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6日 星期五

自由台灣黨 Free Taiwan Party 政治獻金募款帳戶

自由台灣黨 Free Taiwan Party 政治獻金募款帳戶

您好,我是自由台灣黨的主席蔡丁貴。

謝謝您關注支持自由台灣黨,在自由台灣黨創立之後,許多朋友都持續詢問有關於本黨募款相關訊息。經過「中華民國政府」繁複的手續,我們終於可以對外公布我們的募款帳戶了!請大家以實質的力量支持,我們不會辜負您的期望!
 
#‎募款帳戶資訊

戶名:自由台灣黨政治獻金專戶
銀行: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山分行(銀行代碼007)
帳號:12910009731
*捐款前務必閱讀以下捐款須知*

#‎自由台灣黨捐款須知
  
捐款者應注意事項: 請遵守《政治獻金法》之規範,違反者所捐之款項將依法繳交中華民國國庫。捐款人應為年滿 20 歲之具選舉權的台灣公民;任何人不得以本人以外之名義捐贈。
 
捐贈資料請務必填寫完整(真實姓名、身份證字號、戶籍地址、聯絡電話、收據寄送地址)。若不完整將直接列屬匿名捐贈,無法寄發收據。
 
若匿名捐贈超過 1 萬元,須依法繳交中華民國國庫。
捐款人對本黨每年捐贈上限不得超過新臺幣 30 萬元(可申報列舉扣除額之上限為 20 萬元),對同一擬參選人每年捐贈上限不得超過新臺幣 10 萬元。
 
若有超過部分,須依法繳交國庫,總額上限詳如下列規定:
   
捐贈者
=
個人=
對同一擬參選人10 萬元
對不同擬參選人20 萬元
對同一政黨30 萬元
對不同政黨60 萬元
 
=營利事業=
對同一擬參選人100 萬元
對不同擬參選人200 萬元
300
萬元
600
萬元
 
=人民團體 =
對同一擬參選人50 萬元
對不同擬參選人100 萬元
對同一政黨200 萬元
對不同政黨400 萬元
 
與政府機關有巨額採購之廠商,政府持有資本達百分之二十之民營企業,依法不得捐贈。外國、中國、港澳地區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它機構,依法不得捐贈。
未具選舉權之人、有累積虧損公司、財團法人及宗教團體,依法不得捐贈。
企業及團體捐款,由於辦法不同,請先行連繫本黨黨部辦公室 0233931932
其它規定請參閱《政治獻金法》或「監察院陽光法案主題網 政治獻金問答集」。

自由台灣黨 感謝您的捐款行動 為獨立進程加溫


自由台灣黨黨部辦公室
電話: 02-3393-1932

地址: 台北市青島東路55樓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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