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島事件與大審:景美人權文化園區走訪
人權講師 蔡百銓
人權之道,坎坷崎嶇。血跡斑斑,駭人聽聞。1979年12月高雄爆發美麗島事件,次年3月美麗島大審在警總第一法庭舉辦。法庭就設在今景美人權文化園區裡。
在懶洋洋的陽光下,步入寧謐的園區,轉進這座小法庭。我們能否聽到歷史的迴音?能否想像戒嚴時期軍事檢察官與軍法官充當國民黨統治當局的爪牙?我們能否聽到受難者黃信介與施明德等人、辯護律師陳水扁與謝長廷等人的據理答辯?能否感觸廣大支持民眾內心裡追求正義的吶喊?
軍事法庭判決的叛亂犯與其他罪犯,都變成台灣人民心中的偉大英雄。騙肖也!創辦一份雜誌、舉辦一次演講,國民黨戒嚴當局就要抓人、關人、刑求羈押牢中的政治犯。轉型正義從哪裡作起?就從重審美麗島著手!就讓我們以刑法第125條濫權起訴罪,控告當年大審的軍事檢察官;以刑法第124條枉法裁判罪,控告軍法官。談論美麗島大審,必須先從《美麗島雜誌》說起。
《美麗島雜誌》與雜誌社(1979/8-12)
《美麗島雜誌》創刊於1979年8月,其源頭必須提前一年談起。1978年9月黃信介與施明德結合非國民黨政治人物,成立「黨外競選團總部」,作為參加年底「立法委員增補選」候選人聯絡處。黨外聲勢浩大,勝利在望(筆者擔任義工與文膽,與有榮焉)。這場選舉不幸遭到取消。12月15日 美國宣佈將與中國建交,次日國民黨宣佈停止選舉。25日黨外人士發表國是聲明,提出自決權:「我們堅決主張台灣的命運應由一千七百萬人民決定。」
1979年元旦美國與中國建交,人心惶惶。接著發生一連串事件:余登發與假匪諜吳泰英案、高雄橋頭遊行、許信良縣長撤職案、林義雄譴責國民黨叛亂、地下刊物《潮流》陳博文逮捕案、陳婉真紐約絕食抗議、鼓山事件等等。
1979年8月初黨外人士創辦《美麗島雜誌》,在中泰賓館舉辦創刊酒會。極右派《疾風雜誌》人員前來鬧場,鎮暴警察大軍壓陣。《美麗島雜誌》只出版四期,衝擊國民黨戒嚴政府,卻因為美麗島事件爆發而遭到查禁。
《美麗島雜誌》社務委員高達91人,網羅各地黨外人士。施明德表示計畫「形成沒有黨名的政黨」。雜誌社在台北市掛牌成立,高雄設置服務處(位在今捷運美麗島站附近),也在全國各地設分社。黃信介擔任發行人,許信良為社長,呂秀蓮與黃天福為副社長,張俊宏為總編輯,施明德為總經理。
(上圖)黨外人士的人權(人拳)標誌。一串橄欖枝環繞,象徵和平。國民黨扭曲詮釋為台獨黑拳幫;(中圖)景美人權園區英文徽章也以人權作為標誌,周圍寫著“Freedom: Everyone has the right to life and to live in freedom and safety.”(下圖)1979年6月9日 手寫的油印地下刊物《潮流》第41期,見證當時無出版自由。
(上圖)1980年3月美麗島大審,在警總第一法庭舉行。前排左起張俊宏、黃信介、憲警、陳菊、姚嘉文、施明德、呂秀蓮、林弘宣;(中圖)第一法庭外觀;(下圖)艾琳達一直代表黨外向國外發聲。她遭到國民黨押到機場,驅逐出境。
美麗島事件(1979/12/10 ):第二次228事件
1979年12月10日正當舉世各國慶祝世界人權日時,台灣卻爆發美麗島事件,有人比擬為第二次228事件。當天《美麗島雜誌社》人員聚集在高雄市遊行與演講,要求解除戒嚴與言論自由。
國民黨預先收買地痞流氓冒充支持者,當天晚上手持火把攻擊憲警。接著鎮暴部隊未暴先鎮。他們包圍群眾,扔擲催淚彈,投射探照燈,逐步縮小包圍圈,故意挑起警民衝突。然後情治人員逮捕黨外領袖,媒體跟著濫肆謾罵,例如「剷除國賊、人人有責」。一群御用打手學者也在中央日報聯署,譴責美麗島叛亂份子、暴力份子。
陳翠蓮教授評論國民黨的統治術說:「史料中所披露情治機關與黑道的合作關係,對付政敵的綁架暗殺手段,…都與日治五十年以來台灣社會所建立的統治模式不同,大大挑戰與衝擊台灣人的政治想像。」氏撰「陳序:戰後台灣政治統治模式的新認識」《保密局台灣站228史料彙編一》(中研院台史所2015/6)第v頁。
美麗島大審(1980/3/18 -27):政府叛亂,軍法亂判!
