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現狀不同解讀
王壽國
對於台灣現狀的解讀不同,會決定台灣未來前途的不同結果。馬英九日前接受媒體採訪時說:這次選舉大家都主張維持現狀,是對他八年執政的最大肯定。馬英九的字典裡的台灣現狀是指在一中原則下,台灣屬於中國一部分的現狀,而這個中國依據中華民國憲法領土包括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再加上蒙古國所有版圖,台灣則會在目前的現狀下一步一步走向一個統一的中國。也就是說終極統一是台灣不可避免的命運。
蔡英文在選舉中也主張維持現狀。但她也說了:她的「維持現狀」是民主透明、人民參與,不是黑箱作業,更不是民主倒退;她的「維持現狀」也是維持公平正義、是全民共享,不是少數人寡占,也不是權貴壟斷;她的「維持現狀」是要確保台灣人民的選擇權,而馬總統的兩岸政策,將會限縮人民的選擇空間。
蔡英文對台灣現狀的主張避開”中華民國憲法”的一中精神,只拿目前台灣的民主制度,和住民自決原則來談,說台灣人有決定未來前途的權利。
這種說法讓很多獨派人士自動替她解釋說:蔡英文的台灣現狀說就是主張獨立,因為台灣的現狀並不是中國的一省或特別行政區。
但蔡英文當選後還是得面對中華民國憲法的問題,還是得面對馬習會定調的一中原則的問題。她所主張的”目前”中華民國是獨立的現狀,在中華民國這部一中憲法下,根本無法自圓其說。不要忘了前面我提到的中華民國領土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蒙古國的總和。這樣的一部憲法,中華民國又何能獨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外。
所有主張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所謂華獨論者都無法解決這個憲法問題。你說:那還不簡單,只要透過修憲,把有關領土的規定的第四條改一下,將中華民國的領土限定於台澎金馬部就可以了。有那麼簡單嗎?1992年,那時候的民進黨的立委們就曾經聯署過釋憲案,要大法官解釋有關領土的問題,希望透過釋憲確定中華民國領土僅限在台澎金馬。大法官就明確解釋憲法有關領土的問題不能透過釋憲或修憲解決。國際法對領土疆域的變更也很清楚規定須要雙方透過簽訂條約的方式來轉移。所以除非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可以依仗國對國的身分簽訂條約,中華民國願意將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轄區所有的領土都讓給他們,那才可以重新界定中華民國的領土。且必須要在二戰後的盟軍和日本重新開個舊金山和會,將原本屬於日本的領土台灣澎湖讓給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才能以一個領土包括台澎金馬的主權國家身分,重新爭取國際的認同,回到國際社會。
這當然是不可能的。首先中華人民共和國就不可能把中華民國當成一個主權國家對待,舊金山和約也不可能重新召開。這樣歷史留下的台灣問題就不能解決了嗎?倒也未必。首先台灣人要認清台灣主權根本不屬中華民國政府所擁有,台灣人有權透過住民自決決定自己的前途。所以我們要公投廢除中華民國憲法,然後制憲建國。中華民國政府在這過程中可以扮演的角色就是過渡政府,性質類似台灣的臨時政府,因為她還是有民意基礎在,可以在台灣人的授權下舉辦住民自決,制憲建國等程序,直到台灣政府成立為止。
這樣的作法才是真正的獨立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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