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名黨員連署力挺陳致中再入黨」記者會
時間:2013年11月22日(週五)上午10:00
地點:高雄市議會第一會議室(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二段156號)
主辦單位:高雄市議員 鄭新助服務處
與會貴賓:台北市議員江志銘、嘉義市議員王美惠、高雄市議員鄭新助、林瑩蓉、翁瑞珠、陳慧文、林武忠、林芳如、張漢忠、連立堅、鍾盛有、蕭永達、陳政聞、陳信瑜
新聞稿內容:
就高雄市前議員陳致中申請再入黨,一邊一國連線全國議員總召、高雄市議員鄭新助號召千名基層黨員連署力挺致中入黨,並呼籲民進黨中央黨部應以團結綠營、捍衛公義為要,通過陳致中再入黨案。就此,發表三點聲明如下:
一、除名處分未予陳述機會,亦未通知受處分人,有違程序正義:
「除名」乃剝奪黨員黨籍並限制入黨期限之重大處分,亦係最重之處分。此類涉及黨員身分資格變動之處分,本應力求程序正義,始符民進黨黨綱之宗旨。然於陳致中除名處分中,不僅未予其陳述機會,除名結果亦未通知被處分人,形同剝奪其救濟權利,此舉違反程序正義,實難令人甘服。
二、 陳致中退黨之具體情狀實與其他退黨參選者(共十人)殊異:
觀諸其他退黨參選者,皆係「參加該區初選未獲提名後退黨」以及「未參加該區初選而逕行退黨」兩種。然而於陳致中所參選之高雄市前鎮區、小港區並未辦理初選,顯然非屬地方黨部協調未果而須舉辦初選或不服初選結果之情況,故與其他退黨參選者殊異(如附件)。
三、 應以團結綠營、捍衛公義為首要目標,重視基層黨員之心聲:
2010年市議員選舉時,倘陳致中未退黨,則該選區勢將舉行黨內初選,過程中難免造成同志互相攻訐、損傷士氣。然而致中為兼顧黨內和諧、維護同志情誼,接受各界建議以無黨籍參選後,卻遭除名之處分,實屬過重,失之衡平,於法、理、情皆有悖。今日有上千名基層黨員連署力挺致中入黨,本人懇切呼籲民進黨中央詳加審酌,應以團結綠營內部、整合本土力量、彰顯公義價值、以及維護黨員權益為首要目標,尊重、接納基層黨員的心聲,儘速通過致中入黨案,方能為2014七合一選舉及2016總統大選奠立勝選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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