1980年2月20日警總軍法處以叛亂等罪名起訴黨外領袖與人士。2月28日 發生林義雄祖孫命案。3月18日 美麗島大審在警總第一法庭開場,歷時九天。由於作家陳若曦陳情與美國施加壓力,這場軍法審判破例對外公開旁聽。
姚嘉文事後評謂:「他們要打擊台獨,要把我們的活動描述為台獨運動,要把高雄事件描述為暴動事件。…他們表面上在指責高雄事件,事實上是在鎮壓台灣獨立思想。」(姚嘉文《景美大審判-美麗島軍法審判寫真》彰化沛來出版社,2003年再版第40、46頁)
在羈押期間,嫌犯遭到酷刑/刑求逼供乃是國民黨家常便飯。邱垂貞曾在高雄現場唱了雨夜花與補破網、望春風三首歌曲,判刑四年。他在獄中受到刑求。呂秀蓮說他「連續十天坐在椅子上,一遍遍寫自白書。四天四夜不睡,拳打腳踢至胃出血。」其他政治犯當然不會更好過。
審判結果,八名黨外領袖處以叛亂罪(施明德、黃信介、呂秀蓮、姚嘉文、張俊宏、陳菊、林義雄、林宏宣),卅七人判處其他罪名。謝長廷與陳水扁、尤清、呂傳勝等十五人擔任義務辯護律師。許信良預先出國,逃了一劫。
(而今新潮流頭目邱義仁早就躲到美國「留學」去了。學成歸國後,趁著美麗島人士坐監,接收他們的政治遺產,並以共產黨手段製造分化與對立,鬥爭民進黨同志,激化藍綠對立。「烽火外交」使得台灣少掉六個友邦,所謂「強本西進」使得台灣經濟遭到中國綁架,真是天才!「巴紐建交醜聞案」拿十億元給兩個騙子玩,真的嗎?)
1987年民進黨成立後,美麗島事件受難者稱為「美麗島世代」,辯護律師稱為「律師世代」。呂秀蓮出獄後,花了五年半時間完成《重審美麗島》六百多頁不朽巨著。文筆生動,巨細靡遺。底下簡介六位與美麗島事件關係人,依姓氏筆畫為序。
(戒嚴時期,千奇百怪。例如筆者趕寫碩士論文,未參加美麗島事件。教育部卻下公函給淡江大學,要求張建邦校長把我開除遭拒。而1982年五月退伍時,毛樹清老師建議我寫封自白書,由他轉交王昇將軍,可獲推薦到台大歷史系與外交部服務,兩份專職工作與新水)。
警備總部判決書(1980/4/5 )
1980年4月5日警備總部下達判決。其判決理由二(五)「關於高雄暴力事件」說道:「經查美麗島雜誌社以發行雜誌為名,舉辦各種與雜誌宗旨違挬之活動,期造成社會之不安,進而擴張聲勢,迫使政府讓步,以達期顛覆的目的。證諸其歷次活動,信而有徵,且為被告姚嘉文、施明德所不爭之事實。按以非常方法顛覆政府,不限暴力一途。美麗島雜誌社係本於非法顛覆政府之犯意而成立,本此犯意設計的活動即為非法之方法。其參與者係何時到達現場、有無演講、或喊口號及使用者為刀槍或棍棒、石塊,均無解於犯罪之成立。又被告所攻擊者為執行國家法律、維護社會治安之憲警,辯護意旨竟謂攻擊憲警而非政府機構,以證其無叛亂意圖,尤屬飾詞強辯,無有理由。」
仁愛樓-景美看守所
美麗島事件政治受難者先羈押到新店安坑軍獄,等候軍法判決。在景美警總第一法庭判決確定後,羈押在景美看守所(仁愛樓)。在這八名「叛亂犯」中,無期徒刑的施明德立刻移送綠島,半年後女監陳菊與呂秀蓮移送土城。其他五人留在景美看守所:黃信介住34房、林宏宣住36房、姚嘉文住38房、林義雄住房、張俊宏住房。
1980年228情治單位暗殺林義雄母親與雙胞胎女兒。圖為林義雄與夫人方素敏在母女靈堂前上香。
呂秀蓮:女權運動與台灣中立化
呂秀蓮永遠容光煥發,神采奕奕。她最早推動新女性運動,提升婦女社會地位,開啟台灣女性參政風潮。她是台灣首位女副總統,特別關心外交。2007年聯合國秘書長曲解2758決議文為「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份」,她策動美加等國抗議而迫使潘基文認錯。呂秀連成立「和平中立大同盟」,積極推動台灣中立化。
林義雄:誠信立國
林義雄是台灣苦難象徵。1980年228發生林宅祖孫命案,慘絕人寰。他的政論很令人發深省。談到兩岸關係,他警告「如果我們的政治領袖自作聰明,想要用一般國際政治經常有的爾詐我虞的外交手段,我相信最後逃不出大國的掌心,等於是自尋死路。」談到公民職責,他認為公民不應該只是投票部隊:「公民必須有能力選舉適任的官員,並且不斷監督與指揮官員。」
談到藍綠對立,林義雄主張友黨論。他說:「政黨應該認定其他政黨是促進國家進步的同工。所以對於其他政黨都應視為友黨,不應該為了爭奪政治地位及權力而捨棄國家的利益,更不應該互相仇視、敵對。」
