,在14日前回台投票後返陸上班,再在過年前23天再返台。目前各地返台套票方案不一,從大陸南方城市返台套票約為1,500人民幣(下同);上海則是2,000元。 
四、    中評社20111219日報導本月七日,中共國台辦常務副主任鄭立中、中共民航總局副局長夏興華、華航長榮南航深航代表和廣東各台商會長在深圳開會,會中達成決議,只要台商台胞願返台投票,赴台協登記者,各航空公司必須開加班機,載完為止。其次,夜間十二點前的加班機,來回價格為一千五百元人民幣(票面價為三千九百元);十二點後的紅眼航班降為一千三百元。
五、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6條規定「對於有投票權之人,..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我國法院實務認定「候選人或者樁腳,提供機票予選舉人返鄉投票,構成賄選罪」(最近判決:澎湖地方法院100年度選訴字第1號刑事判決,金門地方法院99年度選訴字第8號刑事判決),郭山輝、葉惠德二人對於有投票權之台商、台籍幹部及眷屬提供返台機票優惠利益,已遠遠大於法務部查賄門檻(新台幣三十元),也大於前二判決金門、澎湖離島票價,核屬「不正利益」;渠等身兼馬吳競選總部大陸台商後援總會幹部,且要求「投票給有利於兩岸關係的人」而約定為一定投票權之行使,涉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6條之罪。

時間:20131031日下午3
地點: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博愛路)
出席;守護民主平台會長徐偉群台教會會長呂忠津兩督盟召集人賴中強 
新聞聯絡人:兩岸協議監督聯盟召集人賴中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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