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5日 星期四

保外就醫三十天大限:是惡作劇還是屢犯不改的仇恨?

保外就醫三十天大限:是惡作劇還是屢犯不改的仇恨?

美國華府人權行動中心主任及創辦人 傑克希利
節譯者:凃瑞峰
2015-01-11


台灣馬政府終於批准前台灣總統陳水扁的保外就醫。消息傳來,支持者無不雀躍。但喜悅很快轉為憂慮,因為這延宕多時的保外就醫,只有三十天。三十天後,如果陳先生的身體好轉,有可能再被送回監獄服刑。換句話說,如果陳先生的病情真正減輕,他就要被送回去造成他生病的環境,所以他可以再度發病。這是惡作劇整人,還是蓄意屢犯不改的仇恨?

這個三十天的限制從來不曾加諸在任何其他保外就醫的案例上,這又是一個特地為陳先生量身打造的限制。因六年不人道監禁已差點喪命的他,如果再度入獄,可以活著出獄嗎?已多次在獄中自殺未遂的他,有可能寧死也不願意再度被監禁嗎?他八十五歲的老母受得了再度失去日思夜想的兒子嗎?

這種方式的保外就醫不是人道考量,反而是一種霸凌。馬政府希望外界不知道這個真相。如果一個受刑人因監禁環境致病,嚴重到需要居家療養,執意再將他送回致病環境是極其予盾的。一個病人需要時間、環境以及妥善照顧才能真正有機會康復。如果康復代表再度入獄,這個大限的壓力就讓妥善照顧變成不可能。提供醫護的醫生也會擔心他們的仁醫仁術雖救了“阿扁”,但“阿扁”卻因他們而死。

這是馬總統的智慧嗎?還是法務部體察上意的作爲?如果是前者,馬先生應該將這些官員革職。如果是後者,馬先生想必已喪心病狂,需要診治。如果台灣人坐視,讓陳先生再度回監,台灣人是對台灣惡作劇,作賤自己。

陳先生需長時間療養才有可能康復。他的病是六年殘酷的監禁所造成 。特別是前四年,將他在早上四點挖起來到醫院做“過水式”的檢查;終日強光照射與監視;每日只許放風30分鐘;無床睡地板,腳也伸不直,擠在堆高及腰的法庭辯護卷宗之間;以及刻意的醫療疏失。現在他被警告,他只有30天的時間恢復健康,恢復後立即回監。我已經多次公開表示,對陳先生的迫害等同製造仇恨,是殘酷且不尋常的懲罰。這個保外就醫三十天的大限,再次證明我所言不虛。

無論是在世或過世,所有民選總統,只要未曾叛國,都是一個國家的象徵。這不只是對總統本人也是對總統這個職位的敬重。一位擔任過總統的人,他的經驗、智慧與洞悉事務的觀點不同於尋常職位的歷鍊。因此任何一個國家對其前總統都敬重有加。唯獨台灣的前總統陳水扁先生被不人道監禁,幾乎喪命。好不容易他現在得到保外就醫,稍微洗清台灣這個歷史污點。台灣是不是要再次玷污自己來再度謀害這位前總統?如果他們選出來的政府仇恨有餘,智商不足,台灣人自己是不是有足夠智慧來珍惜他們的國家象徵?

陳先生已在酷獄中待了六年。美國前Virginia州長麥登諾(Bob McDonnel),剛剛因貪污被判刑兩年確定。如果麥登諾先生開始服刑,美國的監獄系統不會刻意去造成他身心殘疾。相反地,他會在低度警戒的監獄服刑,受到妥善的醫療照顧。陳先生的案子,大多無罪或不起訴簽結,未結案的案子大概將來也都會無罪確定。被判刑確定的案子適法性爭議極多。有鑑於此,六年苦牢已經夠了。是無條件釋放他的時候了。我個人的建議是:讓他返家安度餘生,證明台灣有尊重法治與醫療權的民主素養。

醫生都知道漏尿與手抖,尤其是心理傷害,短期間不會康復。馬先生及其幕僚難道連這種常識都沒有?當然他們是心知肚明。台灣人必須自己聲援這位重疾纏身的前總統。陳先生在返家的兩小時車程中,對他兒子透露,他六年來都是在黑暗中忍耐,只期待天光,恢復自由,與母親,妻子,兒女,以及孫子團團。台灣人應竭盡所能,破除馬政府三十天大限的仇恨烏雲,讓天光能夠普照台灣的花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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