姚嘉文:台灣主權獨立
姚嘉文在獄中讀了一千本書,完成三百萬字的歷史小說《台灣七色記》,自稱此後「不再常有『不知興亡莫論書』之嘆」。1988年他擔任民進黨黨主席,促成全代會通過「台灣主權獨立案」。女兒姚雨靜任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局長。
姚嘉文原是人權律師。1973年他與林義雄、張德銘開辦平民法律服務中心。1975年他為郭雨新打官司,獲得「黨外大護法」美譽。1978年他出版《護法與變法》,推動國會全面改選。他採取法律邊緣路線,對抗戒嚴統治。扁政府期間,擔任考試院長。著作等身,好學不倦。目前他主持台灣國家聯盟,也在大學兼課。
陳菊:
陳菊曾任省議員郭雨新秘書,受到他政治啟蒙與精神感召。美麗島事件以叛亂罪服刑六年二個月後,從事許多公職與磨練。曾任臺北市與高雄市社會局局長、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現任高雄市市長,可望更上層樓。
張俊宏:溫和改革的先知
張俊宏一直主張溫和改革,經常招致激進份子批判。戒嚴時期,他主張黨外版本的革新保台,要求解除戒嚴與國會全面改選。民進黨成立後,他主張議會路線與地方包圍中央,事實證明他的路線正確。2000年民進黨在12個縣市執政而取得中央政權,如今在13個縣市執政而很可能再度執政。蔡英文如果當選總統,請能基於人道立場,特赦陳水扁與張俊宏。
謝長廷:民進黨的智多星
美麗島事件發生後,謝長廷與陳水扁等擔任義務辯護律師。謝長廷擁有民進黨「智多星」美譽。前年他提出「憲法共識」,對岸認為這是「山寨版九二共識」而不反對。如果民進黨勇於採納,就不會衍生許多風波。即使如此,蔡英文今年五月赴美提出維持現狀(九二共識求同存異、在憲法基礎上進行兩岸交流),也可以看到憲法共識的影子。
(上圖)2011年某次抗爭活動,郭振純手持昔日戀人丁窈窕遺照;(右圖)郭振純與筆者蔡百銓攝於仁愛樓/景美看守所前、懈豸水池畔(2015/9/7 )。
附錄義工郭振純:情人遺髮傳奇
許多台灣人熱衷公益活動,但願公家機關給予義工最起碼的車馬費。郭振純1927年出生於台南市,屏東農專畢業。他坐過政治牢廿二年兩個月(1953-1975),目前在景美園區擔任導覽義工。
郭振純珍藏女友丁窈窕遺髮二十年,感人熱淚。丁窈窕是郵局職員,與郭振純原是革命情侶。郭先生擔憂兩人一併擒獲,不敢與她成婚,丁小姐才嫁給別人。不料郭振純入獄後,丁小姐因為故意遺失數封告密信件而被判死刑(台南郵電支部案)。他們都被羈押在青島東路的警總看守所裡。有一天郭振純瞥見丁小姐在醫護室裡,就拿刮鬍刀片割傷自己的腳趾,製造機會進入醫護室。
想不到這竟是生離死別。他向丁小姐自訴不曾供出她的姓名,丁小姐向他道別:「我會比你先死。明天我會先把一撮頭髮放在煙盒裡,置於放風的大樹下。」郭先生珍藏這個煙盒。因為獄卒經常檢查物品,他把頭髮藏在書背夾縫裡。二十年後他出獄,前往丁窈窕的母校台南女中,把頭髮葬在他們以前經常約會的操場旁邊大樹下。但願台南女中能夠表彰丁窈窕為傑出校友。
鐵窗廿二年餘(1953-74)
郭振純年逾九旬,談到政治仍然豪氣萬千。二戰末期,他當日本兵,遠赴東帝汶,戰後返臺。1947年228期間,他參與攻擊大林機場被捕。押往高雄,半途逃生。1951年台灣舉辦首屆縣市長選舉。他支持台南市葉廷珪,宣揚台灣人當家作主。1953年情治單位逮捕他,指控他配合廖文毅海外台獨組織搞顛覆,1954年以叛亂罪判他無期徒刑。郭振純在獄中自修西班牙文。1970年泰源事件,負責撰寫西班牙文與日文廣播稿。1975年假釋出獄,出版他在獄中翻譯的西班牙文版《莎樂美》。2008年他的自傳《耕甘薯園的人》出版。
參考書籍:
呂秀蓮《重審美麗島》自立晚報社,1992
李文《縱橫五十年-呂秀蓮前傳》時報文化,1996
姚嘉文《景美大審判-美麗島軍事審判寫真》彰化:沛來出版社,2003再版
姚嘉文與張俊宏《黑牢宣言》彰化:關懷文教基金會,2004
郭振純自傳《耕甘薯園的人》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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